2024年3月1日

妖怪、變婆與婚姻: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

寮國、泰國北部、中國西南雲南、貴州、廣西到太平洋都存在變形妖怪的民間譚(Folktale)。玻里尼西亞有食人女妖Malekula、泰國有飛頭女鬼Krasoea,台灣葛哈巫族和巴宰族有番婆鬼。峇里島有凸眼、虎牙、舌頭特大號、喜歡吃小孩,半夜去墳場吃屍體的惡魔Rangda。


但在眾多變形妖怪傳說裡,中國西南的妖怪傳說興盛到在當地少數民族生活中,衍生出獨特的社會文化與儀式規則,數百年間的漢人文獻也留下許多記載。這種現象的成因為何,又是以怎樣的形態運作並延續下去,便是全書的重點所在。


本書收錄了不少早期文獻,比如清人陸次雲竹的峒谿纖志記錄了不少異聞,像是人變成狗、羊、牛、馬的再變回人,又或者上半月為男下半月為女的二形人傳說。這些存在可能會在夜裡害人,「能為幻術,易人骨肉」,得罪他們也許一條腿就沒了。


同時還有使行巫蠱的術士家系,苗女下蠱的形象深入人心。北侗貴族所在的錦屏縣更有生鬼、獸鬼和貓鬼的鬼蠱傳說。相關說法指的通常是不乾淨、有野人血統或由牛馬化身的家族,人們生活上與之區隔,見到要吐口水並迅速離開,而且嚴禁與之通婚。


作為本書主題的妖怪「變婆(biinv)」,指的並不是女性限定的怪物。變婆這個詞在侗語中其實是中性的,指的是血統受到污染的附身家系。傳說中的變婆生態(?)類似吸血鬼,明代「虎薈」就記載了這樣的鬼故事:


「貴州平越山寨苗民,有婦年可六十餘,生數子矣!丙戌秋日入山,迷不能歸,拹食水中螃蟹充饑,不覺遍體生毛,變形如野人與虎交合,夜則引虎至民舍,為虎啟門,攫食人畜,或時化為美婦,不知者近之,輒為所抱持,以爪破胸飲血,人呼為『變婆』。」


清代華學蘭的辛丑日記,也有貴州版本的類似鬼故事:「黎平府屬有變苗者,亦苗之一種,凡婦之少艾,若尻際生尾,不出三日必死。死後葬山中,越三日必復甦,破棺而出,走歸其家,操作如常,亦識家人,唯力大於昔,不言不食而已。


若過七日則害人,故家人於其歸也,輒諷之使去。不從,取雞一頭以示之。彼見雞,思攫人,故持雞而走,彼必隨而逐之,誘入深山然後放雞使飛,彼逐雞而往,遂不復知返。久之,變為彪,出食人矣。」


從江縣志.雜錄異聞-人類篇獸篇:「縣內苗、仲族謂有變婆之說。言人死後掩埋土中,或三日或五日或七日,揭棺破土而出,形體依舦,顏色不類,心尚知覺,惟啞不言,呼叫有聲,腥穢之氣隨風飄蕩,聞欲嘔,毛骨悚然。


……倏忽之間,突變一龐然猛獸,奔走跳躍,竄入深林,不復稍有人性矣……凡是種也,不俱男女,死後均變,以故鄉鄰穩知底細,畏不結婚,恐為子孫累。嬰孩尤忌食乳,稍沾恐即為同化矣。此種離奇怪異之說,惟苗疆獨有之,他處則無,自古未之聞也。又惟苗、仲獨有之,他族亦自古未之聞也。」


侗族在明清文獻中被稱之為峒蠻、洞蠻或峒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定下官方名稱為侗族。侗族是百越其中一支,口述歷史古歌「祖公上河」記錄其先祖原居嶺南,因人口過多超過土地所能負荷,便溯都柳江而上尋找新天地,最終抵達雲貴高原與湖南、廣西交界處。


目前以貴州省錦屏縣為界分為北侗和南侗兩大方言區,北侗長期與中原移民互動漢化較深, 南侗則保留比較多的族語和文化。變婆的傳說廣泛出現在侗族居住的貴州黔東南棺江縣、從江縣和黎平縣交界的山區,以及廣西三江縣獨峒鄉的山區侗塞。


在傳說中變婆外形接近人類,透過吸血來奪取受害者精氣,並擁有足以殺人的巫術力量。不是所有人都會在死後成為變婆,只有受到污染的家系才會。所以當地人在嫁娶時會特別注意對方是否為變婆家系。這樣的家族如果出現死者,特別是意外橫死,遺屬有義務要對可能化身妖怪的死者負責。


處理方式若非直接對屍體灌滾燙的煤油,就是下葬後家中的男性親屬要在出入村寨的要道防守,當死者化作變婆回來時確實的殺掉對方。作者在貴州偏鄉進行田野調查時,聽過很多變婆故事。


比如變婆死後在半人半鬼的狀態下仍具有人的形體、記憶與感知,坐月子期間過世的變婆,會在死後回家餵奶。當地男人出門時習慣用一截竹筒套在手臂上,如果在野外被變婆抓住就可以立刻鬆手逃脫。


同時作者本人在村寨中進行田調查時,更親自碰上變婆喪禮。當時有位阿嬤在山間下田時遇上陣雨,結果不幸因為失溫意外過世(失溫其實是很嚴重的問題啊)。但因為那位阿嬤出身變婆家系,所以喪禮前後恐懼籠罩全村。原本夜晚的娛樂全部停止,沒人敢再上當地特有的「歌堂」去談情說愛。


傳說中變婆死後三天會先化作一陣煙,從棺材底部出來再變成貓,貓吃下自己吐出的泡泡後便成為變婆。喪禮那幾天全村所有人都待在家裡傾聽,外頭有沒有怪物的叫聲。期間各家緊閉門扉,拿鏟子卡住門把,有時會在隔天發現門上出現白手印。


這場自主規制的宵禁持續到有人私下從該家族成員那裡聽說,屍體已經處理「乾淨」了,訊息馬上通過緊密的人際網傳遍全村。當晚大家立刻歌照唱街照逛,回復原本的日常生活。這是妖怪傳說深入鄉民生活的經歷,讓我在閱讀時印象深刻。


也正是因為變婆的傳說在當地如此與生活緊密連結,所以在規矩上也十分嚴格。當地人十分重視根骨,也就是家族譜系乾淨與否,乾淨的是nyenc lail,不乾淨的就是biinv。對這個分類要感到意外反而很難的是,nyenc lail往往是村寨裡地位較高、擁有更多資源的「人靈」家族,即使是妖怪也逃不過階級的掌控。


當地人認為會受變婆污染的原因很多,有時可能在路上遇到變婆就會遭到污染。還有當地人因為在回家路上遇到變婆或者可怕的異象,意識到自己恐怕已經成為變婆,為了避免污染家族所以終生離鄉背井,由此可見這些傳說有多深植於信仰者內心。


雖然光是看見就會受到污染感覺實在太嚴格,不過按當地人邏輯是,只要祖先有保護子孫,就算變婆從眼前走過去,祖先也會遮住子孫的眼睛讓人鬼遮眼,咳,我是說在庇佑下看不見髒東西,或者把髒東西看成普通沒有殺傷力的家畜(然後有說法是最多保護三小時,大概需要蓄力 XD)。


然而相對來說就是如果祖先不夠力的話,家族敗亡也是自然的,又是一個與階級流動連結的可能性。不過比起比較難防範的「路過碰到」,一般主要的污染源是體液,特別是血或奶水。


口耳相傳中也有遭到鄉民拿槍驅趕產生恨意的變婆家族,以賠罪為由請全村吃飯,結果暗中在飯菜加入奶水,導致全村成為變婆,不知道該不該以恐怖形容的故事。也因為這樣,當地人一般不會吃變婆家系端出的食物。


然而重中之重的無疑還是結婚,這也是本書探討的主題。侗族相信如果家族裡有人和變婆通婚,就可能讓整個家族的人通通跟著成為變婆。為了避免受到污染,乾淨人家的父母與家族長輩會嚴格控制子輩的婚姻。如果有人膽敢跟變婆家系的人結婚,就會被逐出家族徹底切斷關係。男生會被要求分手,女生就算懷孕也可能被迫墮胎。


只不過這些變婆要素越看越覺得根本難以防範,最簡單的不結婚都會不斷有人突破防線。體液什麼的只要生活在同一村落裡,有時多少還是會發生自由心證的狀況。更別提連看到或接近都不行,這擴散力強到不可能有效控制範圍。


所以也有受訪的侗族儀式專家「鬼師」提及,現在侗族村落裡,居民中有百分之三、四十屬於變婆家族算一般,高達百分之七、八十的也有,某些地方已經整村都是變婆家系了。


這種以設定而言很合理的結果,但就搞死自己而言好像又不是很合理的發展不免令我好奇,侗族人,又或者說當地少數民族,對於「根骨」乾淨與否的堅持與區隔,其源頭除了超自然因素之外,究竟還有什麼歷史淵源在裡面?


沒錯,中國西南不只侗族人有「變婆」禁忌,傣族有琵琶鬼,苗族則有「釀鬼」和「老虎鬼」。這些不祥存在往往可歸類為「鬼蠱」,也就是圈出一群特定的人,認定這群人(家族)是附身家系,或者會行使巫術(我在閱讀時常聯想起日本靈異漫畫中的犬神等附身家系,本書中對相關習俗與文化的描述,都與之頗有類似之處)。


變婆、生鬼、獸鬼、貓鬼、琵琶鬼,這些蠱毒(妖怪)傳說存在各種變形,但衍生出的民間文化是類似的。最終的結果都是「根骨」乾淨的人家,拒絕與這些蠱毒之民往來。侗族的好人家(人靈)不會和變婆家系通婚,草苗則拒絕和有鬼的家族在日常互動。


不過最兇的還是傣族對琵琶鬼的處置,傣族人認為琵琶鬼會造成瘟疫肆虐。當地人如果懷疑某個人是琵琶鬼,會請巫師作法拷打病人,想辦法找出鬼的名字。找到以後比較和平的手段是驅逐,嚴重起來時會放火燒房子。日本村八分至少在火災和喪禮這「二分」鄉民還會幫忙,但傣族面對琵琶鬼甚至可能趕盡殺絕,真的很兇。


更尷尬的是會成為琵琶鬼的條件開出來,差不多是只要和一般人有點不同就可能是。很有錢或很窮、特別美麗,或者不合群的人都可能被指認為琵琶鬼。被指控的人到頭來往往得自成一寨,除此之外完全沒有其他族人要與其往來和通婚,規矩非常嚴格。


顯然在中國西南少數民族間,這種與妖怪傳說連結的社會規則,是普遍存在的文化現象。若要探究習俗形成的理由,往往與環境和歷史因素密切相關。於是中國西南妖異傳說的源頭,自然也與當地曾經發生的過去有關。而根據本書提出的答案,這提問或許能以另一個提問取而代之,那就是中國西南是如何成為中國西南的?


宋朝的國土疆域線畫在今日湖南省的靖州縣到黔東北、黔東南的交界地帶,而且對當地無法實質統治。但蒙古滅了大理國之後積極往雲南和貴州擴張,並在當地設立民政官「福祿永從長官司」以及軍事管理機構「古州八萬軍民總管府」,於是當地民族開始被迫接受外來統治。


元國政府倒台以後,因為蒙古帝國依然存在,而且殘存的王室逃往北方形成北元,終明朝一代皆與之為敵。加上元國冊封的梁王在雲南勢力深厚,為免北元與雲南梁王會串連起來南北夾擊明國,明太祖決定開闢從湖廣經貴州抵雲南的驛道「一線路」討伐梁王,以阻斷其與四川南部和湘西土司的聯擊。


儘管梁王在洪武十四年(1381年)被滅,但開疆闢土的野心可停不下來。自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雲南建省起,明國便展開一連串長時間、有計畫的武裝移民。先是消滅梁王的二十萬士兵被要求留守貴州屯田戌邊,再來是永樂十一年(1413年)貴州基於軍事戰略位置的重要性建省之後,沿著整條驛道不斷出現漢人屯墾區(衛所和屯堡)。


整個永樂年間有整整三十五萬軍眷和平民移入貴州,號稱十里一屯的屯墾區就這麼一個個插入西南民族世居的土地,理所當然的爭奪當地有限的空間與資源。連帶驛道作為武裝殖民計畫的利器也要繼續修築,自烏江之南,湖南綏寧分為一幹三線,國家機器一路往遍佈高山的黔東南推進。


土地與生活資源不斷遭受掠奪的結果,自然引發當地民族武裝抗爭。洪武十一年(1378年)到十八年(1385年),現在的今州黎平一代有侗人吳勉率領二十萬人起義。明國派出總數約三十六萬五百人的大軍鎮壓,殺掉四萬多人,俘虜七萬多人。該戰之後當土司直接被有功人員取代,並留下三萬士兵建立更多屯墾區,建立無數的所、頓、碉堡和驛站。


明中期以後洗人口政策大成功,漢人已成為貴州人口最多的族群,並將當地平坦的壩子與良田全部占走,引發當地少數民族苗、侗更多的憤怒和戰火。而每次的戰敗都迫使這些成為難民的原住民不得不離開故鄉,逃往更深的高山以求自保,而這些新的居所也就成為政府勢力尚無法進入的「生界」。


這股武裝移民的趨勢並未隨著明國滅亡而終止,實際上整個清國存續年間都在進行更加深入的擴張及統治。根據康熙年間的皇輿全覽圖,當時貴州省的黔東南黎平到雷公山、月亮山,仍然是一片空白的「生界」,那是「中國」統治力尚無法到達此地的證明。


但為了剿滅南明以及三藩之亂中的吳三桂勢力,清廷大力掃蕩這塊區域,武力進去行政當然也會進去。雍正四年(1726年)起,當地開始改土歸流。歷史課本簡單一句話,就是以前是藉由當地土司間接統治,以後則改由國家直接指派官員來此。


也就是說以前還得找代理人,現在自己夠有力可以直接上,這背後顯示的統治實力擴張都伴隨當地人的無盡血淚。明清兩國都擅長使用兩面手法,一方面攏絡、收買當地土司、部酋建立朝貢與臣屬關係,不聽話歸順的便派出軍隊殺進去。


長年清洗下來的結果,一開始就很難打贏,到後來更是沒有能量可贏。生苗久而久之都會變成熟苗,最後改土歸流便這麼成為時勢所趨,國土也就這麼一步步的向外推。


由於雍正把黔東南最後幾個生界,視作湘桂黔三省要衝和通往兩廣的門戶,在戰略、交通(清水江可通湖廣,都柳江可直下兩廣)和經濟位置上都是要地,加上豐富的天然資源如水銀、硃砂、山貨和木柴,外帶盤算擴展當地的販鹽市場,所以這幾個最後的生界在雍正命令下被直接推平「打通」。


這整個過程滿是血淚,淒慘程度不下世界史上無數的殖民故事。自雍正七年(1729年)到乾隆元年(1736年),清國都不斷對當地用兵。光一場古州生界之戰就焚燬1224寨,壯丁全數被殺,並俘虜兩萬五千五百二十人,這之中有一半的人後來在軍營中被殺。


戰爭期間將領張廣泗要求三百八十八個寨交出叛黨,在戰場上斬首一萬七千六百七十多人。因為砲擊、飢餓、跌落崖谷和染病身亡的人數,則約在十五萬到十六萬間,因為這場戰爭直接、間接死亡的人數共計三十多萬。


在雍正年間,所謂新疆指的是中國西南。貴州博物館至今保存雍正於1732年(雍正十年)寫下的歷史文件「古來王化外  今入版圖中」。但實際上當地人的反抗並未結束,古州生界之戰直到乾隆上任才終結。


縱觀明清兩代當地人始終未曾停止抗爭,也曾經串連太平天國,直到光緒年間都還在持續起義。正是這樣的無盡血淚才催生出深入人心的鬼故事,並建立起以巫術指控污名化特定族群的社會傳統。


以人類學觀點來說關於巫術最早期的研究,如英國醫生兼人類學家威廉.里佛斯(W.Rivers)的『醫學、巫術和宗教』到馬凌諾斯基(Bronislaw Malinowsiki)的『巫術、宗教與科學』,都集中在其他民族信仰或施行巫術的理由。並試著區分巫術與醫學和宗教有何差異,但這樣的觀點後來被認定太過西方主義本位。


英國人類學家詹姆斯.弗雷澤(James Geoge Frazer)提出巫術的原理是通過與神鬼溝通、人事物的模擬或接觸來獲巫術力量。巫師運用同類相生的規則來行使巫術的叫「模擬巫術」,透過物體來對他人施加影響的則是「接觸巫術」。


像釘草人就是模擬巫術,降頭術則是接觸巫術,想要詛咒某人便要準備那人的人骨、血液、頭髮和指甲。儘管白巫術與黑巫術的區別深入人心,但作者也提及音樂人類學者蔡宗德,在研究印尼民族音樂時記錄到的鬼娃娃事件。


這是印尼當地一種與靈界溝通的方法,藉由行使某種靈與惡鬼的交換儀式來達成事主期待的結果。印尼巫師的經濟條件本來就很差,所以行使具傷害性的巫術也不會帶來更多損失。而且行使黑巫術也有助於化解事主內心的怨恨、痛苦與執念,使其得以化解其內心糾結,以免做出更具體恐怖的傷害。該怎麼說呢,感覺是很有意思的觀點。


李維史陀認為人們選擇巫術治病,是因為巫術為病患提供一個結構化的解釋框架,讓病患經歷的痛苦變得可以理解,並依靠這個解釋框架來建構行動方案,讓巫師得以帶領患者重新擁抱希望。巫術可以幫助患者在理解疾病、實踐治療方法的同時,重新取回主導命運的權力。


美國人類學家Pamela J. Stewart和Andrew J. Strathern統整各地的巫術民族誌之後,將巫術分成憑藉具有魔力的物質、魔法或咒語行使巫術,對某些人、事、物施加影響或給予控制的sorcery。以及某些天生具有超自然能力,被懷疑能可怕力量傷人的witchcraft。美拉尼西亞人就用mana稱乎超自然神秘力量,但同時也相信某些巫師和英雄,天生就有超能力可以治癒或傷害他人。


英國人類學家伊凡普里查(E.E.Evans Pritchard)研究非洲贊德文化和阿贊德人的巫術。阿贊德人利用巫術解釋疾病、死亡與不幸的特殊事件。同時一樣具備傳染性的mangu概念也深入人心,也就是只要有一個人被證實為巫師,跟他有血緣關係的人也全都是巫師,而且公認會對人形成傷害。


伊凡普里查是最早將巫術視作社會群體危機處理機制的人,在他眼中巫術不是邪術也不是迷信,而是一個社會解決衝突和危機的方法。歐洲的獵巫是要糾出不幸事件的代罪羔羊,阿贊德人則是透過淨化儀式來解除社會中的緊張關係。


這個觀點影響了人類學對巫術的研究,可以分為功能主義者(functionalist),如英國社會人類學者John Middleton和E.H. Winter,著重於巫術的社會功能例如社會秩序的維持。認知論者(intellectualist)則主張巫術展現出是該社會的世界觀和思維體系,並建造我群和他群之間分隔彼此的社會界限,不只關於社會秩序也包括心理秩序,代表人物為弗雷澤。


現代研究大抵走騎牆路線,也就是認定巫術的謠言和傳說,在維持社會秩序和心理認知的社會界線都很重要。全世界都有各式樣的巫術指控事件,藉此抹黑或尋找代罪羊是普遍的人類行為。而這些謠言往往代表社會族群、階級或性別間的對立與敵意。


人們對他者的想像反映出社會的權力結構,巫術指控則是用來鞏固社會內部人群的界線。比如Stewart和Strathern歸納出歐洲巫術指控的三個階段,不幸發生,人們開始猜疑議論的「僵持階段」。謠言成型後依據當地文化傳統,再催生出社會行動的「清算階段」。以及最後由宗教機構或國家司法部門審判行刑的「履行階段」。


我自己想得到的例子,像是2014年馬航370號班機空難事件,當時馬來西亞當地知名巫師發表的占卜結果「不是在空中,就是在海裡」成為全球笑談。但現在回憶起來,這或許是當地社群試圖理解特殊意外的方式。


而巫術指控這個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世越號事件發生後,由於南韓政府與商船經營者各種荒腔走板的應對,加上韓國邪教興盛的歷史背景,最終形成繪聲繪影的陰謀論。也就是當時的南韓總統朴槿惠為了自己的信仰,決定獻祭這批受害者的巫術指控,這當中夾雜的厭女思維更鮮明可辨。


依同樣的理路解釋,中國西南少數民族的巫術與妖怪傳說,也都與其歷史與政治因素帶來的社會危機密切相關。知名的苗女下蠱傳說,主要出現在「異族接觸地帶」湘西。歷史背景正是明萬曆年間在該地修築苗疆長城、清國再加以續修,以隔絕拒絕王朝統治的苗人族群的舉措。


雖然國家方針是禁止國民踏入生界,但生活在當地總會混雜起來。實際上發生的是出現很多漢人進入苗疆,與苗女結婚並在當地發展、建立地緣關係後,協助當地少數民族展開武裝抗爭的案例。官方稱這些人為漢奸,認定苗漢通婚是導致當地動亂的主因之一。


同時苗女的社會地位遠高於漢族女性,自由戀愛、婚前性行為風氣濃厚,婚後也會繼續住在娘家,直到懷孕才會開始住進夫家(即人類學所謂的「緩落夫家」習俗,背後可能涉及的是兩邊家族對人力資源的爭奪),而且不管男女都維持開放式的婚姻關係。


不用說,漢人男性對這點大受衝擊,並企圖藉由國家統治力,在當地引進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以及守貞的規則。於是在乾隆、嘉慶年間的苗亂之後,官方出版的地方志等文獻,開始出現大量污名化苗女的「苗女下蠱」傳說。


這個傳說的用意最主要是為了嚇阻男性漢人,進入苗界並與苗女通婚的行為。如果說修長城是有形的邊界,那鬼故事在這裡就是無形的邊界。同時這些鬼故事隨著漢族文化優勢與武裝殖民的過程,進入當地少數民族的文化中,到頭來被苗族內化為自身文化的一部分。


當地人會互相懷疑特定家族或外地人可能使用巫蠱害人,唯有揪出下蠱的人才能解除糾紛與危機。而不管是巫蠱還是上面提到的,關於變婆這種附身家系的鬼蠱,作用在少數民族社會文化中的效果,都集中在區分「我族」及「他者」,演變至今的結果,就比如侗族的「人靈」與「變婆」。


侗人會以「合款」也就是由鄰近村寨組成軍事聯盟的方式來保護家園,款小則數寨,最大可能包括整個南侗。合(連)款的歷史紀錄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末五代,這樣的軍事組織自然也是國家打算破獲的目標。即使進入民國初年,也還有黎平縣竹坪村的三十六人事件。當時合款首領揪出通敵者懲處的結果,是整個村被政府軍隊報復,三十六位款首皆遭處決。


在國家機器的壓迫下,真的會死人而且牽連甚廣的危機感,讓當地少數民族為求自保,必須對所有可能成為奸細的人嚴加防範。而那些「根骨不乾淨」,比如陌生人、階級較低或家族名聲不好的人,自然最可能被敵對勢力比如政府吸收利用而叛變。


於是在幾百年的歷史矛盾與血腥戰爭後,少數民族已經無法相信陌生人、外地人等所有來歷不乾淨的人。對中國西南少數民族而言,不嚴格區分我族及他者的代價十分慘重,一旦破防便可能賠上整個村寨、幾十幾百個村寨,甚至整個民族的未來。


為了自我保護,巫蠱和鬼蠱的鬼故事便深入人心,並深深影響人們生活與選擇婚配對象的依據。侗人的婚姻模式也正是自明清開始產生變化,婚配對象的選擇範圍越來越小。清初雍正年間各款區有一個「九十九公大合款」的決議,將婚制從遠距離的村寨外婚改為村寨內婚,稱之為「破姓開親」,這個款約的施行範圍幾乎涵蓋整個南侗居住的區域。


從此「三十天路程找女子,七十天路程長郎婿,帶肉肉變蛆,帶飯飯變餿」,路上還會遇到妖怪擄人、吃人、蛇怪討老婆之類充滿象徵搶親意謂的鬼故事成為過去。鬼故事來到變婆時代,現在村寨內的同姓只要不是同一房族(內姓)便可結婚,某方面而言也是為了破壞統治者,企圖以冠漢姓使當地民族「文明化」的計畫,同姓可婚便是當地人反抗漢文化的展現。


巫術與變形妖怪的故事在中國西南成為中國西南的同時,也漸漸化作巫蠱與鬼蠱傳說。當地少數民族以披著鬼故事皮的安全法則為基礎,默默建立起以血緣為要件的嚴格區別機制。當這個區別機制受到統治者引進的階級觀念影響時,便進一步形成階層,以及伴隨階層而來的社會規則。


雖說侗族原始是沒有階級的平權社會,不存在國王國貴族,而是由寨裡德高望重的長者討論後再共同決議的共議制。寨老人選主要是看個人能力而非世襲,合款的軍事聯盟則由各村代表選出的款首號令。


但這個平權社會其實比較類似人類學上的原始共產概念,非但不等於烏托邦,反而有自己嚴格的一面。實際上,前面也提過的「太有錢(讓人眼紅)、太窮(需要別人分享已經很有限的資源)、太漂亮(引發太多年輕男子起糾紛?)」都可能被指控為「鬼」來看,也確實比較像棒打出頭鳥,最好不要有人太特別的潛規則。


我想這跟當地資源有限,需要集體互助的環境限制有關,某方面而言也是為了避免村寨內會出現任何導致不合的危險因子。同時隨著中國擴張開始利用「土司」,也就是集民政與軍政統治權於一身的世襲官員統治該地之後,封建禮教等關於等級的概念與規則,也開始深入當地少數民族社會中。


侗族內部開始產生臘卡 / 臘更與爺頭 / 侗崽的上下階級,而新興階級的存在也會影響到婚姻對象的選擇,連小寨都不能隨便與大寨通婚。鬼故事加上階級觀念,兩相綜合起來便成為中國西南少數民族的特殊婚配規則,背後則有保衛家園、控制資源流通,維持家族在村寨內階級地位的用意。


所以根骨乾淨的人靈家族只在舊親之間結婚,而變婆家族也只能和其他變婆家族婚配,並以此確保村寨的穩定。該怎麼說呢,階級不流動但也不讓人活不下去,社會自然就很穩定。


只不過人與人之間的連結不可能那麼條理,所以還是會常常出現自由戀愛修成正果的事件,然後即使如此也會因為大人的理由產生各種變化球。比如只和根骨乾淨的好人家結婚,意思就是很容易會變成近親結婚,長久下來當然容易出現遺傳疾病。


特別是像本書研究核心的侗族,為了維繫家系的乾淨,基本上不甩中國政府禁婚親相關的法律,只依族內的規矩同姓不婚。甚至因為風險因素,還傾向選擇不外嫁外娶的塞內婚,人們只在自己的聚落裡嫁娶,結果形成非常封閉的血緣關係。


長此以往遺傳疾病有時會變成很嚴重的問題,逼到nyenc lail家系的人,也只能乖乖和變婆家系的人結婚。更別提有時禁止通婚也可能也是做個樣子,實際生活還是比較重要。比如有些父母為了家裡尚未嫁娶的年輕成員,必須在自己兒子和biinv結婚時強硬的切斷關係。但等到弟弟妹妹都完婚了以後,自然就可以繼續互動。


但當然這是兒子的狀況,女兒的話往往會被結結實實切斷全部關係,書中就有一個案例,是母親連女兒坐月子都無視,最後是族裡的女性長輩可憐那位女子,才替她做月子(侗族的習俗,由女方替產婦坐月子)。


有意思的是照書中描述,不同少數民族對鬼蠱的對應方式不同,傣族最嚴格,苗族次之,會嚴守社會界限,不與「有鬼的家族」在日常中往來,更別提結婚。侗族則是裡頭最開放的,不能結婚,但可以一起工作、聊天、交往甚至行歌坐月(年輕男女娛樂性質的交往互動)都不排斥。


但當然就會出現好人家的男人,特意開變婆家系女子玩笑,摸對方的手骨想尋找妖怪跡象之類的微歧視。但可能正因為距離很近,更可能產生各種齟齬,所以侗族還會每五年辦一次「玩變婆」節慶。


節慶中會由人靈出身的男人用棕櫚樹皮蒙臉,手臂紮稻草、戴面具來扮演野人(變婆),步入村中並與村民玩樂。節慶結束時再,這些扮演妖怪者再隨著鞭炮與蘆笙樂曲離開村寨。某方面而言是藉由儀式來緩和原本的緊張關係,將壓力釋放出去。


但對於侗、傣、苗族在這方面的差異,我剛開始以為是人口數量導致沒得挑剔的關係。但一查傣族人是最少的,162萬左右,侗族近三百萬,苗族光在中國就有一千萬,所以好像跟人口數量沒有密切相關(如果不是完全無關的話)。


所以我後來再想一想,覺得或許跟生活環境有關係?本書進行田野調查的侗人村寨都位於生活艱困的山區,這大概不是什麼可以任意隔絕人力資源的環境。但我對傣族和苗族的生活環境也不熟,就不確定是否也是因為生活環境才產生不同的對應方式。說不定有其他更複雜的歷史因素,比如極其嚴重的傳染病,才導致傣族那樣激烈的琵琶鬼應對機制。


回歸正題,正因為鬼故事的來源是少數民族為了在長期戰亂中,為了自保不得不產生的區隔模式。於是實際運作上會因應情勢(大人的理由),產生各種不同的應對及變化,也就其來有自。


比如作者訪問到的平地侗族就表示,變婆主要出現在位於深山大林和偏僻的高坡村寨裡,大型的平壩村寨通常不會有變婆。我想這也代表漢化較深的平壩村寨,由於比較不會遭受政府質疑與攻擊,對外人自然也不再那麼需要提防,更不會產生嚴重的內部衝突。


反而位於深山與高坡的村寨,很可能都是曾經難民的子嗣、特別受到壓迫的那群。被追殺與迫害甚至滅族的恐懼仍深植他們心中,是故採取較為嚴格的方式執行區隔我族及他者的傳統。


妖怪、變婆與婚姻: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藉由深入當地的田野調查,探討政治紛爭與血腥戰爭所形成的歷史記憶,如何形塑當地少數民族的巫術與妖怪傳說,來達成社會與資源控制的效果。頁數不厚可是內容豐富,是令人開擴眼界的用心研究,也再一次說明事出必有因,鬼故事就是人的故事


如同作者顏芳姿在本書開頭提及,她剛開始為了融入當地部落可說是吃盡苦頭。排擠與謠言多不勝數,大家都懷疑她是中國政府派去執行生育計畫以及找麻煩的間諜,沒人願意相信她。即使後來學了侗語,還是被嚴格提防(那森林有多黑,潭水有多深,我們都不知道,何況人心比森林和潭水更深啊)。


由此可見從元國以降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些政權對當地人都是帶來壓迫剝削的恐懼源頭。為了與之對抗便利用原先便存在,用來處理社會危機的巫術與妖怪傳說,進一步標籤並污名化帶有危險因子、比如可能協助外來政權滲透的人們,並逐漸形成森嚴的階級體系。


有意思的點在於這些鬼故事的早期文獻,很多其實是明清兩代國土擴張後,文人基於新鮮感大量紀錄下來的「新穎故事」。這些紀錄多少帶有歧視與文化覇權的味道在裡面,而長期受到壓迫與清洗的少數民族,一方面作為故事本身的源頭,另一方面卻也可能在漫長歷史中強化並內化這些他者的敘事角度,更進一步將之融入自身文化,作為保護自己對抗外族(人)的話術與制度。


對外將妖異傳說作為抑制他者進入其生存領域的恐嚇,對內則藉由巫術指控污名化來歷不名或無法信任的群體(通常是較晚移民村寨的人),以維持聚落內特定族群對安全與資源的掌控。殘酷、僵化,卻也是為了活下去奮力點出的生存智慧,並形成獨特的文化景觀,思考其背後存在的共通人性則格外令我感慨。


AP連結:妖怪、變婆與婚姻: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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