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

恐龍的啟示:為什麼了解恐龍,可以改變我們的未來?

本書有個很吸引人的開頭,我們會因為愛因斯坦因病死亡,就說他跟不上時代所以被淘汰嗎?嗯,如果有人認真這樣講,絕對是發爐級的引戰法。但對本書作者知名古生物學家肯尼斯.拉科瓦拉(Kenneth Lacovara)來說,恐龍正是一個那怕很受大眾歡迎,卻老是受到諸如此類汙名化的標準範例。


遲鈍、食古不化、不近人情、跟不時代的被淘汰者,全是常和恐龍連結在一起的刻版印象。可實際上恐龍是怎樣的存在呢?它們在兩億三千一百萬年間都持續且多樣化的生存在地球上,更在近一億五千萬年的歲月裡稱覇地球幾乎所有的環境,即使在現代也以鳥類這個定位持續存活。


是的,沒錯,鳥類就是恐龍!


當然這概念幾年前還很新鮮,不過現在好像已經變成常識了,暴龍現在甚至常被畫成毛毛雞有沒有?(笑)總之恐龍無疑是演化上相當優勢的物種,而它們的殞滅則是基於不可抗力,一個難以分辨是偶然還是必然的結果,也因此才有之後的哺乳類大進擊,而後才有我們。


所以不管是關於恐龍本身的知識、其所屬年代的地質學,以及人類如何瞭解那一切知識的過程,對於人類理解地球與自身在宇宙裡的定位,全都是有意思也極富趣味性的故事。


比如假若生活在十八世紀以前的歐洲,那即便看到化石如馬爾他島上的舌石,也不可能意識到那是古代鯊魚牙化石,反而會覺得那是使徒保羅施展神績的餘波,還可以治病這樣。


當人類相信神創論而且世界只有四千年再多一點點的歷史時,地質作用、板塊運動、天擇演化自然全都變成無法接受的論點。即使地球的的往日都記載在石頭裡,但只要沒具備足夠的知識,那也會變得視而不見。問題就在那裡,但人們拒絕承認的事一直都有。


詹姆斯.赫頓寫下的地球原理,啟發查爾斯.萊伊爾的視野,讓大眾認知到自然現象經年累月創造出的豐功偉業,深邃時間的概念與地質學的重要。達爾文則站在前輩自神創論中拓展出的空間,透過實地考查寫出物種源起。也唯有當人們可以接受演化這個概念時,才能意識到遠古生物的存在,進而接受恐龍這種生物曾漫步於大地之上。


作者對這段科學史的介紹輕鬆中帶著詩意,讀起來相當動人。之後介紹起恐龍進入大眾認知的歷史很有意思,儘管剛開始可能有很多錯誤,比如骨頭放錯位置等等,但後來人們還是逐漸理解恐龍是一種敏銳強勢的物種。


對恐龍生物面的介紹也很有意思,比如暴龍之所以前肢短小,是因為強大顎力會和前肢競爭頸部肌肉的運用。如果最後選擇發展咬合力,那依用進廢退原理,派不上多大用場又會消耗能量的前肢逐漸萎縮,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又比如鴨嘴龍的化石之所以很常見,是因為它們總是成群結隊的居住在沿海平原,本來就是容易透過自然沈積形成化石的地理環境(相較之下我們對高山恐龍生態的認知根本一片空白,因為在山區強大的地質作用下,生物要形成化石實在太困難),附帶一提,鴨嘴龍好幾排的利牙對於輾磨植物也極具幫助。


作者親自挖掘出的許蘭氏無畏龍也很有意思(至於為什麼現代挖化石常常要去鬼地方挖,答案當然是因為好挖的地方都被偉大的前人挖完了,所以現代的古生物學家只好越找越遠),作為世上目前已知最大的恐龍(?)之一,無畏龍的化石少見的完整。


然後考慮到這種重達五十九噸的恐龍所需要的熱量,它每天的例行工作大概就是吃個不停這樣。總之關於恐龍的生態細節都非常有趣,然後我也很高興原本一度被認為不存在的雷龍,又在2015年回歸囉……不過這點還有學術爭議啦。


傳統認為雷龍和更早命名的迷惑龍是同一種恐龍(同一種類的生物也會因為遺傳差異而使得化石特徵有一定程度的差異,所以不能因為有差異就認定是不同物種,而需要有更關鍵性的不同),所以依據國際動物命名法雷龍應該要改名為迷惑龍。


當然作者顯然是站在雷龍和迷惑龍不是同一種恐龍的立場,不過我覺得這也有點學術政治的因素。畢竟他自己挖出來的許蘭氏無畏龍,也有一派學者認為並非新種只是稍有差異的舊種,就體型的估算也太樂觀,所以我覺得戰得不算小吧。但先不提學術爭議,總之許蘭氏無畏龍的最大亮點是骨格相對其他同類恐龍完整,考慮到有些獸腳類恐龍甚至只找到一根腿骨,這確實很了不起的成就。


還有弄到迪士尼差點倒閉的大作,也就是1940年幻想曲裡頭的一段名場面:暴龍與劍龍之戰。因為劍龍實際上生活在1億5500萬年前到1億5000萬年前的侏儸紀晚期,暴龍則是活在約6700萬年前到6500萬年前的白堊紀末期,所以,呃,人類和暴龍間的時間差還比劍龍和暴龍間更小,相較之下花木蘭的問題在時間尺度上小很多嘛 ~ (反正不會看的,要我看花木蘭我寧可去看貓W)


此外就像生活在廢墟:你所不知道的考古學家與他們的一百種生活中,考古學家會爆氣的提及自己挖的不是恐龍骨頭一樣。本書也有來自古生物學家的血淚心聲,表示我們不是考古學家啦!(但倒沒說自己會不會COS印第安那瓊斯),然後在心裡笑來幫忙的研究生竟然分不出恐龍化石時,自己也看不出路邊的石頭是古代原住民手斧。


當然本書有趣歸有趣,但可能因為是TED Books系列,所以內容也很像TED演講那樣以親切活潑取勝。所以書實際讀來輕薄短小、可愛的廢話也挺多的,麥克.萊曼斯基(Mike Lemanski)的插畫也很討喜。只是雖說作為純粹勾起興趣的人門書挺不錯的,但對想紮紮實實接收新知的讀者而言難免感覺不夠滿足。


對書中簡單帶過的大量地質學與生態學理論,我會很推薦介紹系外行星及生命探索史的五十億年的孤寂,還有談地球生命殊異論的寂寞的地球,這兩本書都非常紮實讀來也有趣。至於恐龍說來不好意思,我目前為止還沒讀過足夠的作品,以後要是有讀到再行補充。


總個來說恐龍的啟示:為什麼了解恐龍,可以改變我們的未來?(Why Dinosaurs Matter)是一本有趣的小書,介紹了恐龍這種古生物,也介紹了人類如何成為可以理解恐龍這種存在的社會動物的歷史。


畢竟是TED演講所以最後難免要勸世一下,強調為什麼恐龍很重要,因為研究已滅絕的古生物可以讓人類謙卑的面對自己在宇宙裡的定位,更可以意識到往日滅絕的殘酷與當下環境狀態的嚴重性。


老實說我多少會覺得這個連結頗有考試作文題目的那種牽強感。可是說真的,我也不覺得研究恐龍不重要,知道得更多總有益處,更覺得人類應該要更謹慎的面對當下的狀態。所以或許應該要這樣講,重要的事本來就很重要,即使和恐龍的啟示不那麼絕對相關,也還是很重要。



比小巧的本書更小巧的AP連結: 恐龍的啟示:為什麼了解恐龍,可以改變我們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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