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9日

麥可.克萊頓:NEXT 危基當前

這又是一本拿到好久,但現在才看的書。因為期限是最久的緣故,所以我放在最後才看。本來擔心看不完,打算用兩個禮拜來奮鬥,誰知道竟然一下子就結束了。旣然如此,那這會兒正是該寫心得的時候。


危基當前描述的是許多有關於基因應用的故事,並以此串成一部小說。讀時我深深覺得本書的主角其實不是人類(麥可克萊頓有始以來最平板的角色群就在這裡招手),而是基因以及因應用所衍生的情節。就因為這樣,危基當前中的情節細碎又零落,我看見許多不錯的碎片,但最終它們沒有全部拼起來。



但這樣代表這本小說不值得看嗎?不,我以前就提過,當一篇小說寫出的用意,是批判重於故事的話,那或許讀者的注意力應該改放在那本書所提到的議題上。就這點來說,麥可克萊頓以一個暢銷小說家的身分寫出這樣一本小說來,或許用意就是急迫地希望讀者可以瞭解到這個議題,然後製造輿論。


換到這個角度想時,危基當前這本書的主題突然就明白了起來,這難道不是本另類的實例教學書嗎?當一個新技術或法律條文出現時,除非本身的爭議性非常明顯, 否則通常要等到『真的』出問題後,一群專家才開始急著抱頭補漏洞(好吧我承認,有些法律條文真的是訂出來一看就知道腦殘)。


而小說作家的大任之一,就是以現實虛構出現實,麥可克萊頓看見了這個麻煩地問題,然後依該問題寫出種種已經出過麻煩,或即將那樣出麻煩的情節來。或許有些 誇張,但問題就是這麼存在的。在基因工程技術越來越高明的現代,人類不可能蒙上眼睛假裝沒這回事,否則等到真出了問題時,那就糟了。


也因如此,本書那些面孔模糊的人們,雜亂、不怎麼交集成功的支線過程,突然全部變得合理起來,因為作者什麼都想包嘛!旣然想要引起讀者們的注意,那與其半上不下,想講的東西沒講完,倒不如狠一點,故事性勉強就好,重點是想帶到的議題都要帶到!


從這個點來看,或許這正是暢銷作家獨有的警世手法也說不定。畢章除了暢銷作家外,還有什麼人可以肯定讀者除了橫豎都會把書帶回家看完外,兼不用擔心招牌一次就完全褪色呢?(笑,但這招可不能常玩)


旣然已經勉強抓住本作的重點,那再來就直接切入危基當前所揭露的議題吧。事實上關於基因應用的議題,我已經默默關心很久了,書中所提到的現實案例,幾乎都在以前就讀過。


對書中那些實例有興趣的人,推薦去看『出賣愛因斯坦』,大部分都在裡面了(本書也在危基當前的參考資料中)。裡頭除了有較詳細的始末外,還有許多書中沒提到或只有細提的問題,如器官、屍體應用。就是看了這本書害我到現在都不敢隨便捐血,天曉得會被拿去怎樣……(嘆)


而危基當前也有大量處理基因轉植的問題,但顯然作者對這部分較無批判而僅有呈現問題,甚至較多時候是採取正面的敘述方式。對於基改食物,在往後的世界中人類是很避免了。而基改生物也不斷地在發展。對於這部分我只能說,擋是擋不住的,不如好好訂個標準吧。


事實上本書除了凌散提到的基因、人體應用問題外,最主要的攻擊對象正是所謂的基因專利。這就要讓我們回來省視美國基因專利發放的始作俑者『拜杜法案』,全名是專利與商標法(Patent and Trademark Act)。


事實上這法案的內容僅僅是把國家衛生院於1974年同意史丹佛大學取得柯罕和波亞重組DNA技術專利的決議,給放進體系內。當初國家衛生院之所以會同意這 個申請,也不過是擔心政府會被指控將公有財產送給私人產業使用(不給專利就誰都可以隨便用,這樣等於政府花了一大筆錢做研究,但成果全由企業享用。而很可 能會造成國家衛生院在參眾議院中受到質詢,然後……砍預算)。


基於這個理由,國家衛生院下了這個頗具爭議性的決定,接著在未做充分討論下(顯然在當年沒多少人預見這決議的嚴重性),通過了由參議員伯區.拜爾 (Birch Bayh)和鮑伯.杜爾(Bob Dole)為首主持的拜杜法案(強烈建議台灣也應該要把立法委員的名字當成法律名稱之一,但願立法品質可以因必須留名而好點兒)。


這法案一通過,等於大聲宣告大學實驗室們啊,開門做生意啦!沒錯,從此大學實驗室不再保持清高,透過與私人企業密度的合作(現在教授自己出來開公司的也不 少),大學賺進大把大把的鈔票,然後讓某些企業獨佔某些專利,直到專利的日期過去為止(對了,強調一下,專利權不是永久存在,而是在一段長期時間後會失 效)。


但事實上若僅僅是如此那還好辦,但麻煩的是美國專利局的基因專利範圍給得太浮濫。由於申請量十分龐大,加上審查人員有時缺少必備的科技、法律知識(沒錯, 送出去的申請都是寫得很『漂亮』的,有時不是專家看不出背後暗藏的問題),所以常常給出過大的基因專利,未將專利限制在發現成果上,而是給予一整個領域的 使用權。


例如危基當前中所提到的一切衍生使用權就是如此,只要是立基在該研究上的研究,就全部都在該專利權範圍內。天啊,你能想像擁有電的專利權,然後要發明一台裝電池的玩具車都得向其付費嗎?


也因如此,所以大學實驗室常常一有結果馬上以浮濫的範圍申請專利,不申白不申嘛。接著大企業就會自己來洽談獨家專利使用權,而且注意的是有些企業買專利權不是要自己研究的,他是放著等看看有沒有人要來買,要來租,然後獅子大張口。


事實上美國現在一技術一公司的情形非常多,而這些公司有時候會僅僅因為專利權問題,就被大企業給卡死,那怕那些技術可以救很多人。對這部分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看看搶救頭號病人,對於專利權這部分講述了不少(那篇心得是兩年前寫的了,現在看來相當不成熟,但到底我是從那邊走來的,暫時留著到等那天覺得丟臉再說)。


此外也有不少企業對於其所研究出來的成果呢,是針對每一技術、每一環節在申請專利,用意是把其他同類研究全部擋下來,或者收點過路費。所以我們也就不難想 像,許多大藥廠花費最多的不是研究,而是想盡辦法把手上的專利權多延長幾年。這部分推薦一顆價值十億的藥丸這本書,有很詳盡的細述,就是看了這本書讓我之 後看見研究報告時,都會額外注意出資者有誰,然後純粹讚揚藥品的書籍最好小心一點。


光是基因專利就可以扯出這麼多問題來,但問題還沒有結束。每個人都擁有隱私權,但基因內容在不在隱私權內?合理的說,我們當然認為在,但很顯然保險公司並 不這麼認為。美國並沒有全民健保這種東西(柯林頓時期,或更早有試圖推過,但慘敗就是),而是大家各自去找保險公司,沒保的就小心點別出事。


事實上現在的基因檢測技術可以精準的界定出某種遺傳疾病的高危險群,而對於這些族群保險公司可以選擇提高保費(到保不起為止?),或甚至不保。至於有沒有種族岐視這個,就有得吵了。因為顏色而拒保是一回事,因為精密的基因檢測而拒保又是另一回事。


不止保險公司在意基因,台灣雖然還沒走到這步,但美國已經到了應徵工作時,公司會順便叫你去做基因檢測啦。更或甚者,你捐完血後,要小心幾個月後醫院寄張報告來,好意提醒你是那種病的高危險群。事實上基因內容外洩,已經變成了最嚴重的隱私權問題之一。


但就像危基當前所提到的一樣,有時有些人是寧可不知道自己有什麼基因的。但話說回來這也是一體兩面的事,生小孩前總要來個優生保建檢查吧?生在這年頭,很難躲得過基因檢測。


至於被媒體渲染得有些過火的基因決定論(事實上本書引用了一堆前後互斥的媒體報導,算是一大笑點,尤其是金髮會絕種那份),也是種可怕的東西。只是這種擺明十分不準確的理論,就別太浪費時間探討了。


至於危基當前所提到的基因辯護法嘛,我想律師提歸提,但真派上用場恐怕還得叫出大批大批的專家證人才行。一般的犯人沒這本錢請,頂多律師拿份報告叫叫,至 於陪審團會不會相信?關於這點,我得說如果一個人犯的案子擺明過火的話,基於情感,陪審團會無視基因(然後法官為了輿論問題,肯不肯減刑也是個問題,再說 基因控制行為這理論本身也有爭議)。


然後在台灣這招只能用在法官身上,他是信你不信呢?(台灣法官對於科技敏銳度通常不高,想碰運氣嗎?)也就是說,基因辯護法真想派上用場,恐怕只有本錢雄 厚的人才行。不過這種人人會想把自己的爛基因昭告天下嗎?(笑,更別提辯方也可以請一堆專家證人來證明這基因決定論不可靠,有得玩的)


談過基因辯護法,接著就是本作中相當重要的一個情節,究竟有沒有人可以排除擁有者,而取得擁有者體內基因的專利權?摩爾株的案例告訴我們,利用法律解釋的高度藝術,可以。而這個案例推導到極致的話,就會變成危基當前中那種詭異的邏輯與行事手法。


而這種作法一定會讓每個讀者忍不住開始生氣,什麼跟什麼啊,人權呢?人權在那裡?那法官怎麼判的,圖利大企業嗎?為什麼人不可以擁有自己本身基因的權利?但冷靜下來思考,書中情節這其實是一個單方面推到極致的情形,換個角度來看的話,我們也許會有其他不同的想法。


同樣舉SARS為例,讓我們假設今天SARS繼續漫延,全世界都是疫區,每天有數十萬人死去,還有數百萬人開始發病。全球的實驗室努力多時但依然找不到安 全療法,但就在這時,我們突然發現了個人,他的身上有SARS的抗體,而且透過簡單的處理方式,做出來的疫苗會比牛痘對天花還安全有用上不少!


人類的救星不是嗎?可這會兒人類救星準備要當人類首富,開了個可比美國中國歐盟十年總預算的天文數字,再派個律師開記者會聲明不給拉到,反正不想再死人就得快點來找我。然後基於人權等叭啦叭啦的理由,沒人可以拿他怎麼樣。


好了,這下怎麼辦?嗯,搞成這樣,我想派美國中國歐盟聯合組成的特種部隊去他家攻堅,可能都沒人有意見。人權?全家要死光了這時候誰還跟你管人權啊!沒錯,這就是另一個單方面,人權推到極致的假想結果。


人權與公益的衝突,一直是法律上十分難解的議題。在一般情況下,事情都不會發展到如同危基當前或我上述舉例的誇張境界。但就因為事情多半不會演變到如此過火,所以反而難處理(過火的發展反倒容易糾正)。


當人權與公益相衝突時,究竟要如何去拿捏兩者間的分寸,是個非常細緻微妙的問題,值得所有人深思。當年摩爾那個案例中的法官,最後選擇的是公益(雖然最後 是造福學界商界,但我想他當初在意的是背後所代表的社會公益),因為他不樂見在當年還算剛萌芽的基因療法,因受到影響而停滯,導致人們繼續死亡。


而我們也可以看見許多類似觀點的案例在當時出現,那些判決造就了生物科技及相關產業今曰的蓬勃發展。但就正因為生物科技產業如今已不再如當年脆弱,不論是 體系還是財力都不再渺小。故從法律要隨社會進步的觀點來看,是該要適度保障人權,而不獨厚研究發展的時候了(但也是不可太偏,否則很多研究真的會窒礙難 行,所以才說分寸拿捏難度很高)。


而麥可克萊頓對書中藉法官判決所說出來的意見,完整而詳述了作者本人的哲學與想法。不過呢,雖然美國法官常常利用判決書發表自己的想法與標準,但我總還是覺得那串宣判詞稍嫌太過白話了些,或許在判決文中又會變得饒舌點吧(笑)。


理想中的法律必須要在事情發生前先訂出來,但這實在是難以達成的目標,通常的情況是法律跟著社會發展的腳步跑。甚或有時還跑錯步,硬是狠很剪了人家一大塊 腳後跟下來(雖然已經確定小布希智商只有七十是謠言,但我還是覺得只有七十,米高福克斯抱病上電視受訪的情形可是還近在眼前吶)。不過呢,總而言之還是要 走的,世界前進了,法律就得跟著前進。


危基當前整本書看下來,活脫脫是基因應用的災難大全,凡你想得到的問題這本書全部包下來,企圖心不可謂不大。雖然以小說的形式來說,最後的結果不算成功。 但還是得讚揚一下,一開始以為是偷懶手法的大量剪報,到後來虛實相應,竟形成不錯的效果。而從促發思考點的角度來論,危基當前是本很成功的書。


我認為每個處生物科技影響下的人都該來讀讀這本書,或許他是凌亂,但卻講述了很多很多事。個人認為這本書是為了警世而存在的,與其說他是小說,倒不如說是本科技寓言。寓言總是論述著常人不一定看得清、想得見的事,但偏偏這些東西是絕對需要仔細去思考的。


在生物科技這領域,我希望台灣可以有一個比美國好的起步與發展,別等到事情發生了再抱著判決書,邊哭邊罵制度爛。每當我冷靜細想危基當前中所提到的所有問 題,真出現在社會當中會怎樣時,總忍不住感到毛骨悚然。這未來太需要小心了,而小心,要從知道開始。不知道問題在那邊,就不知道怎麼防範。


麥可克萊頓的小說被歸類為科技驚悚,而我覺得危基當前這本書特別適合被這樣稱呼。他驚悚的不是故事情節(絕對不是),而是讓人類發現自己手上的那些東西可能引發多麼可怕的效應,會出現多巨大的漏洞。


衝著這點,身處於基因應用爆炸時代下的單純人們,更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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