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有多少人跟我一樣,不管手上的書究竟好不好看,只要字裡行間出現食物與用餐的描寫,沒問題,氣力一百,可以再撐五十頁!總之沒錯我就這麼單純,所以看到沃爾特‧李維(Walter Levy)這本時,我的菜!
當然這本實際談的並非野餐的歷史,而是探討Picnic這個英文單字的來源與演變,以及在文學、繪畫與電影等藝術創作中,Picnic又如何以多元形式存在。所以真要講的話這本讀來其實有那麼點枯燥,可它談的是野餐,會一直提到食物……我可以,不但可以還精神奕奕。
英文中Picnic一詞的語源尚無確切考究,不過極可能來自法語中的Pique-Nique。這是指一種室內用餐的形式,一開始是眾人各自準備菜餚的輕鬆聚會,後來逐漸轉變為每位參與者各自出資的形式。對舉辦家宴感到困難的人而言這是很方便的宴請方式,因此曾經十分流行。
不過說到這個,我就想神遊一下,活躍於十九世紀英國的比頓夫人(Mrs Beeton),是第一位有系統撰寫面向社會大眾食譜的暢銷作家。只要讀和飲食史有關的書,常常都會帶到一下。但帶到的那一下有時會因為時代與階級產生各種文化衝擊,比如野兔盅食譜第一句是「首先抓住妳的野兔」……那個,這這這,彼得,塊陶呀!!!
本作提及的比頓夫人食譜中,講到野餐便劈頭來個「四十人份野餐菜單」,說真的這個看一眼,就決定手機和魔法小卡拿起來比較實在。總之在這四十人份野餐菜單裡,每道菜的份量都很大,甜點皆是用打來計算,酒和飲料更一定要帶好帶滿。不過比頓夫人倒是提醒水不用帶沒關係,因為「通常容易取得」……一定是說小溪和泉水吧,我懂。
不過比頓夫人的畫風還算蠻可愛的,因為當作者提到左拉的酒店時,裡頭的Pique-Nique婚宴正是典型的辦在室內,包括新人在內所有人都要出五法郎,餐點包括「還在唉唉叫的兔子燉肉」……唔,好,我想這是文學筆法,絕對只是文學筆法。只是看到當下我依然忍不住在心裡唉唉叫:等一下燉肉還在叫是怎樣、是怎樣!?
(老實說看完巴黎之胃後,我對左拉暫時倒了胃口,感覺這作家既厭女又討厭食物,整個踩爆雷點。但看到這段不知怎麼的突然又重燃興趣,至少也得去看看這個唉唉叫的兔子燉肉是怎麼回事)
咳,不管究竟有沒有唉唉叫,總之法國人提到Pique-Nique一詞絕對是指室內餐宴。剛開始Picnic這詞在英國指的也是室內餐宴,1802年英國暫時結束與法國的戰爭後,出現了叫作野餐社團(Pic nic Society)的東西,用現代口吻形容這類社團成員的畫風大概就是所謂奢華夜店咖。
這類社團會舉辦包括餐宴、業餘戲劇和賭博的活動,每個社團團員需貢獻六瓶酒與一道菜(附帶一提,賭金一注六英鎊,換算現代幣值約750美元)。由於每回該出什麼菜往往是用抽籤決定,便會出現什麼壞心眼的公爵夫人使詐,讓窮人抽到昂貴菜色。
比如讓美貌是唯一嫁妝的小姐抽到值至少三金幣的松露野味派,而她的富有鄰居只要出半條五先令的磅蛋糕。缺錢小哥抽到一打香檳,富豪則是半打(來自葡萄牙或西班牙的)中國橘子。總之該怎麼說呢,就是很名利場或者浮華世界的感覺啦。
不過這種社團1803年便在輿論攻擊中解散,而且主因還不是形象太差,而是活動中的業餘戲劇惹到劇作家兼國會議員李察.布林斯里.謝立丹。經營劇院的他擔心業餘戲劇表演會損害戲院的票房利益,所以想辦法激發輿論給他弄到倒,還外帶讓知名漫畫家詹姆斯.吉爾雷(James Gillray)留下一副超級有名的的諷刺漫畫,將整件事相關人馬全給酸一頓。
不過說是這麼說,儘管野餐社團形象很差,但人們並不真厭惡關於錢的故事,於是Picnic這詞也因此流行開來。1804年約翰.哈里斯的童書「知更鳥和雌鷦鷯的求愛、婚姻快樂和野餐宴會」,將Picnic一詞用來指稱戶外休閒用餐。
也許當時口語上已十分流行類似說法,所以這如此用字遣詞並未受到攻擊或反對。正好相反,從此之後雖然法文中的Pique-Nique仍專指室內用餐,不過Picnic在英文走出自己的路,成為了我們現在所知道的野餐。
影響所及,儘管現在我們知道這詞直到十九世紀才變成這樣,但當人們翻譯在那之前發生的戶外餐宴時,往往也會使用這個近代才產生的詞語。沒辦法,畢竟人類自古以來就會一直在戶外用餐,但要說到容易理解的文化概念,Picnic又已經太過深入人心。
比如古羅馬和中古世紀都存在戶外用餐與狩獵餐(一種乍看之下無限接近野餐,不過實際上是中場休息,外帶討論狩獵計畫與指派任務的用餐會議),在現代翻譯中往往會使用Picnic一詞。而法文著作提及的戶外用餐,儘管盧梭等作家絕不會用Pique-Nique形容,但在英文翻譯中都會理所當然的使用Picnic。
當然敏感一點的人想必已經意識到,Pique-Nique的概念會讓人想起百樂餐。不過據作者考據,百樂餐(potluck)這詞的出現其實比Pique-Nique早一百年。而且這種讓客人各自帶餐點前去赴宴共享的社交活動,乃是伊莉莎白一世時代的習俗。
至於Pique-Nique的來源又是什麼?嗯,不知道,雖然有人會想起希臘文中的eranos,也就是讓客人為餐宴帶一份「貢獻」的餐飲習谷。奧德賽第一冊,奧德修斯之子忒勒瑪科斯,便曾生氣地抱怨說,母后潘妮若普的追求者該要分攤她為他們準備的餐點……
好吧,我小時候一直覺得奧德修斯歸國後,鎖上門把跑來跟他老婆求婚的人全部幹掉有點過分,但看到這段以後……等一下,所以這幫傢伙是趁人之危跑來大型性騷擾,咳,我是說求婚還白吃白喝!?嗯,好吧,真的是被幹掉活該 ~(欸)
小時候還以為至少有促進消費的,現在看起來根本是虧空人家國庫。兒子可能每天被迫放飯抓狂很久,難怪爸爸一回來馬上衝出來並肩作戰幹爆對手,真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
不過哪怕eranos這習俗很有趣,但根據考據這詞仍不可能是Pique-Nique的語源。因為相關習俗在西元三世紀就退流行,中間根本就斷絕傳承啊……看到這段,我腦中不知為何冒出「源遠流長的落伍」這種不知所謂的句子。
附帶一提本作也有先進(?)的故事,1963年出現人類第一場太空野餐,雙子星三號(Gremini 3)的首席太空人(Command Pilot)維吉爾.格里森為了約翰.揚偷渡上船的一塊醃牛肉卷心菜沙拉三明治在太空艙展開爭奪戰。但就在維吉爾.格里森準備張口咬下時(顯然他搶贏了),三明治碎屑散開漂向整個太空艙。
美國太空總署對此評價:下次不如帶雞腿。
當然除了Pique-Nique和Picnic的各種探討外,本書還摘錄很多有的沒有的讀書與觀影、賞畫筆記,在究竟有沒有趣之前首先看起來都很好吃。雖然談到對野餐的看法,最接近我感覺的莫過於彼得.威爾電影懸崖上的野餐裡對野餐的描寫。
剛開始可能很美好美快樂很期待,但真的走進森林以後,等在那裡的是百無聊賴的發呆、爬滿螞蟻的糕點、不舒服的環境、其實沒那麼好吃的食物,還有更多不討喜的小動物,通常是節枝動物門的。先不提一般野餐經驗不會出現充滿戲劇性到可以拍成電影的失蹤案件。但光衝著那群爬在蛋糕上的螞蟻,我就得強調彼得.威爾懂我(人家表示困擾)。
不過理所當然,閱讀的好處正在於有些事不用自己做也沒關係,比如和一群人走進大自然吃東西然後閒晃。無論在藝術創作裡,那究竟是不是令人開心的一件事(誠如作者所述,契訶夫會確保自己筆下所有角色的野餐都變得非常悲慘)。
可至少我也還有關於食物的敘述能讀,比如要引誘小熊維尼的話,需要的是蜂蜜還有灑了粉紅色糖霜的小蛋糕。就算我根本不想吃灑了粉紅色糖霜的蛋糕,可我還是喜歡想像有一隻熊被這麼釣出來。
談到烤馬鈴薯如何在秘密花園成為身心復原武器的描述也令我微笑:「當柯林.克萊文和瑪麗.倫諾克斯在秘密花園野餐時,他們會吃上一份由能幹好心的女管家製作的烘蛋、馬鈴薯、新鮮牛奶、燕麥蛋糕、小圓糕點、石南花蜜和凝脂奶油……透過小孩對馬鈴薯、小圓麵包和奶油的信賴,野餐起了作用,柯林終於能走路而瑪麗也會笑了」,同時她們的動脈竟也奇蹟似地不再阻塞。
嗯,對,所以我也笑了,很有趣對吧?(喔,好啦,作者有吐槽童書裡的野餐往往甜食過量,實非良好示範)當然野餐不會只發生快樂的事,性也常是與野餐彼此連結之事。不過總之我還是對食物比較感興趣,畢竟如同作者摘錄的作品,小說出現與性交會的野餐,劇情往往挺悲慘的。
儘管這種針對字詞的探討基本上不是我的菜,不過「一起野餐吧!:從貴族的時髦消遣到草地上的全民派對」(The Picnic: A History)這本書讓我發現,也是可能寫得有意思。如果跟我一樣只要書裡提到食物馬上精神奕奕的話,應該也都會看得挺開心的,這種趣味懂得都懂。
雖然書裡提及的作品往後不太可能全部找來讀,同時接觸此類書籍的過程往往也會是全方位大型劇透現場,然而這也提供了尋找新方向的機會。對於特別感興趣的部分,自然是會努力找來嘗試,另外有些瑣碎的典故也讓人感覺非常有意思。
儘管可能大半本書都像作者的閱讀筆記,而且明明很薄竟然還會有內容重覆。不過該怎麼說呢,看到那些有意思的地方還是會高興。這種河中淘金般的感覺,正是閱讀的樂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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