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

明清扮裝文本之文化象徵與文藝美學

扮裝一直以來都是我很喜歡的創作元素,所以看到歷史上的扮裝故事探討自然興趣滿滿。本書定義的扮裝,指的是針對階級與外型的偽裝,同時雖然換穿不同性別的衣著乃是相關文類的大宗,但通常不涉及對轉換生理機制的變性渴望。


儘管有時是以奇異的方式連結,但創作難以脫離現實,既然有關於扮裝的文本,歷史上自然也存在「奇裝異服」故事。春秋戰國時代有晉獻公使太子申率領軍隊,未穿著符合當時君子風格的佩玉加素色衣,反而穿上「雜色衣」然後戴金玦。用現在的眼光來看就是穿得非常花俏,連帶被認定是太子申後來遭王殺害導致政治混亂的前兆。


比較日常一點的奇裝異服,比如「齊垣公好服紫,一國盡服紫」,搞得全國紫衣價格飆漲,只好聽管仲的話自己再把風向帶回來。又或者晏子春秋.內篇雜下第六記載的,齊靈公喜歡看後宮女人穿男裝,但又想禁止宮外女人跟風穿男裝大失敗,只好從後宮開始禁止,才禁絕了這股「破壞禮教」的風潮這樣的春秋FASHION紀實。


不過這些故事看起來都比較像偏向美學展現,而且不只是個人美學展現,還往往與上位者(理所當然是男的)的美學展現緊密關聯。當這種美學感覺會傷害權力基礎,或至少想像中會傷害到權力基礎時,便會成為應該禁絕的時尚。這樣的邏輯一路往前延伸,在流行陰陽五行思想的漢代學者比如劉向手上,便成為所謂的「服妖說」。


也就是穿著打扮與政治會彼此連結,奇裝異服將為國家帶來動蕩,這就是「國之將亡,必有妖孽」的論理源頭(儘管這句話在大眾文化中的畫風,變成周星馳風格的了W)。當然以現代觀點來看,政治時局的紛亂皆存在複雜成因,忽略這些成因做出簡略粗暴的連結,其實也只是為了個人偏好強硬的尋找藉口,本質上不過是不喜歡看見自己討厭的穿著。


不喜歡的點可能與性或性別有關,也可能跟文化有關。像漢靈帝就因為喜歡胡人服飾、生活用品、樂器和文化,同樣被批評是服妖,被酸難怪後來給董卓帶著胡兵滅了。這種批評顯然關於兩千年多前漢朝士人對文化入侵的擔憂,但我忍不住思考,出現這種現象究否是因為胡人勢力已經抬頭,所以其文化才能變得如此強勢?


只是要拿這個來酸的話,其實春秋戰國時代明明還有一個以「胡服騎射」成為佳話的趙武靈帝(雖然死法也有點慘,但春秋戰國死很慘的王數量有點,呃……)。所以奇裝異服本身就是個模糊概念,會隨社會共識演變轉換意義,通常是看不順眼嘴人的藉口而已。


在台灣全裸到處跑無法被容忍,限制不得這麼做也不至於形成過度的壓迫(反而是種保護吧,從紫外線的能量裡),但當然在某些文化中全裸反而理所當然。要怎麼確保這個約定俗成不會變成壓迫,始終是建立制度時最為困難之處。


也正因為那很困難,所以服妖說的論點才會如此深入人心,即使到了兩千多年後的現在,仍然透過各種變形存在強大影響力。比如明成化年間士大夫流行來自朝鮮的馬尾裙,就被認定是靡爛的低俗品味。不但有損天朝上國顏面,更有因此帶來禍害的可能性。


除此之外關於性別的奇裝異服例子就更多了,畢竟男人就該有男人的樣子,女人就該乖乖當好女人,不然父權社會要怎麼安心厭女呢?晉朝尚書何晏愛好女裝的事,就被抓來酸是他自取滅亡的理由。


漢代男裝是上衣長下裳短,女裝反之,漢獻帝時代流行男女穿著反過來,也被當作天下大亂的理由。女人戴武器形狀的玉㺬或金銀玳瑁,所以後來賈后惹事,最後亡天下。女人戴男人專用的弁、冕與冠不行,反過來男人戴竿或釵也是禁忌。


只是我也忍不住思考,真正的問題始終在於社會性別的僵化與控制,服妖說也只是提供可以拿來嘴的理論而已。想追求平權真正作法,應該是盡可能消除社會性別的負面影響。所以不管一個理論或流行有多宣稱自己能帶來進步與美好未來,如果其當前作法看起來只是鞏固甚至強化社會性別糟糕一面的話,那我實在很難想像這些行為可能帶來多少正面影響。


閱讀本書最有意思的點其實在於,儘管這些古人活在文化、常識與體制都截然不同的社會,但不管是思維還是行動卻依然如此相似。嗯,講白了就是我很想強調,漢朝皇室的同性戀例子多到,讓人真心疑惑到底劉姓皇家,是怎樣在基因與文化的連動下形成這股風潮 ~(欸)


高祖與籍孺、惠帝與閎孺、文帝與鄧通、武帝與韓嫣,李延年、哀帝與董賢(董賢還以女裝很正出名,標準的女性化男性戀),例子多到漢書直接出個「佞幸傳」……這讓我很好奇,所以漢代對男同性戀的看法,是不是有點類似古希臘的「當然不鼓勵但嘿嘿嘿 我們都知道是怎麼回事」的默許外帶心照不宣。


皇帝普遍的男男風景、貴族文人的服妖說,再加上還有胡人時尚,都讓我覺得那或許是個文化上意外活潑的時代。然而這種活潑往往是僅限男人可以活潑,因為皇后陳阿嬌在失寵後,找了女巫來穿男裝過起恩愛生活的事,可是被漢武帝當作廢后的藉口將其打入冷宮。


此外金朝還有昭妃阿里虎傳,也是在後宮找女人穿男裝成為情侶的故事。但因為阿里虎是寵妃,所以此事雖然被廚娘向金海陵帝告狀,但皇帝不當一回事只交待阿里虎別打這廚娘。嗯,好啦,她是沒打,她直接把這個廚娘幹掉了。


阿里虎與金海陵帝的這個例子,有時會被援引成中國古代仇視男同性戀,卻覺得女同性戀沒關係的例子。但跟陳阿嬌的例子擺在一起,再想想廚娘那條命就會知道,那只是有關係就沒關係。相較之下明清時代的男風文化之興盛與廣泛獲得接受的程度,反而讓人覺得重點一直以來都是男人性權至高無上啦。


這點除了令我感嘆雙標沒有極限之外,也說明關於性癖與奇裝異服的容忍程度,與權力運作的關係其實緊密連結。當幹的人手握大拳時,反對者了不起了只能又罵又酸卻無可奈何。


同時這樣一路看下來漢代的扮裝主要都與事主的個人偏好有關,並不存在強烈想要突破什麼的政治意涵。不過進入魏晉南北朝就開始有這樣的歷史了,而且有意思的是以女性居多。


先不提王旭這種出事之後丟下老婆媽媽,只帶著男裝愛妾吳氏落跑的行為其實很雷。北史.軍官楊大眼之妻潘氏的故事就帥很多,善騎射的她,總是全副武裝與丈夫一同出征。回軍營時她也是與其他部屬談天說笑,被她老公直接表示「此潘將軍也」。


南史.崔慧景傳則描述擅長圍棋、解文義的東陽女子婁逞靠男裝謀得官職,幹到揚州議曹從事才被揭露真實性別,也因此被皇帝命令穿回女裝離開,讓她不得不感慨「如此之技,還為老嫗,豈不惜哉!」讓人深刻體會到古代社會制度對女性的不公與鉗制。


這些史書記載說明了,漢代之前流傳下來女人男裝實例,多半是為了滿足權貴性癖。魏晉南北朝則開始出現,為了突破社會限制穿上男裝的女人。話說也是看這本我才發現,原來祝英臺是魏晉南北朝就有的故事,比印象中早有點驚訝。


隋唐五代由於胡化較深,所以這時代的女人相較於此前往後的歷史,受到的壓制也相對輕一點,甚至出現中國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則天。除此之外這段時期更出現上官婉兒等不少掌握大權的女人,連帶也就出現幾個影響深遠的故事。


新唐書中記載俠女謝小娥的丈夫和父親被盜賊殺害,墜入河中的她被救上岸後,獲死者託夢暗示兇手姓名。當下無法理解的她偽裝成乞丐艱苦旅行回到家鄉,好不容易才找到人解夢。得知真兇身分後她再扮成男人一路追查,最終用技宰掉兩個仇人。之後她拒絕所有聽聞此事之人的求婚,終生過著清貧的單身生活。


再來是,唐德宗年間有位太太因為和老公長得像,老公過世就改穿他衣服自稱老公弟弟求官。只是這個故事本書介紹得有些微妙,講說是過了十五年已七十二,當到御史代夫,接著突然決定再嫁,然後生了兩個小孩……等一下這生物學奇蹟欸。所以那個「又寡居十五年,已七十二」,怎麼想都應該不是七十二歲的意思,這樣的話那到底什麼意思 ~(囧)


因為很好奇,只好開始拜咕狗。論文作者這個裝成過世老公弟弟去當官的女人故事,引用自明朝的玉芝堂談薈。因為引用的文字蠻簡略的,有點好奇我就丟上網,找到出處更早的太平廣記文字如下:


「彭城劉頗常謂子壻進士王勝話三原縣南董店店東壁貞元末有孟嫗年一百餘而卒店人悉曰張大夫店頗自渭北入城止於媼店見有一媪年只可六十已來衣黄紬大裘烏幘跨門而坐焉左衛李胃曹名士廣其嫗問廣何官廣具答之其媼曰此四衛耳大好官廣即問媼曰何以言之媪曰吾年二十六嫁與張詧為妻詧為人多力善騎射郭汾陽之總朔方此皆部制之郡靈夏邠涇岐蒲是焉吾夫張詧為汾陽所任請重衣賜常在汾陽左右詧之貌酷相𩔖吾詧卒汾陽傷之吾遂偽衣丈夫衣冠投名為詧弟請事汾陽汾陽大喜令替闕如此又寡居一十五年自汾陽之薨吾已年七十二軍中累奏兼御史大夫忽思㷀獨遂嫁此店潘老為婦邇來復誕二子曰滔曰渠滔五十有四渠年五十有二是二兒也頗毎心記之與子壻王勝話人間之異者。」


按我的理解,看起來時間軸大概是二十六歲和第一任老公結婚,很能打,但可能婚沒多久老公就過世了,便女扮男裝自稱老公弟弟在軍隊討了一份差。幹了十五年軍人當到御史大夫,之後決定去結婚、生兩個小孩(就猜四十五歲生好了,這年紀不是不可能,而且大量運動有差)。七十二歲時講這個故事給記錄的人聽,過世的時候年齡破百,兩個小孩到那時也五十多歲了這樣。


不過這類型的故事,更深入人心的絕對是往後同人作品滿坑滿谷的黃崇胡事蹟。論文摘的玉芝堂談薈是這樣寫:「五代蜀司戶參軍黃崇嘏,臨邛人,作詩上蜀相周庠,庠首薦之,履攝府縣吏事精敏,胥徒畏服……傳奇有「女狀元春桃記」,即其事也。」


另外找到的金利用《玉溪編事》則這樣寫:「黃崇嘏臨邛人。周庠知邛州,崇嘏上詩,稱鄉貢進士,年三十許,只對詳敏,復獻長歌。庠益奇之,召與諸生侄同游。善琴奕,妙書畫,翌日薦攝府司戶參軍,胥吏畏服,案牘一清。庠美其風采,欲以女妻之。崇嘏袖封狀謝,仍貢詩曰:『幕府若容為坦腹,願天速變作男兒。』庠覽詩驚駭,召見詰問,故黃使君女也。乞罷歸臨邛,不知所終。」


該怎麼說呢,都是一些帥氣卻也感傷的故事。


同時唐朝丈夫去打仗,太太留下來守城的例子也不少。北史的古弼傳也有他遠征馮弘,和高麗援軍合流以後,讓女人穿上盔甲在部隊中心充人數,手下精兵和高麗兵圍在外面的計策。舊唐書的列女傳裡則有鄒保英妻奚氏,在圍城戰時帶著家僮和城內女丁一同防守的事蹟。古玄應妻高氏,則從突厥的圍城戰中成功守下城池。兩人後來各自被武則天封為誠節婦人和徇忠縣君。


連帶我也有點在想,東漢末年就開始亂世,魏晉南北朝也不是什麼安穩的時代,一路練兵幾百年練出一堆女將領並不意外。又說到這個,有朋友跟我補充,秦國時代有職業軍人憑耳朵計算獎賞與官職的規則,那個似乎女生也可以領。想想真的是不占官位實缺就沒有關係,但占了實缺就要女人吐出來的制度。


但或許是某種反撲吧,在相對自由的唐之後,進入宋金時代雖然庶民文化蓬勃發展,酒樓、茶館、飯館、勾欄四處林立,為雜劇、講史、小唱的戲班與表演者提供無數舞台,然而這股興盛自由的風只屬於男人。


從這時代開始男女之間的界限被明確規範,良家婦女被嚴格限定僅能安於室,只有逢年過節才能允許集體短暫出遊。但無法出門的深閨女眷仍需要各種服務,於是相應的出現尼姑、道姑、媒婆和穩婆(產婆)等職業,擔任這些行業的婦女可以突破限制自由出入女性空間。


在這種情況下,魏晉到唐朝時代的女俠和女官傳聞消失了,女英雄不再,取而代之的是開始出現男人偽裝成女人,入侵女性空間性侵或誘姦的例子。宋代最有名的刑案是端平丙申年,廣州有個叫董師的尼姑,因為長得很漂亮所以偶爾會有男人想加以性侵,這當中某些人在觸摸其性徵時發現這傢伙應該是男人。


後來被知情的官府抓去驗身,儘管乍看之下是女性,但還是找了經驗豐富的產婆來確認。產婆要求董師躺下,並在其陰部沾染醃肉的味道後,再讓狗舔,結果舔著舔著陰莖受到刺激就充血立起來了。原來董師是一個雙性人,此前已經性侵不少富室大家的女眷,受害者難以枚舉,最後被判處死刑。


這是個滿讓人尷尬的故事,也讓我覺得是後來像聊齋「人妖」篇這類小說的靈感來源。微妙的是在這故事裡,很明顯剛開始被性侵的女性根本不敢聲張,董師會漏餡被抓是因為有男人想性侵他。


連帶從產婆辨明正身的方法可以知道,她此前早已知曉雙性人的存在,畢竟經驗豐富的產婆肯定多少都接生過類似案例。然而在這故事裡不管是男人還是董師都是罪犯,但最終想要性侵董師的男人不被追究,而董師本人則遭到處死。


乍看之下很雙標,但從下面會再提到的明朝刑案來看,這與其說是迫害雙性人,倒不如說當時這種扮女盟性侵犯的處罰就是唯一死刑。而本來就自然存在的雙性人中,也就董師因為其惡行而歷史留名。但除此之外普通男人偽裝成尼姑、道姑、媒婆和穩婆,性侵女人的案件黑數呢?我看恐怕非常驚人。


在宋代長期理學思想壓制下,來到明代人文主義開始興起,結果變成一邊程朱理學依然盛行,一邊更加鼓吹自由意志的思潮則開始崛起,然後兩邊兩派各種對抗。連帶明代也就流行花美男系的審美觀,FASHION是化妝、香水與華服。那時代的男人,不只書要念得好,時尚也得一把罩,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篇就有如下記載:


「故相江陵公,性喜華禁,衣必鮮美耀目。膏澤脂香,由暮遞進,雖李固、何,無以過之。一時化其習,多以侈飾相尚,如徐漁浦冏卿,時為工部郎,家故素封,每客至,必先偵其服何抒何色,然後披衣出對,兩人宛然合璧……協院中丞許少微,朱紫什襲,芳稷遙聞,時年逾知命,而顧盼周旋,猶能照應數人。」


該怎麼說呢,真是比少女還要少女,就算到五十歲也要努力當個美男子,有夠勤奮。而且這股風潮強大到,連皇帝都覺得自己不能輸,所以……「予遊都下見中官輩談主上視朝,必用粉傅面及頸……近見一大僚,年已耳順,潔白如美婦人。密詗之,乃亦用李、何故事也……今劍珮丈夫以御自居亦怪矣。」


先不提哪怕還是會出現服妖說角度的批評,但總之服妖說打不倒男人擁護的流行。同時也可以看見這些記錄已經會帶到「如美婦人」,明清兩代的男風小說更充滿類似當代男同志文學那種「我比女人更美」的情節。背後其實多少都感受得到,源頭之一是厭女情節。


更實際的問題是,這些記錄往往是男人寫的,至少本書沒有找到明朝女人的意見,我也懷疑這些男人寫書時會去問女人的意見。所以或許當這群男性文人在那邊互捧彼此超正的時候,明代女人的反應是「蛤」,然後對這群自戀仔天天翻白眼。我莫名覺得「老公偷用我的化妝品」,搞不好會是那時代女人的常見抱怨。


不過更有意思的是同時代歐洲的文藝復興時期,歐洲宮廷同樣是流行花美男時尚。結果和朋友聊著聊著,就默默生出「小冰期STYLE」這樣的詭異名詞。可該怎麼說呢,以上這些都是男人限定的快樂世界,同時間女人依然被鎖在深閨樓閣裡,並成為扮女盟性侵集團的侵害目標:


「國朝成化間,太原府石州人桑沖,自少纏足,習女工,作寡婦粧,遊行平陽、真定、順德、濟南等四十五州縣,凡人家有好女子者即以教女工為名,密處誘戲,與之姦淫,有不從者即以迷藥噴於其身,念咒語使不得動,如是數夕,輒移他處,故久而不敗,聞男子聲輒奔劈,如是十餘年,室女以數百。


後至晉州有趙文舉者,酷好寡婦,聞而悅之,詐以妻為其妹,延入共宿,中夜啓門就之,大呼不從,趙扼其吭,褫其衣,乃一男子也,擒之送官,吐實且云,其師谷才,山西山陰人也,素為此術,今死矣。其同黨尚任茂、張瑞、王大喜、任昉等十餘人,具礫於市。」


這個叫桑沖的男人,從小纏足學女紅,外出自稱寡婦四處去相喜歡的女孩子。相中就上門自稱要進行女紅教學然後誘姦,不從的便下藥強姦,受害者多達數百人。後來被抓到的理由是因為有個男人性癖是上寡婦,發現桑沖有寡婦屬性很想上。就叫自己太太假裝成他妹妹,然後騙桑沖來和自己太太同房睡覺,想也知道他當然就去了啊!


顯然這太太幫兇幹得很習慣,於是到了半夜這男的就開門進房間想玩3P,一摸才發現原來桑沖是男的,馬上抓起來送官府。後來被判死型。同時官府查下去,發現這原來不是個人犯罪,而是一整個集團有系統的在玩,於十幾個人全部抓起來處死。


推測大一點的話,其實就是有個扮女盟裁縫家教集團,從小收養男孩子進行女裝女紅教學,然後到處去騙財騙色騙吃騙喝。成員還沒自立前收入可能要上繳老師,不過自立以後就自由行動,偶爾和師兄弟聯絡一下感情。路上相到比較漂亮的小孩就自己收養起來當徒弟,手把手傳授性侵技巧。


畢竟寡婦帶著小女孩會更不被防備,然後這些孩子小時候是道具,一邊當道具一邊練等,長大就換自己上,然後也可能再去收養其他道具。這些孩子顯然價值觀都歪掉了,所以長大後便繼續害人害己。


如同上面董師的例子一樣,扮女盟性侵犯被抓到是死,但抓住他們的男人的性侵行為並不被追究。總而言之論其本質就是男人通常運轉的比大小,最底層的受害者依然是無聲的女性。


當然依上面的敘述,那個被跳過的「咒語」無疑是重點中的重點。實際上作者有摘「『耳談』的內容,提到這些迷藥和施法的過程:「戴沖有魔魅法,以雞子一枚去清,桃仁七個擣爛,燒酒合成,噴女身上,默誦咒語,女迷而姦,遂行其述凡十八年,污有民女 一百八十二人。」


用現在的觀點來看,大概就是杏仁燒酒雞直接把人灌到醉的意思,但要用怎樣的話術讓女人心甘情願喝下去呢?吾友表示,咒語可能是「這杯喝下去包生男。」聽到這句,我笑著笑著就哭了,那瞬間想把全宇宙的坐墊都給她。


附帶一提,雖然用現代跨運標準也就是性別認同,以上都是不可質疑的跨性別者,而且跨運也確實非常喜歡凹歷史名人是跨性別者。不過至少這些刑案按我的標準,都是噁男犯罪者而已,跨運自己惡搞的定義我不支持。不過同時倒是看到另一個很有意思,而且挺擦邊球的改造社會性別案例:


「清尊錄:興元民有得闌遺小兒者,以為子數歲美姿首,民夫婦計曰,「使女也,教以歌舞,獨不倍數十萬錢耶?」婦曰 :「故可詐為也。」因納深屋中,節其飲食,膚髮腰步皆飾為之,比年十二三,嫣然美女子也。攜至成煮 教以新聲,又絕警慧,益秘之不使人見,曰此女當歸之貴人。於女僧及貴游好事者踵門,一覿面輒避去,猶得錢數千,謂之「看錢。」久之,有某通判者來成都,一見心醉,與值至七萬錢乃售,既成券,喜甚,置酒與客飲,半客去,擁而致之房,男子也,大驚,使其捕其父母,亦卒不獲。」


講白了,就是一對夫妻撿到走丟的小男孩,看他很漂亮,就開啟騙錢大計。從小控制飲食調教,長到十二三歲果然超正,就帶到成都炒作行情。光給人看看就「得錢數千」,最後終於拐到凱子花七萬塊買人。結果當晚衣服一脫是男的,要去抓養父母,但養父母早帶錢跑了抓不回來。


該怎麼說呢,販賣人口大勝利欸。這也是我笑著笑著就哭出來的案例,莫不是明朝版 I AM JAZZ,看起來就是小時候就被拐去改造,現代有的,明朝都有,但不知道為什麼現代版換個話術就變進步路線了 ~(欸)


當然除了這些刑案外,單純的女扮男裝和男扮女裝的例子也很多。閱微草堂筆記有一個,就提到明天啟年間,魏忠賢殺裕妃時,太監福來與雙桂連忙逃命,找認識的人在京師會面求收容。結果主人不客氣說你們外貌介於男女之間,不如改扮女人裝成我妻妾,太監雖然不爽但為了活命也只好接受。


兩個人乖乖穿耳洞、吃軟骨藥(要真有效果的話感覺是很不妙的東西)、纏足。除了女紅無法速成讓人問號之外,幾個月後看起來真的很像女人,主人就帶回家說是我在京師娶的。於是這兩人感激主人的救命之恩,就心甘情願的與之白頭偕老。


基本上是個要素過多的故事,到底算不算真愛也很微妙,只好說又是男人性癖大成功。至於女性扮裝的求愛故事,看起來多多少少令感傷,比如因為明代禁止官員嫖妓(但嫖男的可以,茶),然而只要下過海顯然就逃不了限制:「濟寧季東以進士授知縣,與妓女王白兒往來甚密。及遷御史,令王詐為閽者自隨,事漏,為銓曹所黜,王從不忍捨,東鬱鬱得疾死,王自鎰。」


「崇禎庚辰冬(柳如是)扁舟訪宗伯。幅巾躬鞵,董男子服。口便給,神情灑落,有林下風。宗伯大喜,謂天下風流佳麗。」相較之下柳如是和錢謙益之間是轟轟烈烈的修成正果,雖然算一下那個年齡差嚇飛我,但看到衛道人士跑去丟石頭攻擊喜船還是覺得,這些人電死好了。


至於另一個讓我覺得超級微妙的,是基於安全問題,不得不在逃難或行商時男裝以自我保護,除此之外還有秦良玉這位歷史上著名的女將。不過如果不是這種不得不然的狀況,像萬貴妃喜歡穿男裝的事,在男作家手裡又是服妖說可以再拿出來用。


清代扮裝則基本延續明代風氣,而且如果說明代流行的花美男比較偏向俊美中性風,那清代就完完全全是以男生女相為榮。還出現以穿著女裝為樂的社團和集社,比如廣東潮陽地區就盛行男扮女裝,甚至會正大光明出遊,在公共場合分享自己的女裝嗜好(同時間女人則被關在家裡,只有重要節日才能出門喲)。


就更別提這是那種男人會正大光明寫信說我超愛你,如果可以變成女人幫你掃地(爆)就好的時代:「船山先生詩才超妙,性格風流,四海騷人,靡不傾仰,秀才金筠泉,忽告其所親,願化作絕代姝,為船山執箕帚。又無錫馬辰是贈詩云,我願來生作君婦,只秋清不到梅花。以船山雨人有「修到人間才子婦,不辭清瘦似梅花」之句也。其傾倒之心,愛才而兼鍾情,可謂至矣。」


該怎麼說呢,一是我覺得這些男人才沒有真的要「執箕帚」,二是沒有喊著要嫁女兒或姊妹而是想著要自己嫁總也是有趣的。這或許是因為社會風氣讓人覺得這樣告白更文雅有趣。但這些無數人的無數行為,究竟是純粹喜歡女裝、異裝癖、同性戀或者女性化同性戀等等等,可能性很多,非常豐富多彩,反而如果一個跨性別蓋下去,全部輾得平平的會很可惜,那裡面明明有更多幽微的情緒存在。


清代社會另一個有意思的扮裝現象則出現在舞台上,由於那時代禁止女人登上舞台,於是所有的女性角色都只能由男性反串。主要分成四種類型,兼扮(一人分飾多角)、代角(一人分飾兩角)、雙演(兩個演員演同一個角色)與反串(以演員本工的角色行當為基準,演出本行角色以外的情形就是,反而和演員與劇中角色的性別無關)。


考慮到同一場戲可能不只使用一種扮裝類型,而是複合狀況,於舞台上就性別的跨越會顯得更有意思且錯綜複雜。比如由男人來飾演女角,而若如果因應劇情需要,劇中這個女角又需要穿上男裝時,這裡面產生的性別衝突趣味就十分迷人,我是說如果忽略這種跨越的主體在當時只限於男人的話。


然而無法忽略的是,這份迷人其實建立在「女人被禁止登上舞台、也難以在公共場合實現自我」的現實上。正因為女人不只無法在舞台上扮演女人,還什麼都不能扮,很多事情才會變成這樣。


比如魏長生是第一個在舞台上以裝小腳出名的男性旦角演員,在此之前京旦並沒有這種流行,但在魏長生全程穿蹺鞋來模擬「女性纏足行走之千嬌百態」後,所有的旦角只要上台一定都裝小腳。而魏長生弟子陳銀官更加轟動,「傅粉調脂,引鞋窄袖,效女子粧束。而科諢詼諧,褻詞穢語,醜狀百出……數年之間,侑觴媚寢,所得金綺珠玉累數萬。」


老實說這真是讓人不舒服的實例,我最近在想,這些男性口中所謂的比女人更像女人,其實不是真的像女人,而是像男人理想化投射的女人。講白了其實就是欲望的凝聚體,性癖的展演,只是基於現實因素只能靠男人來扮演那個凝聚體。於是當女人得以登上舞台、在公共事務上實現自我後,男性凝視便朝向女人而來並形塑出極度嚴苛的標準。


如同纏足一開始是皇帝的變態性癖,結果後來變成女人階級與德性的象徵,用來限縮女性的身體與行動自由。而後也因為這成為女性特質的一部分,便成為諸多男人性癖的投射(毫無疑問的,纏足的歷史也是男人性癖如何被開發出來,然後系統性壓迫女性的過程)。


最終在女人無法登上的舞台,男人模仿甚至醜化小腳女人的神態因此獲得成功,最終得到財富自由……有趣得諷刺。我想裝小腳這種類型的舞台表演,裡頭肯定存在精緻的表演技巧。


可無法否定的是,這仍關於性癖的展演與服務。某方面而言或許也昭示了男扮女裝裡有一塊,始終與性癖緊密相連的事實。這性癖也許是自己的,也可能是受眾的,甚或很理所當然的以上皆是,而且可能會越來越變態。


中國扮裝簡史到此告一段落,接下來將正式進入扮裝文學的探討。而若要提及扮裝文學,便不可不提與之有點關係的前輩「擬代文學」,也就是以士大夫為首的文人,刻意從女性角度出發書寫心聲,為的是隱喻個人在朝廷不得志的鬱悶。不用說,在這些擬代作品裡文人既然化身怨婦,那他們的丈夫就是天子了。


從始祖屈原以香草美人自喻開始,往後無數文人都夾起來大寫特寫閨怨詩,明面上講的是女性受丈夫冷遇,或不得不分離的無奈與鬱悶。但骨子裡都是為了籍題發揮,自己無法施展政治理想的無奈。


先不提男人不知為何很容易出現一個迷思,那就是不管自己原來長怎樣都會產生錯覺,相信自己只要性轉就會變正妹。總之書寫擬代文學的男人很多,大家就是喜歡想像自己和皇帝是夫妻,咳,我是說把自己和皇帝比喻成夫妻,然後關係不好基本上都是皇帝的錯 ~(欸)


樂府詩有好幾首,曹植有美女篇,王粲是出婦賦,陸機的燕歌行也是。而後李白、韓愈、蘇軾、辛棄疾、陸游等人,擬代文學是漫長而且興盛的流行。有意思的是本書作者,同時也引用女性作家想像自己如同男人般出仕或領兵,十分陽剛豪邁的作品,比如李清照的夏日絕句或者張玉孃的從軍行。


我覺得女性作家書寫想像中的機會,和男性作家的擬代文學本質上是不太一樣的東西。但有意思的是這兩種文類無論如何,都還是會讓人們想像另一種社會性別的生活方式,而且無疑都是美化版。於是當扮裝文學興起的同時,也就把這兩種文類的想像一同吸納進來。


以女性作家為主的彈詞小說,便存在許多描述女人出將入相的情節。而男性作家筆下的男風小說,則盡情讓男人展現陰柔面貌並談情說愛。同時往往是由不得志文人書寫的才情小說,一方面是對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傳統思維反動,認為男女雙方皆應才貌兼備,才是理想的婚配對象。同時才情小說往往也藉由這些故事,來追求在想像中攻成名就的可能性,講白了就這是科舉封建時代的爽文。


明清盛行的扮裝小說並非橫空出世,無論是文類本身的演變,還是作為反應時代面貌的載體,都存在漫長的演變與累積,最終才形成五花八門的創作大爆發。本書探討的扮裝文學,包括短篇小說、中長篇小說、戲曲文本、彈詞文本。


短篇小說以三言兩拍和聊齋誌異為主,再加上刑世言第37回「西安夫別妻 郃陽男化女」,以及無聲戲的第6回「男孟母教合三遷」。中長篇小說的話,主要分成以平山冷燕、玉嬌梨與鼓掌絕塵為首的才情小說,以及包括龍陽逸史、弁而釵、宜春香質、品花寶鑑在內的男風小說。


再加上超級大長篇鏡花緣與紅樓夢(有趣的是雖然近來有較極端的跨運新解,認為賈寶玉是跨性別者。但實際上照本書分析,同年代的小說男主角皆以陰柔型居多,這其實因應了當時的社會潮流)。


戲曲文本部分,四聲猿講的是花木蘭與黃崇嘏的故事,龍舟會講的是謝小蛾。繁華夢與全福記講起來都很哀傷,是父親為乾隆年間進士的王筠所寫,全福記描述村姑主角沈惠蘭女扮男裝上京出相入將的故事。繁華夢則描述女子在夢中性轉成男人迎娶妻妾高中狀元,醒來後發現全是假的最終隱遁空門。主角還直接叫王氏,真的是如果那時代女人能考科舉……


男王后則是王驥德所寫,描述陳子高因為容貌出眾,被愛好男風的臨川王冊立為王后的故事。荔鏡記則是標準乙女向,講富家子弟陳伯卿對大小姐夜琴琚一見鍾情,假扮成磨鏡工跑去當黃家家奴三年(超閒的欸這傢伙)。由於小姐已經被許配給其他人家,所以最後靠侍婢協助三個人一起私奔,之後修成正果的愛情喜劇。因為非常受歡迎,還改編成歌仔戲過。


還有離現代日常比較遙遠的彈詞文本,這是一種以一到兩名表演者自彈自唱為主的說唱藝術,演詞結合韻文與散文,劇情則以愛情故事為主。其中出現扮裝情節的主要有玉釧緣、天雨花、再生緣、筆生花、金閨傑、再造天與曉金錢。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清乾隆年間才女陳瑞生寫的再生緣(又名孟麗君或女丞相),然後這部同時也是彈詞小說中的王。劇情描述孟麗君逃離婚姻與家庭,化名入朝為官,在戰場與朝廷中均有成就。同時也想盡辦法躲避丈夫與皇帝的追求,無論如何都拒絕回歸傳統女性社會地位的故事。


陳瑞生所寫的十七卷都非常暢銷,但後來因為她的人生也波折不少,加上我想她可能也很糾結最後究竟該如何收尾(從本書中引述的情節看得出來,驢子已經差不多牽到塔上了。陳瑞生根本沒替孟麗君訂作男主角,而她又打死不想讓主角放棄事業,可一但身分曝露就很難繼續當官,最後要怎麼安定收尾真的難度很高),結果最後沒能把故事寫完。


最後再生緣由許宗彥與梁德繩續寫三卷完結,很強硬的讓孟麗君辭官成婚,與劉燕玉、蘇映雪三女共侍一夫,感覺就是,呃,很硬要,評價自然遠不如前面十七卷。然而更有意思的地方在於,包括這個續寫的三卷在內,「筆生花」、「金閨傑」、「再造天」這三部作品,基本上都有再生緣同人的味道。。


對,那時代反正沒什麼版權概念,所以這些再生緣的粉絲們都盡情的在自己同人作裡追求想要的方向。最微妙之處在於,她們執著的點,無不一是覺得陳瑞生筆下的主角孟麗君,拒絕走入婚姻與家庭的態度非常雷。


所以這些同人作的重點,某方面而言都是追求一個自己理想版本的孟麗君,也就是為了婦道最終放棄官職的女強人。筆生花的作者邱心如批評孟麗君是「辱父欺君太覺偏」,於是她筆下的才女姜德華即便同樣成為官員,最終還是回歸家庭還替丈夫納妾,替大伯騙婚。


女詩人侯芝恨意甚至更深,她寫的金閨傑其實算玉釧緣續作,但寫著寫著裡面就加入了轉世成再生緣角色的元素(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對吧,穿越到創作裡這套路自古有之),突然也變成再生緣同人作,不用說寫的自然是符合作者價值觀的方向。只能說看到設定當下,我真的蛤一聲想這樣也行,所以說人性都是一樣的,魔改和OOC是自古以來便存在的現象。


然後「再造天」就更誇張了,作者侯芝直接寫孟麗君和飛龍兩個女人,因為偏離正道,最後下場一個孤獨懊悔一個自殺。堂堂一個才女卻好像在作品裡大力提倡女子無才便是德。她在金閨傑裡更直接題詞嘲諷孟麗君是「齒脣直逞明槍利,骨肉看同蔽屣遺。僭位居然翁扣首,裂眥不惜父低眉,倒將冠履愆還小,滅盡倫常罪莫題」,看得我啞口無言,只能說好氣好氣。


可想想最好玩的點正在這裡,最然好氣好氣,但還是都喜歡得要死。換個名字寫自己的同人也算常有的事,但拿人家的名字來寫符合自己價值觀的故事,然後還要倒打原作一耙真的是。看著看著我忍不住想起了JK羅琳,瘋狂黑粉也是種自古以來即有的現象。


當然作者動機是一回事,角色扮裝的動機又是如何?本書整理歸納後,注意到這些反應社會現實與文化的作品中,女性和男性的扮裝動機存在不小的差異。女性扮裝的理由主要為護家、守貞與展才三種,護家不用說最有名的就是代父出征的花木蘭。


二刻拍案驚奇還有出身武官家族、女扮男裝進入學堂就讀的聞蜚娥。她不但考上秀才,還果斷替自己挑了老公,之後還在學伴幫助下救回自己被陷害的父親,是那種很傳統的乙女向喜劇。但不明亮的故事照樣不少,復仇也常是女性扮裝的理由,最有名的是謝小娥與聊齋裡為父報仇後上吊自殺的商三官。


同時本書其實也多次引用聊齋誌異裡的「江城」,雖然不斷強調江城許多舉動的正面價值,但該怎麼說呢,我覺得看完感覺這也是蠻五味雜陳的一篇。故事描述高蕃發現自己的青梅江城長大後變得超漂亮,儘管父親嫌對方家世配不上,卻仍然執意要娶。


結果完婚後才發現江城不只是大醋桶,她根本是硫酸桶。雖說很多時候她生氣的點並沒有錯,但抓起狂來卻都盛大到讓人傻眼,家暴得超級恐怖。把丈夫的皮和女僕的肚皮剪下來縫到對方身上去,這是什麼神操作我看了根本嚇死。但好吧聊齋生物學就這麼回事,所以縫了一陣子之後竟然也就痊癒這個也只能放棄治療。


扮裝情節只是這故事裡的其中一小段,也就是高蕃和朋友去一家妓院朝聖名妓,結果竟然被對方看上非常開心。結果正開心時,發現妓院角落坐了一個美少年正在獨飲。旁邊的人都在好奇到底對方是誰,只有高蕃看到後嚇得全身的毛都掉了連忙逃回家。嗯,那就是他太座江城,不用說回家當然是腥風血雨。


除了縫肚皮外,江城的神操作還有餵丈夫講垃圾話的朋友吃瀉藥,對方求饒道歉之後才給解藥。知道丈夫召妓,就自己殺過去裝成妓女,蠟燭一點就拿刀架著嚇壞的丈夫回家。高蕃被自己二姊夫嘲諷說為什麼那麼怕老婆,回答因為我老婆正,反而有人老婆沒我太太正的,還怕成那樣不覺得丟臉嗎?我只能說這人顯然也很會嘴,然後被自己性格同樣很恰的二姊知道後揍了一頓。


不過更恰的還是江城,所以她知道自家老公被姊姊打後破口大罵,誰准妳打別人的男人。也不管老公二姊和自己關係明明很好,拿了木棍就殺過去一陣毒打。更尷尬的是二姊夫對自己太太被打這件事,反而只有表面演一下不爽,實際上對自己太太被打很高興。更好笑的是,江城得知此事後,又再去爆打二姊夫一頓,你老婆被打還高興你這混帳!!!(這到底是怎樣的一家子啊,貴圈真亂)


該怎麼說呢,道理上好像沒有錯,但因為太暴力了還是有錯。更糟的是江城越來越瘋,瘋到後來高蕃母親去問事,才知道原來江城是高蕃前世誤殺的長生鼠,兩人之間是有孽障的。結果呢?結果就是江城被很奇幻的進行了類似「放下它」的勸說後,莫名放下了內心仇恨,彷彿「變成了另一個人」,我覺得寫得也有點像躁鬱症康復的感覺。


洗心革面的江城從此成為好媳婦中的好媳婦,而且擅長理財的她很快讓高家變得非常富有,還主動替丈夫迎取他喜歡的名妓,就這樣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我是說高蕃與他爸媽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啦。


我覺得蒲松齡滿故意的,他和簡直明代女權主義者(爆)的馮夢龍不同,在這篇裡面很技巧的把好事壞事都放在一起寫。最後再理所當然的肯認了傳統價值壓制女性自主的那一面,留下很讓人心情複雜的餘味。


當然守貞也一直都是扮裝的一大理由,但說真的我覺得雖然作者這樣定義,但那與其要講是守貞,倒不如說是人身安全問題。這類故事多半關於女子不得不離鄉背井旅行,為求安全穿上男裝。


當然這種扮裝故事不意外但讓人尷尬的是,扮裝的理由是防身,但最後往往仍要強調主角還是處女,花木蘭要,祝英台要,喻世明言裡的黃善聰更要。回到家鄉見到姊姊,姊姊還要確認妹妹是處女才肯相認,小說還寫了一個啞心到極點的檢驗方式:


「用細細乾灰鋪放餘桶之內,欲教女子解了下衣,坐於桶上,用綿緞條棲入鼾中,要他打噴嚏。是破身的,上氣泄,下氣亦泄,乾灰必然吹動,若是童身,其灰如舊。朝廷選妃都用此法,道聰生長京師,豈有不知?」


乾脆丟到河裡,會浮起來的就不是魔女算了。


當然除了以上比較早期的三種,明清最主流的乃是展才。前面提到的黃崇嘏與婁逞的故事本身就經常被當題科,彈詞小說更是數量驚人。聊齋裡還有一個太太顏氏眼見丈夫怎麼考科舉都考不上,索性和丈夫打賭老娘男扮女裝自己上,結果還真的高中進士還累官至河南道掌印御史,不過最後託疾辭官由丈夫承襲官位還是一定要的啦。


當然除了自我實現外,追求愛情也是扮裝文學的重要元素,大多數情節都是俊男美女因為各種機緣看對眼之後,迅速的生米煮成熟飯私奔,最後都會成親然後男方一定會考上科舉。


比如喻世明言裡劉素香和張瞬美,就是一見鍾情當晚就生米煮成熟飯然後決定私奔。後來雖然因故分離但仍然重逢結婚,男方考上科舉則是一定要的啦。


拍案驚奇則有從小體弱多病被媽媽送進尼姑庵調養的靜觀,因為發現這其實是一個強迫尼姑接客的不肖尼姑庵,於是她常常扮裝成和尚跑回家。某天偶然遇見清秀書生聞人生,而聞人生也覺得這和尚太正點了,男的也可以,反正睡一晚就好。結果靜觀打算逆推時才發現是女性……嗯,再來也是生米煮成熟,私奔,考上科舉,成親。


鼓掌絕塵則是一對宰相家中的歌妓姊妹韓蕙姿、韓玉姿在宴席上表演時相中兩位才子,兩邊當下便互好感。後來宰相又在元宵節邀兩位才子回家作客,其中一對就生米煮成熟飯,然後女方扮成男人私奔去了。之後也是各種峰迴路轉然後有情人終成眷屬,對,還是中科舉。


才情小說玉嬌梨就比較有趣一點,其中一位盧夢梨遇見男主角蘇友白後芳心暗許,就自己女扮男裝跑過去說要替妹妹談親。但當然這邊的新娘我妹妹正是她自己,這個就比較有意思一點。


以上這些劇情都顯現出,在那個婚姻但憑媒妁之言的年代,其實人們心中還是會夢想真愛。畢竟比起結婚當天才知道自己的結婚對象,和自己喜歡而且認證過顏值與才情的對象結婚,怎麼想都是比較美好的事。而男人在婚事上的主動權還高那麼一咪咪,但女人想展現主動權往往只能在小說裡大展神威了。


當然還是有一些上述分類以外的扮裝情節難以歸類,喻世明言中有一篇描述少女紅蓮從小就被拋棄,被一間佛寺裡的禪師清一收養。結果十五六歲時被另一個五戒禪師看中,清一有求於五戒禪師,便把假扮成小和尚的紅蓮送給他。接下來的情節根本就薄本情節,只能說看來古人對寺廟充滿了淫亂的印象。而這可能是一方面是薄本情節都這樣寫的,一方面是性癖,同時又反應了某種社會現實吧。


拍案驚奇卷二鄭月姊冒名頂替姚滴珠的故事,老實說看起來也充滿令人五味雜陳的八奇思維。總之事情是這麼開始的,姚滴珠是美麗的千金大小姐,但爸媽卻誤聽媒婆謊言把她嫁給窮人家潘甲為妻。潘甲也是個好人,所以夫妻感情還是不錯,但潘家二老就不那麼回事了,對於突然得開始過貧困生活的媳婦滴珠,他們怎麼看都不順眼。


結婚兩個月後,潘甲被自家老爸送出門做生意,不用說兒子前腳出門,公公婆婆後腳就拼命虐待媳婦。滴珠受不了決定回娘家,結果在路上卻被汪錫誘拐。她看不上汪錫(剛好汪錫也是要錢勝過性欲),不過覺得汪錫介紹的富豪吳大郎感覺不錯,半推半就同意重婚,咳,我是說嫁給吳大郎當小妾。


然後吳大郎是個色狼,小妾不敢帶回家怕惹事,但反正滴珠也有重婚問題當然不想洩露身分,於是兩個就用光速成婚然後另外找了間房子住。故事到這時才突然驚爆,原來潘甲是個性無能,所以滴珠和吳大郎在一起後快樂似神仙。


但潘家公公婆婆虐待歸虐待還是要媳婦來生小孩的,同時姚家也關心女兒現在過得怎樣,所以差人送禮探望,結果兩邊碰面兜起來發現不對。女兒不是回娘家了嗎?根本沒有,是你們把我女兒虐死了,現在才凹說她回娘家了對不對!兩邊都覺得對方說謊,一氣之下告上官府。


案子還在審,某日姚家又聽說在隔壁州某家妓院,出現一個和滴珠長得一模一樣的女人。姚家爸爸聽了很驚慌,肯定是我們家女兒被逼良為娼了!連忙要自己兒子姚乙(所以說這故事取名也太隨便了吧),偷偷去想辦法把人贖回來。


當然姚乙過去很快發現這個叫鄭月娥的女人,雖然和自家妹妹長得一樣,但確實是不同人。既然如此,那就先睡一覺吧,睡和自己妹妹長得一模一樣的女人的哥哥,真是讓我心情複雜。


接著結束以後聊起這事,鄭月娥就出主意了,不然我來當你妹妹吧。其實我本來也是良家婦女,後來嫁給姜秀才當小妾,可正妻容不下我,就被賣到妓院。不如我假裝成你妹妹,反正回到你家前還有段時間,你該教的該補充的趁這段時間都跟我講。口音什麼的掰說在這邊過了一陣子所以變了,總有辦法混過去的吧。


姚乙聽了也心動,因為知縣那邊正在堅持媳婦不見,就是娘家的教養問題,岳父更不可能不知道女兒下落,所以每次倒楣的都是姚家。案子已經這樣搞了兩年,再拖下去不是辦法。姚乙決定拿出官府的廣緝文書,跑去官府講鄭月娥是自己妹妹,因為真的長得是一模一樣,所以最後妓院的龜公、姜秀才都一起倒了大楣。


姚乙隨後帶著鄭月娥回家,而姚爸爸姚媽媽也真的都把鄭月娥認成自己女兒(這對父母究竟)。雖然已經被官司搞累了也是理由,可依然是掌上明珠(笑)的狀況。反而是把鄭月娥送到潘家後,老公潘甲馬上發現不對,又跑回官府告狀說送回來的不是我老婆。


雖然剛開始知縣開罵,說你只是覺得當過妓女不是良家婦女了才在凹,但潘甲顯然展露出自己的真愛,於是知縣也覺得不對了。好吧,將計就計,知縣要人四處去貼告示,表示本件官司宣告結束,然後再派人盯哨。


不久後人販子汪錫看見告示,做出的奇怪舉動讓盯梢的人發現不對,一經調查很快找到正牌滴珠。眼見事跡敗露打算落跑的汪錫,在路上看見他原本的目標女孩時,馬上衝過去大叫「你是我家使婢,逃了出來,卻在此處!」當場就想把對方拖走,看到這段我驚覺,等一下所以中國人到二十一世紀還在用同樣的招術重點是仍然有用,真是太恐怖了。


那位可憐的受害者小姐當場奮力抵抗,結果汪錫就這麼不小心把對方弄死,被抓進官府後拐賣滴珠的前案再追過來,當場被判打六十大板,打完人也死了。滴珠判還潘甲,吳大郎動用關係無事脫身。詐騙官府的姚乙充軍,鄭月滴自願成為軍妻,由姚家贖身和兒子一起離開,後來遇赦還鄉結為夫妻。


老實說我本來有點掙扎要不要介紹這篇,最後還是決定介紹,是因為這篇基本上是個全員滋事型的小說。另一個點則是這篇也說明了,在那時代女人是如何被當作財產,人身自由如何沒有保障,同時也提及當時的司法制度是怎樣的混亂人治狀態。


從下面這一段也可以得知,雖然屬於同一個政府治下,但不同省間的司法權並無串連機制也難以尋求互助(讓我想到尼羅河的希爾頓事件(The Nile Hilton Incident),開羅警察也是出了警局轄區,位階就變得毫無意義),就算有也麻煩到官員會兩手一攤:


「知縣升堂,眾人把上項事,說了一遍。知縣纏了兩年,已自明白,問滴珠道:「那個拐你去的,是何等人?」假滴珠道:「是一個不知姓名的男子,不由分說,逼賣與衢州姜秀才家。姜秀才轉賣了出來,這先前人不知去向。」知縣曉得事在衢州,隔省難以追求,只要完事,不去根究了。」


本書介紹的最後一種女性扮裝理由則是職業需求,引用的是紅樓夢中的純女性戲班。這群演員中有些人本來就扮演小生,而她們在日常也可能繼續扮裝,同時彼此間也可能存在愛情。


女性介紹完畢,再來就是男性的扮裝動機了。不可諱言,最主要的自然關於性欲,許多故事的主角扮裝成工人的理由,多半都是為了達成性侵目的。拍案驚奇中王尼假扮尼姑庵主,誘姦或下藥迷奸女性就算了,還將受害者姓名整理成冊並留下失貞少女元紅白綾汗巾。不但超級變態,也讓人想到現代有些犯罪者也會刻意保存被害者物品的行為(然後我想起了烏克蘭戰爭中,那些俄軍戰俘隨帶著的女性用品,其中甚至包括兒童髮夾)。


醒世宣言中的桑茂化名鄭二姐,以教授女性裁縫為名接近女性;另一篇廟官孫神通則假扮二郎神騙色成功。這些男人無法在自己所屬的社會性別中獲得滿足,於是轉而侵入女性空間傷害女性,在擴張自己掌握空間的權力時也滿足色欲。


即使在現代男女分際不再那麼森嚴時,這種心態也顯現在部分男性刻意在公共空間過度接近女性引發不安,以滿足自尊的行為。這非常灰色空間,許多受害女性往往會因為,害怕被嘲諷為自我意識過剩而敢怒不敢言。我認為這些行為本質上,同樣都是關於空間的權力爭奪與色欲展現。


當然在這些故事中也有主角待遇比較特別的,像醒世恒言卷十五,赫大卿是個帥氣的花花公子,某天和尼姑搭上以後快快樂樂的跑到尼姑庵大玩特玩。但久了開始受不了,想逃時卻被尼姑軟禁起來剃掉頭髮強迫扮成尼姑,最後落得精盡人亡的下場。


聊齋誌異的人妖篇則描述主角夫妻都玩很大,先生看見寄住在鄰居老婆婆家裡的裁縫女覺得很正,就要自己太太想辦法邀對方來家裡住。太太號稱老公今天不回家,找了人家來一起睡。不用說,趁黑改換成老公進房一起睡,結果這裁縫女根本就是假扮女人的性侵犯,然後……


「女顫聲曰:「我為娘子醫清恙也。」間以昵辭,生不語。女即撫生腹,漸至臍下,停手不摩,遽探其私,觸腕崩騰。女驚怖之狀,不啻悞捉蛇蝎,急起欲遁。生狙之。以手入其股際。則擂垂盈掬,亦偉器也。大駭,呼火。」


<- 我當初看到這段差點沒笑翻


不過這篇結局與其說性福美滿,倒不如說非常微妙。因為事後先生雖然很生氣,但又覺得對方還是滿正的。索性強制把對方閹掉,威脅對方不當自己小妾就準備被報官(畢竟這種案子判蠻重的,看看上面實際案例都死刑)。


而且裁縫女還不是獨自犯案,是隸屬一個扮女盟性侵集團。後來那集團被官府破獲,成員就剩這個偽裁縫女沒被抓到。鄉民都猜他也是,就要抓來驗。結果隔著衣服一摸發現沒有雞蛋欸(廢話已經宮了啊),就覺得應該是搞錯了。


就這樣,這個性侵了十六個女人的混蛋逃過一劫,安定的成為先生的免錢奴工。白天工作,晚上侍寢,要說這樣算不算過著性福快樂的生活,嗯……我覺得有資產的男人果然才是最爽的 ~(苦笑)


另一篇「男妾」則描述老嫗高價賣少女,結果買到的人衣服一脫,發現是男孩的故事。聊齋這這篇和上面桑茂那篇一樣,很明顯都取材自上面提過的明朝實際案例。大抵男扮女裝不是全都關於男人的性欲,但性欲仍然是這類故事的主流。該怎麼說呢,某方面而言就是男人最懂男人在想什麼,包括喜歡怎樣的性幻想。


關於愛情的扮裝就不一定是男扮女裝,警世通言的唐解元一笑姻緣講的就是唐伯虎為了追求秋香,跑去華太師家當家僕後一路晉升的故事。除此之外二刻拍案驚奇的「李將軍錯認罪,劉氏女詭從夫」則描述金定與劉翠翠是青梅竹馬的情侶,結果劉翠翠被擄走後,金定想辦法找到她卻救不回來,最後只好偽稱自己是她哥哥的悲戀故事。


另一則「偽漢裔奪妾山中,假將軍還姝江上」,則描述江秀才為了救自己被強盜抓走的妻子,假裝成新任提督想辦法用計救回老婆的故事,這個看起來就比較開心一點。不過要說最奇怪的就是「報答恩情」類,但這個要說報答恩情,也未免太讓人心情複雜啦。


這類型,本書作者挑了李漁「無聲戲」裡的「男孟母教合三遷」,講的是許季芳這個帥哥(對,這種故事裡帥哥往往滿地滾,就像輕小說裡滿地都是長得像精緻人偶的美少女),是個厭女的同性戀,我沒有冤枉他:

「婦人家有七可厭。」人問他:「哪七可厭?」他就歷歷數道:「塗脂抹粉,以假為真,一可厭也;纏腳鑽耳,矯揉造作,二可厭也;乳峰突起,贅若懸瘤,三可厭也;出門不得,繫若匏瓜,四可厭也;兒纏女縛,不得自由,五可厭也;月經來後,濡席沾裳,六可厭也;生育之餘,茫無畔岸,七可厭也。


怎如美男的姿色,有一分就是一分,有十分就是十分,全無一毫假借,從頭至腳,一味自然。任我東南西北,帶了隨身,既少嫌疑,又無罣礙,做一對潔淨夫妻,何等不妙?」


但說是這麼說,因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所以還是硬著頭皮娶老婆,生小孩,老婆後來死掉了(八成是被這白爛的不肖丈夫磨死的)也無所謂,反正「不想再娶婦人,只要尋個絕色龍陽,為續弦之計」。而他的絕世龍陽自然就是故事的另一個男主角尤瑞郎,也是個美麗的帥哥。


在男風盛行的閩中,日常就是一堆男人在瘋男人,甚至會在街上堵少年問個資,幹什麼?要編「美童考案」花名錄排行榜,顯然男性性權運動自古以來就非常昌盛。而且男人下聘買男孩比照買女人,處男最值錢,不然就是殘花敗柳了。當然這邊處男的意思絕不是前面沒用過,而是後面沒用過。


也因為尤瑞郎名列美童考案第一名,大家都覺得是高嶺之花不敢出手,不然人人都想上他。可該怎麼說呢,尤瑞郎開米店賠大錢的爸爸,倒沒很介意兒子當不當官。實際上他看得出人人都想上他兒子,所以打算把兒子賣個好價錢,而且獅子大張口,直接要五百金。


這價碼實在太扯了,所以直接有人酸「他兒子的後庭料想不是金鑲銀裹的,『豈其娶妻,必齊之姜?』便除了這個小官,不用也罷。」該怎麼說呢,人肉市場都是這樣的,但被抓去賣的有男有女,但買主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都是男人,所以這不只是男人也一樣可憐的問題。


即使尤老爹開了個嚇死人的高假,但許季芳早先已和尤瑞郎見過,彼此一見鍾情。知道所有人都對尤瑞郎虎視眈眈後,著急的許季芳想辦法變賣祖傳(這個不孝子),籌到五百金成功買下尤瑞郎,兩人成親之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然而尤瑞郎顯然被情勒得結結實實的,所以雖然他爸這麼白爛,他照樣非常孝順的要回家看父親。許季芳捨不得尤瑞郎老是要去小旅行,索性把他老爸也接回來一起照顧,好啦,你們高興就好。


最可怕的是尤瑞郎逐漸長大,許季芳開始擔心男孩長成男人以後,會離開自己去和女人結婚,所以就開始跟他一哭二鬧三上吊:「凡人老年的顏色,不如壯年,壯年的顏色,不如少年者,是什麼緣故?要曉得腎水的消長,就關於顏色的盛衰。


你如今為什麼這等標致?只因元陽未泄,就如含苞的花蕊一般,根本上的精液總聚在此處,所以顏色甚豔,香味甚濃。及至一開之後,精液就有了去路,顏色一日淡似一日,香味一日減似一日,漸漸地乾鱉去了。


你如今遣興遣出來的東西,不是什麼無用之物,就是你皮裡的光彩,面上的嬌豔,底下去了一分,上面就少了一分。這也不關你事,是人生一定的道理,少不得有個壯老之日,難道只管少年不成?只是我愛你不過,無計留春,所以說到這個地步,也只得由他罷了。」


我看到這裡時內心評語除了金變態之外,還是金變態三個字,根本是戀童癖加上控制狂。但尤瑞郎大概從小到大已經被PUA習慣了,真愛不能違逆,所以還真的信了,決定一了百了主動自宮!然後沒有最扯只有更扯,因為接下來的情節是:


「瑞郎疼痛之極,說不出話,只做手勢,教他不要如此。季芳連忙去延醫贖藥,替他療治。卻也古怪,別人剔破一個指頭,也要害上幾時;他就像有神助的一般,不上月餘,就收了口,那疤痕又生得古古怪怪,就像婦人的牝戶一般。


他起先的容貌、體態分明是個婦人。所異者幾希之間耳;如今連幾希之間都是了,還有什麼分辨?季芳就索性教他做婦人打扮起來,頭上梳了雲鬟,身上穿了女衫,只有一雙金蓮,不止三寸,也教他稍加束縛。


瑞郎又有個藏拙之法,也不穿鞋襪,也不穿褶褲,做一雙小小皂靴穿起來,儼然是戲臺上一個女旦。又把瑞郎的「郎」字改做「娘」字,索性名實相稱到底。從此門檻也不跨出,終日坐在繡房,性子又聰明,女工針黹不學自會,每日爬起來,不是紡績,就是刺繡,因季芳家無生計,要做個內助供給他讀書。」


該怎麼說呢,這個不叫切雞雞,根本是性轉魔法。傷口神奇的不到一個月就痊癒,疤痕還變成女陰的形狀。接下來外貌體型也完全女性化,索性乾脆就改穿女裝然後裝小腳。外帶神奇的無師自通變裁縫天才,然後因為許季芳沒有收入,所以這裁縫天才還要每天從早到晚用針線賺錢供他讀書。


因為目前的跨運其實想把扮裝這塊整個騎劫走,但我是覺得扮裝就算有重疊之處,也不等於跨性別,所以不這樣看。但我第一次讀這篇時不免還是覺得,這是全書最有變性味的一篇。但寫心得時重看又忍不住覺得,這與其要說是變性,其實還是男人的性癖展現。


因為尤瑞郎怕的是自己會失去美麗,也為了要得到許季芳的愛與信任才切的,從頭到尾都沒有想要變成女人的意思。更何況他的這個決定,是建立在濃濃的剝削與情緒勒索。更別提當初許季芳說自己討厭女人時是怎麼講的?我複製貼上再來一次:


「婦人家有七可厭。」人問他:「哪七可厭?」他就歷歷數道:「塗脂抹粉,以假為真,一可厭也;纏腳鑽耳,矯揉造作,二可厭也;乳峰突起,贅若懸瘤,三可厭也;出門不得,繫若匏瓜,四可厭也;兒纏女縛,不得自由,五可厭也;月經來後,濡席沾裳,六可厭也;生育之餘,茫無畔岸,七可厭也。」


尤瑞娘現在中了幾個了?這些厭女論點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雙標仔。總之顯然真的是過太爽,所以其他眼紅的爛人馬上出手搞他們,找了比較古板的太守告狀,太守也真的在聽聞此事後把兩人抓到公堂上要懲罰,因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而你竟然敢切!


這邊情節實在噁爛,最噁爛的形容是太守要打尤瑞郎時:「只因尤瑞郎的美臀,是人人羨慕的,這一日看審的人,將有數千,一半是學中朋友,聽見要打尤瑞郎,大家挨擠上去,爭看美臀。」我只能講,李漁也未免太會寫噁男,而這篇小說裡滿滿的噁男啊。


總之被這麼一鬧許季芳很快就病死了,死前還要交待遺言:「「眾人一來為愛你,二來為妒我,所以構此大難。我死之後,他們個個要起不良之心,你須要遠避他方,藏身斂跡,替我守節終身,這是第一樁事;我讀了半世的書,不能發達,只生一子,又不曾教得成人,煩你替我用心訓誨,若得成名,我在九泉也瞑目,這是第二樁事。」說完,眼淚也沒有,乾哭了一場,竟溘然長逝了。」


我看到這裡只想著死好,應該不是敝人沒血沒淚的關係吧?


這個只顧自己高興的爛人!!!


但尤瑞郎就那個性格,所以當然照辦了。但十六、七歲的少年帶四歲小孩怎麼解釋都尷尬,想到就苦惱。為了避免愛好男風的變態再度上門搞事,尤瑞郎決定扮女人,找個母舅協助裝成後母寡婦遠走他鄉。號稱要守貞絕不再嫁反而比較能獲得男人尊重,我想這也反映了當時離奇的世情。


就很有趣,貞節牌坊對女人而言絕對是種壓迫,但實務上視操作這也可以成為一種保護。沒有人會因此就說貞節牌坊是個好東西,但現實問題正是如此複雜,於是有時就真的不是一套理論可以解釋萬事萬物。能動性正是用來指這種狀況,而不該在邊壓迫別人時邊講,反正妳還有能動性嘛,不要介意被壓迫也不要想著改善現況,能動性拿出來用就好……供三小啦。


總之遠走他鄉的尤瑞郎活了下來帶大了許季芳遺孤,這孩子長大後很爭氣,顯然是像親生母親。甚至這孩子從來都不知道自己「養母」是男的,是直到中舉後跟同期老鄉聊起來,才得知有這麼一段過去。但他一輩子都不敢問「養母」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反正你就是我媽。後來尤瑞郎還被封為誥命夫人,死後與季芳合葬,同時元配墳上的草已經那麼高了。


該怎麼說呢,本書作者表示尤瑞郎「為報恩甘受生理苦痛之行徑,顯現人性之光明」……這評語我真的無法認同,哪邊光明了,我只覺得有夠恐怖。我甚至覺得這篇小說要講這一定是真愛都很殘忍,那就是,控制。


我自願犧牲拯救全人類,你呢?

我在情緒勒索下切雞雞,然後在買下我的男人死了以後養大他兒子。


相較之下打探虛實就比較那種傳統式的愛情喜劇,醒世姻緣有一篇是多金醜男顏俊看上高家女兒,找了貧窮帥哥錢秀才裝成自己提親。因為錢秀才看起來一表人才,所以高家老爹很滿意的答應。結果迎親那天突然刮風下雨,高老爺擔心誤了吉時,表示那親在家裡成就好了,結果把人一留就留三天。


錢秀才從頭到尾坐懷不亂,但三天過後到顏家時,顏俊就發爐了。人品不好的他相信別人鐵定跟自己一樣,就先揍錢秀才一頓。嗯,我上次看到這樣的情節,是在尼伯龍根的指環裡呢。反正高家的人看自家女婿被揍,就輸人不輸陣當場打起群架來。結果鬧上官府真相大白,縣府便把高家女兒判給錢秀才。之後錢秀才在岳父贊助下考上科舉,和老婆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嗯,這就是那時代文人的夢想吧。


醒世恒言還有另一篇,描述孫家女兒和劉家兒子談親,結果談好以後這兒子突然重病不省人事。劉家急著想沖喜但孫家當然不肯,兩邊僵持不下,最後孫家沒辦法就決定:兒子啊,幫你姐姐出嫁去,男的也好不會懷孕。


於是長得超帥(就說了這種故事就是帥哥滿地滾),扮成女人毫無破綻的孫玉郎就這麼上了。可問題在於他不會懷孕,但劉家怕新娘無聊派來陪睡的小姑劉慧娘會,所以就……後來故事演變成大亂鬥。


聽到孫玉郎要回「娘家」時慧娘大哭,看起來太扯了劉家就拷打慧娘逼問,知道實情後大爆炸。因為慧娘其實也已經跟裴家訂親了,裴家知道這事很生氣就上門理論,劉家更生氣直接上官府告孫家。


接下來就是喬太守亂點鴛鴦譜,三組人馬全部叫過來(對,孫玉郎本人也訂親了,又扯出一個徐家小姐,正所謂貴圈真亂)。幸好六個人全部通通都很美形,大家誰也不欠誰,能互談親世事表示家世也都相近,更微妙的是反正那時代婚姻本來就憑媒妁之言,除了一起睡過大家誰也不認識誰。


那就,呃,排列組合玩起來,劉家兒子還是娶孫家女兒,孫家兒子娶劉家女兒,裴家兒子娶徐家女兒,大家皆大歡喜。好吧,其實是孫家和劉家虧了,他們本來可以藉親事擴展人脈與資源的計畫,現在因為自家白爛所以彼此綁更緊了,只能說一個鍋子一個蓋吧 ~(爆)


「展現才學」不用說就是才情小說了,其實這類型的故事都非常像現代的乙女向小說。本書提及最多的就是平山冷燕,基本上就是超級大小姐才女山黛和冷絳雪,兩個素有文名還被皇帝認證。才子平如衡和燕白頷很好奇但又不想丟臉,就偽裝成窮書生上門挑戰去,結果比試的結果還真的輸了。


雖然輸了之後兩人都覺得自己很丟臉,但反正用的是假名那就算了,所以就這麼冷靜的認輸離開。反而基於差不多理由,假扮成侍女面對窮書生的山黛和冷絳雪當場大喜:這兩個男人的才能也算遠超一般人了,重點是輸了以後竟然還這麼有風度沒有見笑登生氣,一百分,一百分啊,絕對要夾回家當老公!


先不提兩邊都怕丟臉全部用假名來挑戰很可愛,真心愛情喜劇。所以最後雖然發生了很多誤會,導致差一點就要永遠說再見,但最後還是有情人終成眷屬,然後兩個美男子順勢考上科舉也是一定要的。反正那是一個女人考上科舉要妳滾回家,男人無論如何最後還是會有功名的時代。


而男風小說也是將扮裝視為重要元素的文學類型,明代由於禁止官員嫖妓,於是男寵生意「小唱」,也就是提供歌童、孌童供男客娛樂的新職業應運而生。由於士大夫這股風潮非常狂熱,甚至還讓當時的妓院抗議需要國家保護,否則經營不下去。男風浪潮延續到清代依然盛行,更出現相公堂子這類明擺著以性交易為主的營運場所。


既然客層主要是士大夫,那只有臉也不行,各種才藝與文學造詣皆需齊備,甚至還會定期舉辦相公品花選美競賽來設立狀元、榜眼、探花之花榜(所以李漁寫得果然很反應時代)。


同時令人聯想起早期GAY吧那種人肉市場般的殘酷年齡限制也有。窮人家的孩子常被賣去培訓,十三、四歲開始出道,講述當時業界風氣的龍陽逸史就提到:


「大凡做小官之,年紀於十五六歲,正為行運時,到到十八九歲,看看時運退將下來,須要打點個回頭日子。如今眼前有一等,年過了二十五六,還要喬裝未冠,見了那買貨之來千態萬狀,興妖作怪……,後來那些小官,見為一日一日,越多將出來,便分做三等。把那十四五歲初蓄髮之,做了上等,十六輕歲披肩之,做了中等;十八九歲擄起髮之,做了下等。」


對男寵的審美標準主要也是偏向陰柔的男體女相,顯然愛好男風的男人想要的是類似女人,卻又不同於女人的味道,而且很可能就是戀童癖。於是當男孩青春期一過,第二性微開始發育,體型明確變化時,便不再符合恩客的口味,職業生涯比妓女還要還短上不少。「從良」的路不是沒有但窄到幾乎沒有,更別提原則上也沒有嫁人這條路。


正因為能靠這行掙錢的時間如此之短,所以競爭也十分激烈。畢竟不趁青春想辦法賺到第一桶金,甚至找到恩客願意替自己贖身出師,那等待自己的未來就是年華老去(十八歲)後被拋棄。沒有一技之長又沒辦法習慣另一種生活形態,也就是成為一般的勞工,可以想見下場將會十分淒涼。


但該怎麼說呢,正是在這麼混沌的業界裡,將會發生各式各樣的狀況。不管是現實世界的男風故事,又或者小說裡的男風故事,都同時反應各式各樣的心理狀態。清人藝蘭生在側帽餘譚裡提過:「漁隱鄉疑招飲小史者皆具斷袖癖,入都後始知為村學究見解,不盡其然。」


我想這說法表示普遍公認鄉下阿伯不好男風,喜好這口的多半是城市裡的文人雅士。連帶這裡面當然有真正的同性戀,比如狀元畢沅與當紅優伶李桂官、狀元莊培因與伶人方俊官,就是現實中真正存在而且轟動世間的同性情侶,李桂官和方俊官更直接被時人稱為狀元夫人。


一反明代比較像肉本的男風小說類型,細膩描寫情感的小說「品花寶鑑」,便是以畢沅和李桂官為原形的愛情故事。然而更多時候絕大多數的男人,仍傾向將這群男孩當作女人的時髦代替品。於是這群男孩自然也常以女裝形象示人,並用心模仿女人神韻。


但這究竟是為了生意還是自我認同,其實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像王驥德「男王后」的主角陳小官,曾表示:「噯!當初爺娘若生我做個女兒,憑著我幾分才色,說什麼『蛾眉不肯讓人』,做得『狐媚偏能惑主』。饒他是鐵漢,也教軟癱他半邊哩,可惜錯做個男兒也呵。」


事後他被好男風的臨川王抓到軍營時,為免皮肉痛自薦枕席結果一拍即合,之後改穿女裝更是豔驚四座,最終更進入臨川王的後宮受封男王后。但說真的這與其說是渴望成為女人,倒不如說渴望女性的社會身分。而故事本身也透露出一股女性化男同性戀的味道,甚至會讓我想起像亂世浮生(The Crying Game.1992)這樣甜美卻也殘忍的愛情電影。


至於要說殘忍在哪,龍陽逸史第四回:「聽黃州有個秀士,姓寶名樓,家俬可有上萬,只為未丟書本,亦好之為小官。那個妻子喚作范麗娘,原為教坊司裡一個粉頭跟他從良之。此范麗娘見丈夫好此一道,免不得有些不快活。」之後黃寶樓以自殘威脅麗娘同意自己尋男風,每次爭執最後都是麗娘讓步。


該怎麼說呢,總是這麼回事呢。


在男風之後還有些比較冷門的扮裝元素,比如二刻拍案驚奇裡江溶原被誣告後,讓他人穿上自己衣物讓海賊指認。顯然這是個臉盲的海賊所以只認得衣服,成功讓江洗刷冤屈。


又或者另一個現在讀起來也是厭女味爆棚的型世言裡的「郃陽縣男化女」。這篇講的是李良雨這男人和朋友呂達出去玩就招妓陪宿,結果染上性病楊梅瘡,病發的結果竟然是就這樣讓他性轉了。當然普通人性轉了絕對很崩潰,結果某天晚上夢到有個陰司來說,李良雨,查你前生合在鎮安縣李家為女,怎敢賄囑我使書將女將男!


這故事深刻透露出的價值觀是,當女人是一種懲罰,而這招妓得性病的男人活該被罰。妙的是之後李良雨不知道怎麼辦,只好硬著頭皮和呂達結婚了……近來不少這種和性轉成女人的朋友談戀愛的故事,但其實現代有的古代都有,而且有時厭女只有幅度之分而已。


當然講到男人扮女裝,絕不可以忽略我超喜歡的鏡花緣女兒國篇!!!


在那個性別倒錯的世界裡,是男人要化妝、穿耳朵、裹小腳,主角林之洋因為被國王看上抓進後宮裡準備打扮成「絕世美男」的過程,讓小時候的我笑得超開心。這輩子從沒因為看到有人腳掌化膿笑得那麼開心過,大概是因為離開那個國家後,林之洋反正就天生神力又回復原來的健康了吧。但總之,這段超爽的,李汝珍幹得好啊!(喂)


這些包含扮裝元素的作品從明朝到清朝間持續變化,像男性扮裝部分,男風小說就從肉本變成言情小說,咳,我是說從強調露骨的性描寫,轉成細膩描繪人物情感與關係變化(害我突然很好奇,男風小說的讀者客群在這之間有沒有什麼變化,比如女性變多之類的 XD)。


除此之外騙財騙色類的情節,也從一開始受害對象都以女性為主,到後來轉而讓男性角色也開始悲慘。這方面我猜一開始的情節還是都引用真實事件比較多,但這畢竟不怎麼大快人心,所以後面自然會出現各種比較花式的處理。


比較有意思的是早期非關性別的扮裝往往以強調男性機智為主。但後來開始出現扮裝去欣賞女性才學的情節,比如上面的平山冷燕就是標準例子。這個變化也是滿讓我好奇主力讀者的性別比例,畢竟這部情節光看介紹就乙女向到爆炸。


至於女性扮裝的話,我覺得也是古早時代都引用現實故事,但到後來創作上會開始投注個人理念。於是故事情節也從純粹守護家庭的方向,轉變為展現個人特質。大量的女性任官記也從單純獲得職場認同,變成更加重視、認同自己。關於愛情也不再只強調性吸引力,而是轉變為受到彼此的才能吸引,這點也讓我好奇是否與讀者客層的變化有關。


當然小說中一定會反映出時代文化,有意思的是,某些時候扮裝文學反應的其實是想要對抗的文化。禮記.昏義篇描述的便是極其男尊女卑的價值觀:「成婦禮,明婦順,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責婦順焉也。婦順者,順於舅姑,和於室人;而后當於夫,是故婦順備,而后內和理;內和理,而后家可長久也;故聖人重之,以成絲麻布帛之事,以審守委積蓋藏。」


班昭寫的女誡就更驚人:「卑弱第一、夫婦秉乃二、敬慎第三、婦行第四、專心第五、曲從第六、和叔妹第七」。因為她要:「吾性疏頑,教道無素,恒恐子穀負雲清朝,聖恩橫加,猥賜金紫,實非鄙人庶幾所望也。男能自謀矣,吾不復以為憂也,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 ,不聞婦禮,懼失容他門,取恥宗族。吾今疾在沈滯,性命無常,念江曹如此,每用惆悵,間作「女誡七章」,願諸女各寫一通,遮有補益,裨助汝身。」


內容根本各種飛天,簡單說就是,女人以順為重,不管發生什麼事,妳順就對了。在原生家庭妳反正是要嫁出去的沒有話語權,不過到了夫家還是要一切以夫家為重,千萬不能傷了夫家的和氣。沒有最順,只有更順,公、婆、叔、姑,每個都要順,千萬不要「違戾是非」。家族中有紛爭時一定要曲從、卑弱,從夫姓更是一定要的(儘管女人的姓也理所當然是她爸的姓)。


老實說這不只是明清文化的一部分,儘管現在如果有人拿出來要用肯定會被笑,但無法否認這仍然是台灣文化的一部分。而這也是為什麼跨運人士口中的「順女」一詞會讓我那麼生氣的理由,這些人儼然沒有任何文化敏感度,理所當然的在二十一世紀要女人夢回漢朝。


我知道英文cis woman的cis是引自化學上的 cis 跟trans,不過在化學上這是指方向上的相對順逆,可沒有跨什麼的意思。當然到了跨運裡面就有了,我只能說跨人士這樣製造專有名詞,其實就是典型的偽科學之舉。

微妙的是這種偽科學來到台灣,還加上了中華文化道統女誡之舉。要講男人一樣也可以叫順男,但我以為這正是交織性拿出來用的時候呢。到頭來只能說,大家都讀書,只是讀的不是同樣的書。我讀的書讓我感受得到有東西怪怪的,而另一些書則可能讓人失去危機意識。


除了精神上的順之外,關於空間與男女分際也有嚴格的限制。禮記內則篇表示: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學無方,孫友視志。四十始仕,方物出謀發慮,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五十命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凡男拜,尚左手。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紝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觀於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禮相助奠。


所以男女從小就要分開養,女人從小學家務紡織下廚做衣服和祭祀醃漬釀酒,二十歲嫁人。男人三十歲成家,四十始仕,五十命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仕……我想不太可能真的讓這些男人從小躺在家裡等年紀到,比較可能是年輕男人總之就消耗品,可能負責打獵打仗之類的危險工作。活得下來的三十歲給你結婚,四十歲光榮退休准許參與公眾事務。


當然禮記也許是漢代想像的西周,所以會比較「體制化」,但仍然只是用體制化的方式描述原始社會的制度也說不定。相對的也就可以反過來推測,漢代的價值觀長怎樣。大概長成男人年輕時乖乖的聽話做事,年資累積夠了就有機會讓你一路升上去,不過女人一輩子都是乖乖聽話做家事的命。


於是男人齊家治國平天下,但女人只有家庭限定,而在這個家裡妳還得順,同時這個家看起來蠻牢固的妳休想逃。禮記繼續又講:「禮,始於謹夫婦,為宮室,辨外內。男子居外,女子居內,深宮固門,閽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


於是不意外的,在創作中女性扮裝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走出家庭與限制,渴望和男人一樣在外界發光發熱。而男性扮裝的理由正面的可能是想脫離社會加諸的責任,負面則是渴望侵入女性空間一逞私欲(當然在男風小說裡則包括成為其他男人欲望的載體)。


關於扮裝,女人是爭取自己沒有的東西,而男人是說著我沒有想要原本有的那些東西啊,然後抓著不放的同時,又渴望得到女人有的東西。呃,自古即有的不怪奇現象說到頭來我只能講,不要把女人關起來,跟鼓勵各種男人鑽進去是兩回事好嗎?(更別提讓各種男人鑽進去可以達成世界大同的奇怪理論)


當然多數的扮裝文學最終還是會回歸秩序,於是女人還是會放棄事業走入婚姻與家庭,而侵入女性空間一逞私欲的男人,則會受到法律嚴厲制裁。當然除了對男尊女卑傳統的反動外,扮裝文學也關於階級問題。


老實說關於這方面的分析比較常見,本書最有意思的是還提及,這些階級差異還包括了「仙」、「凡」,然後引了一個讓我從頭笑到尾的公烏龜精扮神仙騙砲美男子,呷好逗相報再找母烏龜精來3P的故事,也就是警世通言的「假神仙大鬧華光廟」。


總之事情是這樣的,如上所述在流行花美男的明朝時代,有個叫魏字的十六歲秀才,是當地有口皆碑小有名氣的粉嫩聰明小帥哥,和表哥一起住在華光廟附近的房子準備科舉。某天表哥趕回家探望生病的媽媽,留下魏生一個人。然後就來了一個總裁,咳,我是說看起來仙風道骨還很有錢的超級大帥哥,一出手便尊爵不凡,我是呂洞賓!


其實我覺得就算是明朝人一秒接受好像也不算有常識,但反正人家就欺負小弟弟涉世未深,上場便狂灌迷湯,而且準備的酒菜還超高級,文人雅士一定要的當場寫詩也沒問題。如果只到這裡的話,看起來還很難分辨到底是什麼狀況,但無論如何接下來總該有警覺了……


因為呂洞賓再來說,你有功名、有才情、有臉、有成仙的資質,還和我有緣分,今天是來渡你的!那渡是怎麼渡呢?和我一起睡十天讓你吸收我的仙氣,想當年霍去病就是以為神仙要來騙砲拒絕一起一起,沒吸到對方好心提供的仙氣,後來才會那麼早病死。


「子有流洲之志,真仙種也。昔西漢大將軍霍去病,禱於神君之廟,神君現形,願為夫婦。去病大怒而去。後病篤,復遣人哀懇神君求救。神君曰:『霍將軍體弱,吾欲以大陰精氣補之。霍將軍不悟,認為淫欲,遂爾見絕。今日之病,不可救矣。』去病遂死。仙家度人之法,不拘一定,豈是凡人所知,惟有緣者信之不疑耳。」


我看的時候滿驚豔的,覺得這個話術一定要提,這種天外飛來一筆的歷史名人故事莫名有神棍力,感覺值得好好學習(?)畢竟再扯的話都會有人信!(附帶一, 因為話裡是講「大陰精氣」,加上又說要當夫婦,所以要把霍去病的比較可能是女神,但是不是母烏龜精的經驗談就不知道了(?)大概霍去病是個鋼鐵人類控吧 <- 這是小說)


魏生聽了就是既想當官又想成仙,馬上答應,一起睡當然沒問題!只是這時候他腦中的一起睡有穿衣服,但烏龜精腦中的一起睡是沒穿衣服的版本。所以兩個躺下來之後烏龜精又說了,凡人肌肉相湊,則神氣自能往來!


多麼經典的邪教話術,穿衣服就沒用了,於是喝醉酒的魏生就這樣被剝掉衣服抱著、摸著,就喔耶了。他其實不想,但為了成仙只好忍。隔天早上烏龜精離去,魏生酒醒了但人沒有清醒,因為看見留下來的紫金杯、白玉壺覺得係金欸,所以神仙也是金欸!


就這樣烏龜精每天晚上都跑來一起一起,一人一龜感情越來越好。我覺得這篇其實也蠻反應明朝流行男風小說,所以即使不是寫男風小說也會有各種變形這樣。


總之魏生和公烏龜精每晚都過著性福快樂的日子,有一天烏龜精說,我們的事被何仙姑發現了!如果這事被她上報玉帝就完蛋啦,趕快用你的肉體道歉,反正可以沾更多仙氣你也不虧,能更快成仙喔。


書生心裡怕怕又覺得划算,因為來的何仙姑也超正讓他很性奮,畢竟貼皮的要多正就給他多正。然後何仙姑來鑑定果然也覺得魏生很正,心裡流口水但嘴上裝傲嬌,就這樣一個人兩隻烏龜開始每天晚上3P得超開心,就這麼過了半年多。


說好的十天呢 ~ WWWWWWWWWW


不用說,長久下來魏生身體越來越差,表哥想說他生病了,但問又問不出個所以然。爸爸來了大驚,拿鏡子要他照一下(由此可知明朝人照鏡子不是日常,要特別去拿來才會照),這一照魏生才大驚自己怎麼會變成這樣。


但烏龜精八成經驗豐富,經典邪教話術再度登場,身體變差是成仙過程的自然現象,正所謂:「凡人成仙,脫胎換骨,定然先將俗肌消盡,然後重換仙體,此非肉眼知也。」


順勢療法和排毒果然是自古以來的流行啊。因為真的很好用,魏生信得一塌糊塗,太有道理,現在連藥都不吃啦。爸爸看不下去就搬來一起住,有爸爸在當然不好3P,於是爸爸就只看見兒子對著空氣講話,這下知道絕對有鬼了。


「我兒!你病勢十死一生,兀自不肯實說!那二位師父是何人?想是邪障。」

魏生:「是兩個仙人來度我的,不是邪兢。」


多麼經典 ~(茶)


總之爸爸硬起來,兒子先帶回家再說,走人時魏生心裡還在掂著那個紫金杯白玉壺,神仙給的很貴不要忘了帶。結果一拿出來什麼紫金杯白玉壺,根本就是土捏的,比樹葉變鈔票更高級的幻術!(所以奇怪的壺也是邪教自古以來的招術 <- 欸)


這下魏生也怕了,一起回家之後,爸爸想說要趕快找個法師來處理。劇情需要馬上路過一個會五雷法,要普救世人的道士裴守正,說是看見你家有妖氣特別上門幫忙,更大的重點是他自稱張三豐徒弟……我看到當下想著,看來張三豐徒弟在金庸宇宙以外的世界,是有正經在當道士的。


遺憾的是道士雖然嘴上講得很厲害,但作法大失敗一直被整。晚上睡覺時還被烏龜精派來的助手放了塊大石板在身上,動都不能動只能唉唉叫。隔天一早吃完飯就跑了……一頓飯都沒少吃,很實際。


對,飯沒少吃,晚上要給他睡,被石頭壓在床上還要派家丁去救他,雖然施法大失敗依然是不能得罪的專業人士。不過說他沒用其實很苛責,因為這對烏龜精真的很強,後來解決過程超盛大。


魏生親友找華光寺菩薩、呂洞賓和何仙姑「告狀」。顯然那時代的神明也是不告不理,告了就理了魏生身體馬上變好。最後處理也是神仙妖怪大戰爭,菩薩先派手下去處理,手下打輸,菩薩親自出馬,不分勝負。


最後是呂洞賓、何仙姑本尊出馬,加上華光寺菩薩和玉帝派來的天兵天將才收掉,公烏龜精宰掉,母烏龜精封在北海冰陰裡,所以我私心覺得這個叫張三豐來打都不會贏吧。


最後靠著熬烏龜精的殻來給魏生進補,成功把這小鮮肉救回來。身體變好了,考試都考一百分,後來真的考上科舉。老實說看到這裡我笑出來,這些小說無論如何都要中舉就對了,欲望有夠強烈的。雖說期望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但總覺得魏生考上以後八成也還是個傻官。


看到結尾也難免感慨,這就是個對男人比較友善的世界。這種友善可能會因為太習慣所以沒有感覺,但依然是存在的,不只在明朝,現代也是。因為同樣的「仙」、「凡」差異,在另一篇女性被神棍騙財騙色的醒世恒言「勘皮靴單證二郎神」裡,被騙的韓夫人就從皇帝後宮的夫人被降格為平民情婦,小說還提到至少她終於解了寂寞,但是這樣嘛我實在尷尬。


當然就像上面講了,無論如何都要中科舉其實也是扮裝創作的套路。彈詞文學那樣女性出將入相的故事不用說,才子佳人型的故事言也是很明確在販賣夢想:我不信女子無才便是得,我要和聰明的正妹結婚,還要成為國家高級公務員。


於是夢想之所在也就是限制之所在,可以從中意識到人們一方面既對傳統觀念反動,同時卻也仍然受到同一套價值觀吸引的事實。另一個類似的點則在於,能憑藉個人意願選擇婚配對象,也是扮裝文學的夢想之所在。


古代婚姻主要由父母決定,結婚當天才知道對象長相的並不少見。號稱是門當戶對,但實際上是盲盒抽轉蛋。但畢竟預設是一輩子,所以與其說是想和心儀之人結合,倒不如說是想和自己的「理想對象」在一起,也是很人性的反應。問題只是所謂的理想對象,有時對另一方而言仍是剝削。


像夫妻相敬如賓的典故來源,梁鴻、孟光其實新婚時吵過架,「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答。妻乃跪宋下請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


老實說看了真的大翻白眼,新娘穿得漂漂亮亮,結果新郎覺得太虛榮就跟她冷戰,還要女方先主動跪下請罪。到頭來所謂相敬如賓的來源,其實是女方要先行貶低、壓抑自我迎合男方偏好。該怎麼說呢,有時既得利益者會真心相信,特權被拿走就是壓迫。


但所謂的「理想對象」先不提有沒有機會在一起,更實際的問題是可能根本不存在。於是扮裝文學中不少愛情喜劇,走的其實是一個收集要素的過程,不管對象是男是女,要有才,要有貌。即使短期內看似是為了脫離家庭控制,但終極目標仍然是為了建立屬於自己的完美家庭。之所以考上科舉是一定要的,是因為在想像中那年代的中舉是最簡單乾脆的翻轉階級機制。


但有意思的是我覺得某方面而言,這種渴望以更自由、更獨立的方式追求傳統理想的過程,也已經稱得上是某種進步了沒錯。對,沒有大破大立的把傳統價值觀整個掀掉,就像即使是現代其實用的也還是同一套傳統價值觀。但這種微型的反抗仍然會帶來些許傳統的鬆動與變革,讓一切變得更平衡。


書中提及,明代出現少女看完牡丹亭後因為太沈浸,最後憂鬱而死的流行。湯顯祖還寫一首詩「何自為情死 悲傷自有神 一時文字業 天下有心人」來悼念。但看這段時我很感慨,只覺得如果當時的社會制度不把女人關在家裡,只有過節能偶爾出門。天天讓她們重訓跑三千,逛街消費,去茶樓看戲,正經工作,生活多采多姿,誰還跟你牡丹亭。


畢竟想邂逅想約會,不是花園就是寺廟,這樣小說很難寫欸!


另外書中也提到清末廣東、福建有叫「不落家」的婚姻制度,就是女人結婚後只在夫家待幾天,之後還是長住娘家,除非懷孕不然不在夫家長住。很妙,感覺上是當時的生產人力迫切到連女人都要搶。註記提及當時珠江三角州經濟繁榮,所以女工的需求很大。顯然當女人的生產力夠高時,娘家也不會想放手。完全沒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種事,反而這水怎樣都想留在家裡。


這種不落家的制度,後來衍生出「自梳女」,就是一群女人團體成家的制度。她們拒絕結婚,或者結了也打死不跟丈夫做愛(特製無縫衣,不知道要縫得多堅固),彼此都是職業婦女(女工),然後大家集體住在一起互相照顧(理所當然這也是女同托生的好所在)。


當時的傳統是原生家庭不能替這些女人辦喪禮,所以她們就是有人過世時,姊妹互相幫忙辦。之所以叫自梳女是因為習俗上女人未婚綁辮子,已婚才盤髻,這群人沒結婚就盤髻所以叫自梳女。該怎麼說呢,這與「笨蛋,問題出在經濟」有關,但也涉及觀看權力流動的趣味,而這需要更多的想像力。


本書再三強調,不管是寫擬代文學的士大夫,還是寫扮裝文學(幹壞事和蠢事以外的那種)的文人,這些男人往往藉由想像女人的內心思維與生活方式,進而產生同理與關懷,並意識到社會制度的雙標與盲點所在。


上面提過,明清理學依然發達,但崇尚自由的學派也形成不小的勢力,李贄、徐渭、袁枚、陳文述等幾位都是特別認同女性學習的文人。李贄曾說,故謂人有男女則可,謂見有男女豈可乎?謂見有長短則可,謂男子之見盡長,女人之見盡短,又豈可乎?王集敬妻劉氏的女範捷錄就挑明了,男子有德便為才,斯言猶可,女子無才便為德,此語誠非:蓋不知才德之經與邪正之辨也。


雖然也是有章太炎這種看到女人「做男人的事」就崩潰的文人,但並非如此的依然存在。這些思想同樣反應在他們的作品裡,當有其他人閱讀這些作品時,便可能或多或少的受到影響,也願意越想越多。


三言兩拍的作者凌濛初寫過:「天下事有好些不平的所在。假如男子死了,女子再嫁,便道是失了節,玷了名,污了身子,是個行不得的事,萬口訾議。及至男子家喪了妻子,卻又憑他續絃再娶,置妾買婢,做出若干的勾當,把死的丟在腦後,不提起了,並沒有人道他薄幸負心,做一場說話。


就是前身房室之中,女人稍有外情,便是老大的醜事,人世羞言;及至男人家撇了妻子,含淫好色,宿娼養妓,無所不為,總有議論不是的,不為十分大害。所以女子愈加可憐,男子愈加放肆。」


馮夢龍也對所謂婦道提出見解:「夫奔者,以情奔也,奔為情,則貞為非情矣……妾而抱婦之志焉,婦之可也,娼而行妾之事焉,妾之可也。彼以情許人,吾因以情許之。彼以真情殉人,吾不得復以雜情疑之。此君子樂與人為善之意」(孟子.公孫丑上:取諸人以為善,為與人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


總不好說這些古代系男子都受了現代都市左膠女權主義者的PUA吧,這有時是良知、常識與觀察力的問題。連帶這些文學敘述中的細節,也會透露同時代男女穿著打扮的差異,不過這個我放上面提了,這邊不再多講。


至於性別認同的話,我覺得本書中的扮裝情節大抵都關於渴望另一種社會性別,是有一些關於變性的想像,但創作裡的性轉元素其實和真正的性別不安也無法直接重疊。



除此之外,憑夢龍也為好色成為如今的定義貢獻了一把,他在醒世恒言的赫大卿遺恨鴛鴦縧就下了這樣的評語:「論來好色與好淫不同,假戰古詩云,一笑傾人城,再笑傾人國。豈不顧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此謂之好色。若為不擇美惡,以多為勝,如俗語所云,石灰布袋,到處留跡。其色何於?然可謂之好淫而已。」


很實際。


明清的扮裝小說之所以流行,照作者分析也跟當時的文學創作特別強調「奇」有關,不只追求奇聞軼事,也要求故事情節、文學技巧,更要提出嶄新的社會觀察。這裡頭當然也有不少作品,到頭來變成只以誇張情節取勝但內涵不足。


像張岱就批評當時的某些戲曲是:「傳奇至今日,怪幻極矣,生甫登場,即思易姓,旦方出色,便要改妝,兼以非想非因,無頭無緒,只求熱鬧,不問根由,但要出奇,不顧文理。」光從這段就可以推測當時某些戲曲編劇上飛天到什麼程度,而無數作者也不斷強調無論多想要情節出奇入勝,始終寫出人性才是重點。


看著本書截取的這些評論與呼籲,都讓我覺得有些事情始終如一。只是雖然作者分析文學技巧時,一直強調龍陽逸史的中一位男主角取名叫「梅子玉」有多高明,因為又梅又玉的一看君子風采就出來了。但我只覺得這名字看起來很好吃,比如沾了梅子醬的玉子燒……


咳,我是說扮裝文學在當年是以新奇取勝,有些內容現在看起來依舊令人耳目一新(比如那個烏龜精 <- 欸)。同時扮裝這樣的情節,也有著極其複雜的可能性,既關於追求自我,也關於突破社會性別。所以要說這些作品中有沒有一些比較灰色的,關於性別不安的描述?我覺得應該也是有的。


只是整體而言相關文本,還是比較針對社會性別的影響與對之抗爭。同時我也覺得社會性別應該是要盡量消除,而非固化的東西。所以即使當代跨運定義下的「跨性別」,在某些面向會有打破性別二元疆界的可能性,但更多面向其實很明顯會更加僵化社會性別。


遺憾的說就是,活得超越的人很少,大多數人都是自以為超越,但反而更加僵固刻版印象。實際上扮裝展現出的可能性,遠比所謂跨性別更豐富多彩。如果真的只能照跨運理念運作,那將發生的就是一切都被壓縮為跨的悲劇。而且這種問題已經發生了,不只國外,也在台灣,這是我覺得很危險的地方。


我開讀本書前並未預設自己會看到什麼,但最後看見的文化面向卻遠比想像中有趣。女性扮裝的元素大抵關於追求、保護,突破社會性別,建立屬於自己的事業,爭取更多安全與可能性。


而男性扮裝固然有為了追求愛情的類型,但同時也有為了姦淫女性而穿上女裝,或者為了討好其他男人而女裝(而這有時還關乎於一個驚人殘忍的人肉市場,由男人來消費男人,女人在旁邊表示First time?)。


雖說明清存在男人以陰柔為上的審美觀,但這跟想要成為女人往往是兩回事,那更偏向是時尚。即使男風小說會提及假如我是女人的敘述,但這種情緒更多時候顯露出的是厭女情節,以及想要「取而代之」的欲望,背後反映出來的其實是爭奪資源(男人)的渴望。該怎麼說呢,這和我從現代某些男同志文學與電影中感受到的掙扎一模一樣,想來也蠻有趣的。


關於這種陰柔為美的時尚,從中國史來看其實也是個會循環的流行。先秦時代扮裝就是酸兩句而已沒怎樣,到漢朝就服妖服妖的罵,罵幾百年到魏晉南北朝開始男人以陰柔為美,不過到唐朝就沒這回事了。


反而唐朝女權狀況也相對好一點,出現不少穿男裝當官當軍人或者去報仇的故事。宋朝理學長年壓制女性,再經過父權吃到飽的元朝,進入明朝開始小冰期STYLE。清朝男子也是超愛化妝 + 女裝,兩朝男風都很盛。


反而女人除了秦良玉之外,就沒再像唐朝那樣充滿穿男裝實現自我的故事,被關進家庭的她們退回彈詞小說一切只能用想像的。而同時間男人在戲台上扮女角裝小腳千嬌百媚也是種事業,這怎麼看就都是性癖了。整體下來給我一個印象,就是女人被越綁越死,男人則喊朕全都要而且越要越多。


我最喜歡「明清扮裝文本之文化象徵與文藝美學」的一點是,作者喻緒琪在資料收集上相當豐富仔細,閱讀時不斷讓我看見關於扮裝故事的更多面向。雖然分析上不那麼引發我的共鳴,甚至有時很尷尬,但整體讀來仍是有意思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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