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1日

完美的一英里:三名跑者,一個目標,挑戰百年未破的四分鐘障礙

我還記得當初讀描寫長跑的小說雨中的3分58秒時(那不是好看的小說,但確實把跑步寫得很精彩),對主角思索1954年大英帝國運動會一英里賽跑中,原本領先的選手回頭看,結果在同瞬間被對手自另一邊超越時,究竟在想什麼這段印象深刻。


注意到尼爾.貝斯康(Neal Bascomb)本書談及此事時,自然一定要看。但這故事不只聚焦該次比賽,那還已經是尾聲,而若要談及這場比賽本身的意義以及當年究竟如何轟動全球,就要回到1950年代初英國、澳洲和美國三名頂尖一英里跑者如何用心努力,探索人類是否有可能在四分鐘內跑完一英里的可能性。


現在回頭看會覺得沒什麼,但或許是基於對特定數字的想像,西方曾經認為人類不可能在四分鐘內跑完一英里。就算有人做得到,但這種過度使用身體的行為,也會在達成當下導致心臟爆炸之類的慘劇。


同時那也是業餘運動黃金時代的尾聲,運動界朝向職業轉型的過渡期。所以當時許多參與正式競賽的選手生活都另有要務,時間不可能全部投注在訓練上。加上當時根本沒有所謂PU跑道,而是使用一下雨便容易坑坑洞洞的煤渣跑道,即使是當代公認最好的芬蘭跑道也僅是如此。


針對提升運動效率的科學研究雖然已經起步,但成果也遠不如現代,多數運動選手都只能從猜測與經驗中尋找有效的訓練方法,期待運氣、信心加上天資能帶來成果。更別提那時代是穿釘鞋跑的,和現代的跑鞋比起來落差又有不少(日本手工釘鞋,或者特製超輕比賽特化釘鞋,賽前不要忘記磨釘子喲)。


可即使備齊這麼多關於自我實現預言的完美要素,真正優秀的運動員也會決心挑戰甚至超越極限。當時其實已經有運動員盡可能把成績壓近四分鐘,對頂尖選手而言超越四分一英里已經不是不可能的目標。可即使如此那還是需要莫大的決心與努力,外帶運氣與人脈之力。


說來有趣,本書講述的是當時全球三位最有可能達成目標的運動員,而他們挑戰紀錄的決心都源於自己在1952年芬蘭赫爾辛基奧運的大失敗有關。無論最初是不是被看好的選手,但總之沒能拿到金牌甚至連決賽都進不去的挫折,最後讓他們都立志要破記錄。


英國選手羅傑.班尼斯特(Roger Bannister)大概是最讓人羨慕的,出身普通家庭的他從小文武雙全,既會念書也擅長運動,不但是牛津大學體育社社長,還贏回許多重要比賽的金牌。一邊念醫學院一邊追求突破世界紀錄,正是他年輕歲月的寫照。


現代社會的正職負荷之重,令人難以想像有這種事(這是什麼言情小說的主角人設嗎?),但英國當時對比已經比較商業化的美國,運動圈依然懷抱對所謂紳士運動員的堅持。運動不是為了錢,而是純粹追求自我與榮耀,還有……如果可以順便圓滿一下民族自信心就好了。


對,1952年奧運時的英國社會畫風,就是全國上下都一個真的好想贏金牌的悲憤感。二戰剛打完百廢待舉,原以為戰後會迎來美好未來的英國,卻面臨必須償付美國戰時借款的壓力,同時還因為歐陸陷入饑荒不得不想辦法提供救濟。


結果配給制不但沒解除,還連戰時沒限制數量的民生物資都開始配給。毫無餘力修復倫敦街上被炸爛的建築,處處廢墟看了就心酸,更糟的是喬治六世還駕崩了,英國人此時此刻真的需要金牌來撫慰民族受創的心靈。


在當時的英國運動員中,實力受到全國囑目的班尼斯特是最被期待的人選。當然就像上面提到的,很遺憾1952年那次班尼斯特的配速技巧與體力都還不行,賽制又突然修改成對他不利的版本,被突襲的結果是最終慘敗。


更糟的是該屆英國唯一贏得的金牌是馬術比賽,但英國人大概覺得那是馬得的,所以1952年奧運沒有英國人拿到金牌!(附帶一提馬的名字叫獵狐者,不知為啥我一直記成小甜酒)


報紙帶頭當酸民,記者一個比一個猛:

降半旗!戴黑紗!

現在我想控告英國選手背信!

班尼斯特本人甚至直接被這樣酸:「我們在赫爾辛基耳聞精彩故事,說班尼斯特離國前曾在秘密測試中跑出轟動全球的成績,因此穩操勝算。或許傳聞是真的,但任何人跟樹跑都能跑很快啊!」


只能說這群崩潰的英國人再過幾年還有蘇伊士運河危機等著打臉,咳,我是說看這段時,會想到台灣每次遇到國際賽事,都會有人喜歡發文嘲笑台灣太把運動員表現和民族自尊心連結在一起非常落伍。但該怎麼說呢,或許有時這種事其實是,會發生是因為確實需要。忽略這點只顧著貶低同胞,如果是抱持自以為清高和我最聰明的心理,那實在讓人不太舒服。


然而追根究抵這次運動場上的屠殺(BY英國人內心認同),其實涉及業餘與職業運動的理念之爭。對比已然全力培養專業運動選手的美俄等國,仍堅持業餘「紳士運動家」精神的英國運動界,在那個培訓體系尚不成熟的時代,或許還能憑藉特別優異天生神力的業餘選手保持基本競爭力。


但同時間也已經可以預見差距再繼續拉大下去,未來如果不比照美國讓一切變成生意的職業路線,往後恐怕將與頒獎台絕緣。班尼斯特的故事某方面而言算是熱門賽事業餘精神的最後榮光,甚至後見之明來看,那也是大英帝國最後的榮光之一。


反正班尼斯特為了在家鄉父老前挽回顏面,公開立志他要突破四分一英里記錄。整本書看下來可以意識到這人性格相當心高氣傲,所以對訓練方式也非常堅持己見。因為這點也讓他經常遭受媒體攻擊。即使如此他反正就低調的找時間練跑(在他不用念書、考試和當實習醫生的時候),想辦法躲開公眾矚目,自己又或者在也是優秀選手的友人陪伴下日復一日展開練習。


他本來就是優秀選手,加上全力增強體能並縮短時程,很快時間便有所進步。但有意思的是班尼斯特最終還是撞上瓶頸,體認到自己終究需要教練。但超傲卻又有一點纖細、容易焦慮緊張的班尼斯特,需要的是心理素質極佳又有強大渲染力,同時又能小心拿捏距離避免嚇跑小動物系運動選手的教練。


有這種人嗎?有喔,史坦福就是完美人選,而且經歷也非常驚人,他是奧地利將軍的兒子,也是滑雪和擲標槍選手。希特勒崛起後感覺不妙,1936年搬到倫敦,1938年奧地利被德國入侵,教練就被英國政府找去問說,你有專長才能留下來,你有什麼專長?這教練氣場強大,想辦法用我有歐陸先進滑雪經驗可以當教練當理由,在愛爾蘭找到工作。


但二戰爆發後他想參加皇家空軍,但因為是敵國人反而被抓起來送往澳洲。船開到一半被德國潛艦攻擊,船上的人幾乎都死了,自己拼命逃到甲板上,跳進冷水拚死游了八小時取暖才被救起來……然後還是送到澳洲。在澳洲拘留營時他組織運動比賽來振奮同伴,戰後和澳洲女子結婚,然後還是搬回倫敦,顯然對英國是真愛。


1952年奧運時他想成為英國隊教練還是被打槍,就去當巴基斯坦隊的教練。然後因為上述種種經歷鍛鍊出鋼鐵般的意志力,所以他擅長的是「使學員超越自己以為會死的臨界點」,這樣大家才能拿出最大的潛力喔,放心拚一點不會死的啦。班尼斯特在他的專業意見與激勵大法幫助下,終於突破關卡掌握到足以攻略四分一英里的實力。


再來也是最爭議的就是,為了能成為近代運動史上第一個突破四分一英里的人,班尼斯特基本上有那麼一點耍花招。除了安排不夠正式的比賽外(那場算是在學生比賽中硬是加賽,整個有點好笑,在場學生根本疑惑的看著三個阿伯,想說為什麼他們要來參加我們的運動會?),還在比賽中安排所謂的定速員。


所謂定速員,大略意思是靠著同樣是優秀運動員的同伴在比賽中擔任友軍,在特定的圈數中以過快速度引領,幫助擅長跟跑並在最後展開衝刺的班尼斯特突破極限。有時光靠自己飆不出夠好的成績,但在定速員的幫助下便有可能激勵出意想不到的佳績。


實際上班尼斯特後來也確實靠著這招,在牛津大學與業餘體育協會對抗賽中,成為第一個突破四分一英里的運動選手(還記得之前去牛津大學時就有看到班尼斯特破紀錄的紀念牌,當時還不完全知道那塊牌子背後的意義,現在回想起來滿感動的)。


一般而言這不算作弊,因為終究要有那樣的實力才能跑出實績,能成功也是因為整場比賽裡班尼斯特確實是場上最強的跑者。但如果用比較嚴格的標準審視,也是會有人覺得這結果純度不足。能完全靠自己在比賽中突破紀錄獲得金牌,才是真正偉大的運動家。


正因如此,班尼斯特創下的紀錄很快被突破,他更不斷被嘲諷是只會跟時間比賽,卻不擅長跟人類比賽的運動選手。畢竟在人人求勝的競賽裡,如何運用心理戰術與身體技巧,在人群中脫穎而出也是實際賽事很重要的一環。


究竟該如何分配每圈速度、如何判定要領跑還是跟隨領先集團,與其他選手的距離如何拿捏,又該如何保留足夠體力並在屬於自己的正確時點展開衝次,全都是不簡單且講求技巧的高速攻防戰。


班尼斯特終究得面對自己究竟是不是一個更優秀的運動選手的質疑,不過大英帝國運動會的事後面再提。總之身為紳士運動員,班尼斯特很早以前便決定要挑個好時點退休去專心當醫生。


而後他果然也找到完美的退休時點,在成為優秀神經科醫師的同時也兼任英國體育委員會官員,在全國各地蓋運動中心,並隨機進行藥檢。1975年他受封爵士,後來更成為牛津大學彭布羅克學院院長。該怎麼說呢,真的就是那種發光發到爆炸的類型,這世上也是有這種做什麼都能成功的人。


不過如果要說三位運動選手哪位最能讓我共鳴,肯定是澳洲的約翰.蘭迪(John Landy)。出身中產階級家境不錯的他在澳大利亞是優秀選手,1952年他吊車尾式的靠募款與父親贊助,自費前往芬蘭參加澳運,實際成績卻差得連預賽都無法突破。


但失敗為成功之母,蘭迪沒有灰心喪志就此放棄。實際上他完全不浪費機會,雖然沒有比賽要參加了,但現場好多其他優秀選手可以討教啊。所以他四處去詢問訓練和跑步訣竅,許多好手也不吝於分享經驗。回國後他立刻甩了曾經很有幫助,但情緒控管糟到不行,思維又很奇怪的教練謝魯迪,開始強度很高的自我訓練計畫。


上面提到共鳴,並不是指我覺得自己也一樣的意思。實際上蘭迪作為大學生兼業餘運動選手,他有農學院的學業要顧,不過我很喜歡書裡對他的側寫,那種不執著於突破紀錄,更重要的是為了自己而跑的感覺很棒。


為了證明自己能達成某個目標,蘭迪低調卻無比堅毅、甚至有那麼點像強迫症的日復一日辛勤努力。無論整個外界如何因為他的成績的瘋狂運轉,他都保持初衷冷靜的追求自己的目標。當然這不是他完全不介意外界評價,而是他努力不讓外界評價和自己心中的個人價值連動。


實際上絕不可能不在意,但即使如此也不失去本心,不是為了追求紀錄與歷史定位奮戰,僅是想成為理想中的自己而奔跑,我覺得那是很美的生存方式。想想這也令我聯想起談波蘭登山家歐特克.克提卡的傳記自由的技藝,以及發現鼠疫病源並研發出治療方法的亞歷山大.葉森的小說瘟疫與霍亂,理所當然的,我也很喜歡這兩本書。


蘭迪有著先天的速度,能成為頂尖運動選手的人都有那樣的速度,而他需要的是磨尖這股速度並強化個人體能。該怎麼做?跑,不停的跑,蘭迪在山上跑,在海邊跑,在森林跑,在公園跑,他在每個能跑的地方不分春夏秋冬的跑。於是有時候他在公路上跑時,還會被駕駛停下車罵:你以為你是他媽的蘭迪啊!


嗯,是蘭迪喔 ~(雖然用現在的觀點在馬路上跑有點危險啦 <- 望向澳洲另一個名物產衝鋒飛車隊)和打維多利亞時代因為追求進步科學新生活,開始強調要用運動建立紀律與強建體魄,創造更美好社會的英國不同。在蘭迪出頭之前澳洲社會對田徑運動不怎麼重視,甚至覺得這群選手腦袋破洞才會一直跑。


但當蘭迪在奧運結束後歸國,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跑出驚人的一英里4分1秒這轟動全球的驚人紀錄時……對,澳大利亞人的民族自信心也跟著湧動。我們現在有世界級的跑者了,他也許能成為全世界首位突破四分一英里的選手,我們澳洲人也是可以比英國美國更早突破世界紀錄的啦!


在本書描繪的那幾年間,書中三名選手每次參加可能破紀錄的比賽時,都會引來社會矚目並吸引大批觀眾。不過對比英國和美國,澳洲大概破紀錄比較少見,所以澳洲人格外瘋狂。


現在很難想像長跑會如此受全世界矚目,不過當時真的就是全世界都在關注最有希望的選手,何時可以破紀錄。蘭迪引發的更讓整個社會的群情激昂,其中一場比賽還吸引了一萬名觀眾進場,現場塞到主角自己還得爬牆入內才來得及趕上比賽。


爸爸:那三個混帳想不買票入場!

小孩:爸,那個是蘭迪啦。


實在很可愛,我查資料時看見受蘭迪啟發成為長跑選手的澳洲知名跑者,描述那個時代氛圍時,都還能感受到那所喚起的熱情。當然現代田徑比賽有一千個人入場看就很了不起了,就別說一萬人了,根本巨星。


只不過尷尬的是蘭迪不斷嘗試,卻始終沒能在澳洲破紀錄,因為很現實的問題是當時澳洲在運動資源上比較二線。跑道不夠好,也缺乏足以和蘭迪一較長短的優秀選手來激發出他的實力。所以蘭迪在1954年前往芬蘭,想利用那裡號稱全世界最好的(煤渣)跑道,以及來自全球的優秀選手激勵自己破紀錄。


雖然他沒成為首位突破四分一英里的選手,但他還是憑藉優異實力,在班尼斯特創下紀錄後三個月內,就把紀錄再刷新一秒,現在人類可以用3分58秒跑完一英里。這也逼得班尼斯特一定要想辦法和蘭迪同場競技,才有辦法說服自己他確實優秀。


但我覺得蘭迪的故事最動人之處在於哪怕是第二名,可他整個運動精神以及為自己而跑的淡泊堅持都非常美麗。最有名的事蹟是1956年在澳洲錦標賽中,當選手克拉克不慎摔倒然後被穿著釘鞋的蘭迪踩到時,畢竟是在比賽中,罵一聲淦然後繼續跑也是能被接受的事。


但蘭迪回頭去確認對方身體狀況,判斷沒問題之後才繼續跑,而且不但繼續跑還狂超前方對手最後拿到金牌,有夠厲害。連帶澳洲人實在太感動了,還把這幕塑成巨大雕像這樣。


蘭迪在大英帝國運動會的經典決賽後又跑了一陣子,接下來也是結束運動選手生涯。他先成為老師,後來進入私人企業,再成為公務員、作家,參與墨爾本奧運委員會,主管澳洲運動藥物局,後來還被任命為維多利亞州州長。


熱愛昆蟲(但澳洲當時沒有昆蟲系只好讀農學院)的蘭迪當初為了放鬆,就是跑到維多利州的森林裡抓藍紋蝶 ~(附帶一提班尼斯特為了放鬆有一次是跑去攀岩,可以理解,但還是覺得不愧是運動選手)


為了寫心得查資料時,注意到蘭迪是在我閱讀本書的2022年過世的,突然有點感傷。當然那個時代很早以前就過去了,但有些故事如此動人,以至於在很多年後閱讀時仍可以撥動心弦。


美國堪薩斯農村出身的跑者魏斯.桑提(Wes Santee),是三人裡「跑運」最差的人。講白了他自始至終都沒能突破四分一英里的障礙,也無法參與經典的大英帝國運動會,不過我可以理解作者為何會把桑提加進本書裡。


一是因為他在當年確實是最有希望破紀錄的選手之一,再來他的運動生涯也體現當時體育界正從業餘轉向職業的過渡期。他之所以沒能突破紀錄,也是因為在這過程中受到太多掣肘與拖累的緣故。


桑提是三人中出身背景最艱困的,有個嚴厲無情的殘忍父親,把家中長子當免費奴工拚命驅使。即便桑提很早就被挖掘出田徑才能,但比起兒子的未來他更在乎農莊裡的工作有沒有人做,甚至因此禁止桑提參加比賽。還好桑提不斷遇上貴人,讓他還是靠跑步出頭,獲得堪薩斯洲立大學的入學機會。


進大學後他遇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貴人教練伊思頓,他不但像個父親般照顧桑提,安排訓練以提升跑步速度。同時也非常嚴格要求桑提不可偏廢學業,只要有一科被當就不准參加比賽,所以他手下的運動選手無論如何也都得想辦法念書應付考試。同時也是他建議桑提念商學院,因為那個外向又喜歡受矚目的性格很適合成為業務或商人。


當然有個問題是伊思頓同時有整支隊伍的成績要顧,於是比起單幹而可以專注在一英里賽上的班尼斯特與蘭迪,桑提得參加很多不見得感興趣的接力賽,我覺得這確實拖累了他的進度。當然另一方面就是運氣問題,桑提運氣真的不好。


什麼已經做足準備就是今天了,結果突然狂風大作毀了跑道,又或者在比賽中把自願成為定速員的選手當作對手,衝過頭結果最後沒力反而拉長時間等等。結果就是每次都是喔喔喔這次要破紀錄了,結果緊張得要死卻還是只有4分1秒,看得實在搥心肝。


不過最搥心肝的就是,以為美國就沒有體邪嗎?桑提的運動生涯根本是和體邪大戰的過程。其實桑提也有參加1952年的赫爾辛基奧運,問題是當年的美國顯然也缺乏對奧運選手的支援。去到芬蘭的桑提什麼狀況都搞不清楚,連自己的比賽時程都一頭霧水。伊思頓教練沒辦法去,也沒有其他專家能和他討論比賽策略。連吃喝都不順的結果,就是傻傻上場又傻傻輸掉。


回國的桑提決心雪恥,他要成為第一個突破四分一英里的運動選手。而隨著他的成績越來越亮眼、開始受到媒體和大眾矚目,只要有他登場的賽事門票就會賣超好時,桑提也就漸漸成為當時主導美國、包括田徑在內諸多賽事的業餘體育聯合會裡那些大人們的眼中釘。


當時美國是全世界運動商業化最成功的國家,像棒球或橄欖球的職業賽事皆已職業化並上軌道一段時間。即使如此許多運動領域的正式比賽,依然只限業餘選手參加(其實現在也還是這樣,但對接代言這種事已經沒有嚴格限制了),視情況更會嚴格檢視選手的行為是否符合規範。


而能否參加大型賽事、可以參加幾項更是協會權力所在。現在回頭看已經很難確定,這些聯合會裡的大人們是真心想要捍衛運動賽事的純淨,又或者只是擔心自己掌控運動賽事的權力正在動搖。但無論如何,當因為挑戰四分一英里大受歡迎的桑提想爭取權益時,他的行為被視作針對業餘體育聯合會的攻擊,有必要棒打出頭鳥。


結果一路看下來簡直是選手被單方壓著打的大戰,彷彿可以聽到有人在說無論你再能跑,都要給我像條狗一樣乖乖聽話。業餘體育聯合會強迫桑提與許多選手,頂著惡劣條件參加密集的歐洲賽事,自己門票收入賺飽飽,選手卻連吃都吃不飽。


雖然桑提後來拍桌向行政人員要求高額獎品的行為,也是挺留人話柄的沒錯。但說真的我也能同理氣到爆炸之後行為確實會失控,更別提桑提本來就不是脾氣溫和的人。當時部分聯合會成員以超額零用金吸引優秀選手參賽,這也算是業界公開的秘密。


不過被針對就是這樣,別人拿沒事,桑提拿了就會被抓出來取消業餘選手身分。很有趣的是抗爭途中曾經有一度因為這個公開的秘密太公開了,所以成功取消業餘體育聯合會原本的處分。但很遺憾在執著的大人們的堅持下,最終桑提還是失去業餘運動選手的身分。


這還不提他中間為了避免因為越戰被徵兵,簽下去成為海軍陸戰隊軍官,結果不得不去當上好一陣子的兵。長官想贏運動會時就把你叫過來要你好好跑(不用說當然大勝),沒需要的話,呃,就去受訓吧。當班尼斯特和蘭迪在跑大英帝國運動會的時候,桑提則是接受命令穿上軍禮服去當轉播評論員。


他深信如果自己參賽鐵定能贏,但他就不在那裡。好不容易退伍時,結果就像上面提到那樣,沒過多久就被取消業餘選手的資格。當然本書作者很站在桑提立場替他講話,但我相信同一個故事肯定也有其他較不利的版本。但該怎麼說呢……一路看下來我還是覺得桑提被針對得很慘。


考慮到在市場更加成熟的現代,業餘選手一邊參加國際賽事,一邊接受贊助外帶廣告代言接不完,就不免覺得桑提只因為想要照像機,又收了兩千多美金就被剝奪選手資格實在是非常諷刺。很多那年代的指責聲浪後來都變得沒什麼,但身為那時點不受大人們待見的當紅運動員,桑提在過渡期裡格外倒楣。


但也還好他從未偏廢課業,也是個上進又願意努力的人,所以從運動選手這個身分退休後,他經營自己的保險公司,並積極協助堪薩斯大學、贊助青年體育計畫。讀這本書最讓人寬慰的一點是,哪怕比賽的贏家只有一個,但三位選手在跑步以外的人生也都活得很好。


然後不好意思,現在心得要轉個彎繞回1954年的大英帝國運動會。總之班尼斯特拚死拚活跑出的紀錄,高興沒多久,才過六星期就被蘭迪破了,不但破了還刷新了兩秒鐘。這讓他們兩人都認知到強者終需一戰,班尼斯特得證明自己不只跟時間跑會贏,跟人跑也可以贏。而蘭迪當然也渴望證明,自己是比班尼斯特更快的跑者。


而且他們確實有機會,即將在溫哥華舉辦的大英帝國運動會將是兩人最佳的對決時刻。當然桑提也很想去啦,但先不提他是美國人,總之當時是軍人的他也沒辦法參加。顯然這會是屬於班尼斯特與蘭迪的戰鬥,兩個突破四分一英里的頂尖跑者對決。


照慣例蘭迪比較淡定,班尼斯特則焦慮到在內心的地獄坡滾來滾去。相較於比賽中總是一馬當先衝完全場根本體力怪物的蘭迪,班尼斯特走的是以中等速度跑完前面三圈,最後再一口氣衝刺的路線。


班尼斯特要擔心的是距離會不會被拉得太大,導致最後追也追不上。但太早開始縮短距離最後又可能會體力爆炸。蘭迪則被警告要小心班尼斯特的最後衝刺,建議這回也改走保守的前期省力路線,以防一直維持領先,結果等到班尼斯特開始衝刺時,自己已經沒有力氣跟著衝。


那真的很緊張又充滿心機,真的下場跑之前,對手的體力條和打算使用的戰術都還在未定之天。當時輿論比較傾向參賽經驗豐富的體力怪物蘭迪會贏,但兩人都知道勝負沒有一定,所以也都持續努力想搏取勝利。


然後就回到雨中的3分58秒提到的那張照片,實際比賽時蘭迪決定還是採取熟悉的一馬當先路線,然後盡可能拉開距離,拉到班尼斯特即使最後衝刺也追不上的程度。開跑以後當班尼斯特在第三圈注意到蘭迪的戰術,即使知道這會影響他最終衝刺時的體力,但要是最後追不上保留體力也沒用,只好趕緊追上去。


同場其實有八名好手,但其他六人很快就追不上領先那兩人的速度。最後的關鍵乃在於是蘭尼的體力足以支撐到最後,還是班尼斯特配速得當足以在最後衝刺超越。老實說讀這段時有夠緊張,作者真的把比賽寫得非常刺激。




最後的收尾就是快到終點時蘭迪回頭看,班尼斯特同時從另一邊超越他贏得金牌(然後這一幕,呃,也做成大雕像了)。當然有一個事後來看會讓人想看What if線的小意外,那就是蘭迪賽前一天晚上赤腳跑步時不趁踩到碎燈炮割傷腳背,私下秘密找醫生縫合。


他堅持不公開這事正常比賽,而且覺得那不影響自己跑步,實際上最後還跑出了三分五十九秒六。而且賽後當這件事還被記者爆出去時,蘭迪也始終很有風度的強調受傷無礙於跑步,成績就是擺在那裡,班尼斯特的勝利無庸置疑。不過這無法阻止人們想像另一種可能性,只是就我來看,無庸置疑的是蘭迪的人品。


那天有三萬人在現場觀賽,北美有一億人收看轉播,全世界幾百萬人聆聽廣播關心戰況,這是現代人難以想像的田徑盛況,特別是所有場上的運動員真的都不是為錢而跑的時候。並不是說為錢而戰就比較差,而是有時候……那真的會讓人產生某些獨特又純粹的感受。


另外讀完本書時,我半開玩笑的跟朋友講,都沒人酗酒破產真是太好了,三個人都有很棒的未來真是太好了。當然正常來說跑步也比較不會跑到飛天(但馬拉松還是要小心),不然像打美式橄欖球打到腦部病變,退休後人家還當這些運動員是自己要過走鐘人生,還被NFL放生整個超慘 ~(老實說我覺得電影震盪效應的劇情發散而且節奏很拖,比較推薦讀原始報導


完美的一英里:三名跑者,一個目標,挑戰百年未破的四分鐘障礙(The Perfect Mile: Three Athletes, One Goal, and Less Than Four Minutes to Achieve It)藉由三名運動選手的人生與競爭,讓讀者既能感受那時代的社會,也能從他們的訓練與經歷的賽事意識到,一名優秀運動選手究竟背負了什麼,又是如何努力才能成就卓越。


老實說看了這個故事後,我再次意識到現在男跨女運動員為了賽績,硬擠到女性比賽裡的行為根本就是笑話。更別提西班牙那種,我只在跑步時是女生,其他時候都是男生的荒謬笑話。因為只要知道真正的卓越如何成就,運動精神何在,還有運動員又是如何面對所謂極限並加以超越時,某些問題在那之前終究無所遁形。


感興趣的話值得一讀的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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