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克.卡普拉經典的政治三部曲的第一作,故事描述天真爛漫的鄉紳朗費羅.迪玆有天接獲律師拜訪告知,原來他是意外過世的富翁山普拉兩千萬美元遺產的唯一繼承人!理論上接下來應該要是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但實際上迪玆先生的麻煩才剛開始。
從美好單純的瀑布鎮前往(原形無疑是紐約)大城市的他,在那裡碰上的卻是想要爭產的山普拉姪子夫婦、企圖掩飾自己挪用客戶財產的西達律師團隊、企圖卡油的歌劇院委員會。更糟的是媒體都已經摩拳擦掌準備好好修理這位一夜致富的鄉巴佬,報社總編為此派出精明能幹的美女明星記者貝比潛伏到迪玆身邊,並讓他以灰姑娘先生之名成為全城笑柄……
是說看完這部電影又過了好一段時間後,偶然在某個經典法律電影的選單看見這部被以強制精神治療程序選進去。其實第一次看也是會被這個點整個吸走,更別提一想到這整個過程涉及到的歷史背景就更覺得有趣,連帶也滿腦子都只想著這些事。
但這次為了整理心得重看以後,嗯……欸,好吧,這部其實還是頂認真的愛情電影啦。神經喜劇這個類型主打的,正是男女兩方的價值觀衝突如何調合並在最終修成正果,而迪玆先生進城在方面其實也表現得非常典型。朗費羅.迪玆代表的是美國鄉村純樸良善沒有心機的那面,而貝比.布蘭特作為一心向上爬的職業婦女,自然代表城市人世故、冷漠與勢利。
雖說被嘲笑為鄉巴佬,但迪玆先生在瀑布鎮頗有地位,除了是在地樂團倍受愛戴的低音大喇叭手以外,還擁有一家工廠和至少一棟以上的房產(還不收租給別人住)。雖說管家號稱替賀卡寫詩是他的主要收入收入來源,但這大概只是太太幫忙感覺高級的說法而已。實際上作為富翁親戚的他本來就不窮,也不真的需要做什麼正職,幾乎稱得上是個依興趣而活即可的鄉紳。
這樣的他一直沒有結婚的理由,主要是因為這傢伙真的滿腦子粉紅泡泡,期望能有一個讓他展現騎士精神的浪漫愛情故事,他可還要抱著新娘過家門呢。在小鎮上他一直沒能遇見理想中的落難淑女,直到前往城裡才碰上把他的理想元素整個百分百演給他看的美女記者。化名瑪麗.道森的貝比歪打正著的戳中迪玆內心渴望,讓他在一見鍾情的同時還滿足了內心的騎士精神。
那之後無論合理還是不合理,貝比也毫不客氣的在新聞中對迪玆的脫序或特異行為大加嘲諷。對報紙把自己稱為灰姑娘先生(Cinderella Man)這事迪玆非常氣憤,儘管從報導內容可以察覺到對方肯定很接近自己,但面對那個中性的記者署名他也毫無懷疑,而是繼續滿懷熱情的追求貝比。
但隨著對迪玆的瞭解越來越深,貝比也對自己的行為漸趨掙扎,迪玆那種天真爛漫喚醒了她對童年的美好回憶與成為記者的初衷,結果到頭來她越來越看不起那個為了一個月帶薪休假(不得不說,真的很誘人)與功成名就去傷害無辜之人的自己。
這些轉折明確然後也有些拍得很動人的時刻(我很喜歡他們第一次吃飯時,迪玆叫來小提琴手為貝比演奏時她忍不住真心感動的神情,那一刻拍得很美),觀眾也能很自然而然接受戀情逐漸變成雙向,並為了掙扎不已的女主角擔心。因為瑪麗.道森這個紙糊的身分撐不了多久,更別提貝比可是一位知名記者。但和一般愛情電影接下來可能要開始化解誤會大作戰不同,該怎麼說呢,迪玆先生進城畢竟是政治三部曲嘛。
赫然發現真相的迪玆瞬間崩潰並對人性徹底失望,拒絕聆聽貝比解釋的他其實大有可能從此一厥不振(好像有研究說過男人因為初戀崩潰終生的比例比較高,但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啦),但就在此時一名因為欠債農場即將被銀行拿走的失控農夫闖進他的豪宅,並發表演技不太好但悲憤又憂傷的沈重控訴。其實現在重看這情節轉折也未免太牽強刻意,可是它又是那種符合觀眾內心偏好的刻意……好吧,也可以啦,只要讓我開心那一切好說話。
總之這個真情流露的農夫陰錯陽差的讓迪玆重拾對人類的信任,如果說兩千萬美元的財富之於迪玆已完全成為負擔的話,那就把它全部送給有需要的人吧!在那個史坦貝克筆下的 憤怒的葡萄乃是現在進行式的30年代,他要把錢全部發給那些因債務失去田地的農夫!
他會給那些蜂擁而來的人們一塊土地、一些種子、工具和牲畜,只要農夫全家能在農場努力三年,那他們就會取得農場的所有權。這個機制令人明確的聯想起美國拓荒時期的公地放領政治,只要能守住五年就能獲得登記的土地所有權(當然這邊提的是小木屋系列裡講的版本 XD)。
這個明確的引用我相信肯定很成功的連結起,當年觀眾心中對拓荒時代樂觀向上精神的美好回憶(儘管我們都知道史實沒有這麼可愛,實際上就連小木屋系列本身都沒那麼單純可愛),而現在來看則令人意識到編劇的巧思,以及電影本身在展現草根性上的用心與仔細。連帶這也是個凸顯出城市與鄉村、銀行與農夫、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間衝突的比喻。
當然我也相信法蘭克.卡普拉很可能根本沒有想那麼深(也或許編劇羅伯特.瑞斯金(Robert Riskin)有想得比較多,我不確定),他只是很純粹的意識到怎樣比較正義,而且身為移民的他也對於那個美國夢念念不望,所以他真心相信也想推廣自己認為對的事,這可能也是他的電影或許不精緻但總是非常真摯的理由。
當然整部電影看下來觀眾都知道,那兩千萬美元還有別人急著要,那些人絕對無法忍受眼睜睜的看著迪玆把錢全部送光。於是西達律師團隊與山普拉夫婦合謀,利用之前報紙為了銷量不斷誇大的「不合常規言行」,搭配「神經病才會四處把錢拿去送人」的偏見,企圖把主角送進精神病院強制醫療以剝奪其管理財產的權利。
我還記得在美國前奧運選手二戰經驗的傳記永不屈服裡,就曾經看見作者簡單提及,美國二十世紀初期對精神疾病的處理非常猛爆,猛爆到不良少年發現自己可能「被神經病」時立刻發奮圖強成為上進體育系好青年。後來讀了基因:一段歷史後,更深刻的體認到在那個優生學襲捲全球的時代裡,這種偽科學曾經被以怎樣的形式強硬的施加在社會弱勢身上,而且本片情節無疑有受到1920年代Buck v. Priddy一案的影響。
那是可以合法將精神疾病或智能障礙(或不幸妳就是個女性主義,又或者皮膚的顏色不太符合社會賢達的喜好)者強制收容與絕育的時代。一句「三代弱智已經夠了」,就道盡那個想像中理想而強大的國家,正準備透過怎樣的手段追求興盛。
於是整部片最恐怖的地方,其實在於只要被指出有精神問題,那警察便理所當然可以衝過來把人抓進醫院裡關。只要本人對此不表示意見並堅持繼續保持沈默,那整個法庭裡從法官席到旁廳席的所有人,就算有人覺得好像那邊怪怪或不斷反對的,也還是會就這麼理所當然的接受迪茲先生有必要去精神病院的事實。
畢竟,惡法亦法對吧?
也是到此編劇上的巧思更加浮現,電影前段談戀愛途中發生的種種細節,到後半全在聽證會上成為對手攻擊的一部分。不過當然中產階級 - 富豪男士遠比底層單親媽媽更有文化資本,沒有法官會對他說三代弱智已經夠了。畢竟他可是富豪山普拉的親戚,在那時代任何有兩千萬美元的人肯定是個天才。他是因為有錢所以才被送上法庭,但也是因為有錢所以在法庭上受到比弱勢女子更多的保護。
整個程序中基本上法官很努力對迪玆先生表示友善,就算迪玆先生再怎麼繼續曬他失戀的崩潰並鬧脾氣,只在聽見證人講蠢話時在內心吐槽並微微竊笑,又或者看見貝比作證然後拼命替他講話時,慢慢的暗爽在心裡但還是不說話也一樣。
當然要是繼續不說話真的被抓去精神病院,那這部恐怕就得變成藍鬍子的第八任妻子,而不能抒發導演的政治理念,於是迪玆還是得說話。總之眼看聽證程序即將結束,貝比只好不顧尊嚴的要求發言,隨後更在西達律師的逼問下被迫當眾承認自己愛著迪玆以後,很好,迪玆先生回神啦!(顯然他玻璃心的點在於以為聰慧動人的女主角完全不愛他,不過如果有愛的話那一切好說話)
其實比起餵馬吃甜甜圈或者喝醉後當眾脫衣,甚至拳打刻意嘲諷自己的詩人等行為,或許都不足以讓這個案件真正成案。真正讓整個案件成形的,其實是迪玆打算把自己的財產全部分送出去的行為。整個舉動背後所帶有的社會主義精神非常明顯,也因此那些隱藏在西達律師攻擊用語裡頭的言外之意,更是整個法律攻防的重點所在。
那些小心翼翼刻意不挑明的攻擊,帶出彼時資產階級針對任何損及自身利益之事,全都理所當然斥之為共產主義的膝反射態度(當然,實際上也常常是利用恐懼的聰明公關)。西達律師沒有直接講出來,但明眼人都聽得出來他在訴求的點是,所有視共產主義如洪水猛獸的好人們應該要站在自己這邊。這也正是一個人打算把自己的財產四處送人這件事,為什麼可以理所當然被上升到「傷害國家」這個層級的理由。
於是迪玆先生對這個不合理的攻擊,也回以相當動人的比喻。
「這就像我門前的那條路一樣,那是一條陡峭的山路,我每天坐著看車來車往,有的車能以高速一路開上去,有的車必須換到二檔,有的辛苦掙扎之後卻又滑回山腳。同樣的車,同樣的汽油,有的爬得上去,有的卻爬不上去。我認為能夠輕易開上山的車子,偶爾應該停下來幫助那些開不上去的車。
我正是想這麼做,幫助那些無法衝上山的人。西達先生又希望我怎麼做呢?把錢交給他,以及其他不需要錢的人。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法官大人,我想偶爾處於情緒高昂的情況下,你們所有申請買農場的人請起立,看到那些人了嗎?
我想幫助的就是他們,他們極需要我的幫助,西達先生和山普拉先生不需要,他們已經很富裕了。就像我坐在大船上看到旁邊小船上有個人想搭便船,另一個人卻要淹死了,您說我會救那一個?是一心只想佔便宜的西達先生,還是其他快要淹死的人?
這問題連十歲小孩都能回答……如果這就叫瘋狂的話,也許我真的該住院治療,但我不認為這叫瘋狂,西達先生也不認為這叫瘋狂。就在聽證會開始前,他提出想和我和解,所以只要他能拿到錢,他就不認為我瘋了。」
對此法官表示:「迪玆先生,對你不利的證詞很多,你的行為也真的很奇怪,但根據本庭研判,你不但非常正常,還是本庭見過最正常的人。」
嗯,可喜可賀、可喜可賀?我得說第一次看這部片的時候,印象整個被迪玆先生在法庭上的英明神武給蓋過去。重看才發現電影剛開場他看起來真的是宇宙無敵鄉巴佬,而且儼然一副我就不演反正我就是我的態度。偏偏正當所有人都以為他真的很蠢時,精明的判斷力卻又伴隨精準分析而來,像是「如果一個人可以要七百萬卻甘願只拿一百萬,這裡面肯定有鬼」之類的吐槽連發狠打討厭鬼的臉,完全就是走反差萌路線。
這部片光看他四處吐槽別人,不高興還不介意賞別人兩拳本身已令人會心而笑(在餐廳揍詩人一段大好,文壇上的勢利眼啊,好啦,有品味的人不是這樣辦事的,但有些時候我們不得不承認這讓人很爽W)。當迪玆在法院裡聽完各種關於瘋狂的推定後,再一一犀利回覆原告律師、奧地利心理學家與法官,並成功駁倒對手所有論點的過程相當精彩。
連帶的觀眾也伴隨這段情節在正常與瘋狂間搭了趟雲霄飛車,到底什麼是瘋狂?瘋狂是餵馬吃甜甜圈又送錢給需要的人,還是為了奪取金錢不惜陷害無辜者失去自由?當時的社會體制又出了什麼問題,為何同樣的行為可以先只屬於被嘲笑的程度,然後又差點被法庭認證瘋了,接著主角妙語如珠後又突然變得可以接受?也或許最切中核心的,是裡頭一段迪玆與瀑布鎮兩位證人老奶奶的對話:
「妳們覺得我瘋瘋顛顛的嗎?」
「我們一直都覺得你有點瘋瘋顛顛的喔。」
「那除了我之外,整個瀑布鎮上還有誰瘋瘋顛顛的嗎?」
「我們覺得,除了我們以外,小鎮上每個人都瘋瘋顛顛的喔。」
嘛,或許有時所謂瘋狂正是如此吧。遺憾的是Deeds先生有能耐讓自己輕易脫離窘境,但除了他以外的所有「智能不足者」與「精神病患」呢?就算真的是智能不足與精神病患呢?我不由得想起德國精神科醫生曼弗烈‧呂茲,在你瘋了:不正常很正常,「正常人」哪裡出問題裡提過的,很多時候比較危險的是正常人。
現在回頭看這部片其實缺點不少,它的愛情戲關乎於一個有點玻璃心的男人的粉紅色泡泡能否繼續下去(當然他確實慘遭背叛沒錯,但崩潰程度已達情緒勒索的範圍)。故事轉向政治訴求的情節刻意到令人尷尬,最好還是久久看一次否則破綻會越看越多。而當主角遙望著葛蘭特將軍之墓感動不已,將之尊為美國夢代表時,觀眾內心很難不浮現種種負面資訊,比如這人打仗靠堆屍當總統貪污而且內政一團糟,那過程還比較像是場惡夢。
可是除此之外,對,除此之外這仍是一部可以抓住人心的電影,就連那份刻意都顯得真摯動人。先不提現代觀眾看這部片時,光是試著感受拍攝當下的時代背景,以及編導上如何引用時事與文化的巧思就已經很有趣。
而故事對於貫徹自身意志與所謂正確之事的強烈堅持,就算不讓人熱血沸騰可至少也能為之感動。在這部電影裡觀眾可以看見一個掌握到機會的普通人,如何化悲憤為大愛把那個機會分享給更多更需要的人,那種感動非常單純而且美好到,讓人願意忽略很多問題,只純粹享受且相信那份純真。
而很多時候我們確實需要用好故事來讓自己練習如何純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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