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但瘋狂用社交軟體傳訊,還自己幻想某人是第三者打算堵人,更放話要登島「溝通」。驚恐的作者連忙報警,但恐懼與麻煩依舊排山倒海而來,這段期間她趁夜搬家,跑警局、上法院、委託律師、與諮商師合作,踩了無數的坑,才終於在兩年後「也許」有把腳從泥巴裡拔出來,但人生也因此再也不一樣了。
老實說比較這種事有點微妙,但以跟騷事件被害人而言,作者戰鬥力大概是百分之兩百萬。身為成熟社會人,她有工作、人脈與積蓄,表達能力良好,也有足夠的社會經驗與生活能力,行動力強大而且不會輕言放棄權益。
更重要的是她完全不需要依賴加害人,需要做的只有全心全力擊退對方,和很多處於經濟與文化弱勢、社會經驗又不豐富的受害者相比真的是戰力十足。但即使如此,在法律、行政與配套措施都還不夠成熟的狀態下,作者依然吃了很多悶虧,也因為精神狀態不佳又壓力過大,常常無法妥善規畫並做出決定。
像剛開始日本的騷擾行為規制法竟然沒有包含社交軟體在內,結果變成寫電子郵件可以成罪,但用messenger傳訊竟然不受規範的白痴漏洞(這個立法品質……)。只能說不知是幸還是不幸,A因為跑到小豆島上的行為,可以符合刑期比較重的日本刑法威脅罪的要件,所以剛開始構不構成騷擾行為規制法並沒那麼迫切。
但等到達成和解之後A隔了一段時間又開始傳訊息時,這回因為對方沒再威脅要登島,只透過網路展開攻擊,作者才深刻體會到這個法律漏洞的問題多麼切身而且嚴重。並感嘆起當初要是知道能起訴是多麼佔優勢的事,肯定不會輕易和解吧。
談到這個和解又有許多令人為難與尷尬的點,首先由於A有詐欺前科,目前仍在緩刑中,起訴定罪後會連之前的刑度都一併執行。考慮到日本的刑事定罪率奇高無比,A才是有強烈和解壓力的那邊。但作者剛開始雖然知道這些事,卻因為種種理由無法好好利用,甚至被態勢硬推著接受不滿意的和解結果。
遇到輕罪先和解其實算是現在刑事司法SOP,畢竟與其把被告抓去服短期刑,倒不如確保其實際表示歉意並以金錢補償。但同樣的作法在跟騷事件上卻無法處理到點上,如同作者的體驗一樣,既無法確保被告不再犯,又無法讓被害人獲得實質補償。
警察成案有績效會努力往這方向行動,但案件到了檢察官手上時衝的是結案效率。和解成功的話不但少一件案子,和解成功的比例也可能與績效連結。於是警察、律師與檢察官的利益,和被害人的利益有時是兩回事。
作者身為非法律專業,根本難以判斷起訴與和解當下哪個對自己更有利(這就不要說即便法律專業,如果專精領域不同或者經驗不足的話,也不見得一定能判斷正確)。雖然自費委託律師,結果透過朋友介紹的卻是相當隨便也不積極為她爭取,感覺就是虛應故事、完工就好,只有收錢和結案非常勤快,來啦和解啦就簽下去嘛。
雖然作者應該是不想讓自己感覺很不理性,再三強調她知道律師提供的是法律專業,不能要求過度的情緒勞動,自然也無法要求那位律師完全從她的心情出發考量事情。但該怎麼說呢,我覺得那律師是連從委託人的權益考量事情都沒有,她遇到的就是擺爛的律師沒錯。
更糟的是依法免費指定給A的辯護律師非常盡責,非常努力的爭取A的權益,一來一往作者簡直是被海宰還沒能解決問題。原本就有預期會被殺價的和解方案,說好的一百萬不但被對方弄到砍頭價二十萬(自己的律師還挺配合的呢),對自己有利的比如禁止登島和連帶保證人等條款一個個刪光或被魔改,還留下未來難以執行的法律漏洞。
最慘的是A毫無歉意遑論悔意,本來就有偏執與妄想屬性,更因為整個逮補到和解過程中的誤會懷恨在心,一切負面情緒全射向作者,埋下之後的禍根。後見之明來看,如果第一次被跟騷時直接送A去坐牢,說不定反而能以毒攻毒避免之後的傷害,並趁這段比較有餘裕的時間累積更多應對手段。
可整件事最囧的點正在於,作者當初正是因為極度害怕起訴會激出被告汪洋般的恨意,這才把腦袋鎖死在和解,不太思考起訴這條路。閱讀時可以看見作者反覆感嘆,早知道那時候應該要這樣做的,真是下了錯誤決定。
但這種事其實很難預測啦,因為當下誰都不知道每個選項確切的後續影響是什麼。畢竟沒人可以掛保證說,選了那個就會得到好結果。也說不定所有選項都通向了灰色的未來,只不過哪個自己感覺更可以忍受而已。
然後有一段真的讓我感受到日本文化的特殊之處,那就是作者有獵槍執照,並在出差時先寄放到當地槍枝店以免出事。當她因為A的關係一回島上立刻報警時,警察表示:請妳一定不能把獵槍領回家!!!
因為只要只要發生獵槍意外,全國連坐一年不發新執照,啊不,為了以防萬一,既然妳遇上跟蹤狂事件,那這段時間槍還是不要領回家好了。
老實說這建議讓我覺得很微妙,而且作者也完全沒想過要用獵槍防身,只擔心獵槍被對方利用,又或者發生意外連累全國人就不好了,到死以死謝罪都不足惜(她是真的這樣寫了)。
該怎麼說呢,民族性真的很不一樣欸,如果是美國……呃,警察給的建議可能是槍準備好,跟蹤狂一踏上妳家草坪就斃了對方吧 ~(爆)只能說,民族性不同就是不同,即使有發放民間持槍執照,能不能真的拿來防身還是很看社會文化的。
如果要說整件事最讓我感到遺憾的,莫過於作者剛開始沒能得到適切的幫助,沒人能為她合理分析起訴與和解所涉及的利害關係,讓人能在盡可能周全的狀態下做決定。然而關於這個「周全狀態」,本書也以親身經歷的第一人稱口吻,讓讀者意識到處於被跟蹤騷擾的狀態下,即使是透過網路、即使物理上沒有直接受害,依然會導致被害人精神與生活受到強烈影響。
我覺得這又涉及到其實每個正常人都受到一種美好的錯覺保護,但實際上人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全都可能遭逢不可測的危機,活著就沒有所謂的安穩,有的只有無力掌控的未知。可即使真實世界如此嚴峻,人類還是能倚靠「不會發生什麼事」的錯覺保護,無需真正感受那份嚴峻以及因此而來的恐慌。
但有時候,人會因為某些因素讓那層錯覺消失,我只能說有卸除過這層錯覺的話就會知道,那將會讓人很難正常生活和思考,會不斷的思索生命中種種的不可控,並萬分疑惑為什麼別人不會害怕。連帶人不要活得太清醒不是中二笑話,而是十分懇切的期盼,錯覺對人就是如此重要。
遭到跟蹤騷擾產生的壓力、恐懼和焦慮,就是一種可能卸除那份重要錯覺的原因。實際上作者也感嘆,她當下覺得自己還算能正常生活,但事後回頭看腦袋運轉率根本降到正常的一半以下,行動力更是幾乎消失,連自己咕狗搜尋資訊都無去。
因為就是會一直想,如果被告找到自己怎麼辦?如果對方破壞自己重要的人際關係,對喜歡的人事物展開攻擊怎麼辦?畢竟A可是提到為什麼跟她養的山羊處不來時,會說出「我害怕如果它反抗,我會失手把它打死」的傢伙啊!
這讓我想起法律不保障漫無邊際的恐懼這句經典發言,有時會忍不住感到好奇,那所以覺得這句話很合理的人認為恐懼的邊際是什麼?築成這種邊際的「材料」是什麼?又是拿什麼作為標準測量的?有好好思考過還能說出這種話的政策推動者也令我非常恐懼,這種伴隨著輕蔑的權力不對等,確實讓我懷抱某種近乎漫無邊際的恐懼。
內澤旬子在書中不只一次感嘆,雖然警察與司法體系為了她做很多事,真的非常努力,但有時整個制度感覺實在太傾向被告。她絕對不是認為被告的人權不值得重視,但問題是能不能更為被害者想一下呢?
能否為那個,隱私被斷章取義、胡亂編造貼到網路上公審,安穩生活與好不容易累積起來的人際關係受到破壞,不得不在恐懼中連夜搬離心愛的家、拒絕工作邀約,並為此支出無數金錢與時間的人,再多想一下呢?
其實看的時候可以意識到,要不是作者從事的正好是工作相對自由又收入穩定的職業,同時又已經有一定成就,她根本很難扛住並展開反擊。更別提即使展開反擊,最後也算有解決事件,但就像跟騷事件的解決除了直接物理抹除對手(又不是在奇幻故事裡)之外,只要沒做到這一步,那所謂的解決都只能算是暫時的,因為沒人能保證犯罪者永遠不會再發爐。
連帶受害者內心對社會與他人的信任也將永久瓦解,就算不是全部,至少也有一部分會瓦解且難以修復。這算是大腦還是靈魂的變化?我有時也會疑惑,如果同樣都是變化,那是不是有些大腦與靈魂的變化,比其他種類的大腦與靈魂的變化更重要?這講來總令人難過,因為社會資源就那麼多,該如何分配也確實是很殘酷的事。
讓我慶幸的是,雖然A在和解後完全沒有反省還變本加厲,但這回作者遇到能幹的律師,總算體驗到什麼叫專業。更重要的是還認識了一位對跟蹤狂特化的諮商師小早川明子,獲得了很大的幫助。
有過第一次悲慘的和解經歷,這回她無論如何就是起訴、老娘要起訴,2ch機房設國外警察拿不到IP?沒問題,老娘委任東京的律師事務所來調!也還好A沒使用跳板程式或者更複雜的手法,於是成功取得2ch留言的IP位址,讓警察將這個IP位址與真實犯罪者連結,後也成功用誹謗罪把言行各種飛天還毫無悔意的A定罪。
只是後續針對2ch就名人貼文的刪文規定也讓我思考良多,這規定看起來很明顯是為了對抗強權壓迫,但實際上如果運作缺乏彈性與適當的審查標準,將會變成號稱對抗強權實則輾壓弱者的自我滿足,更別提涉及性別問題時更將因為歧視產生程度不同的壓迫。
當然網路恐怖的一點正在於,無論如何總之無法把東西清乾淨的。就像即使最後A本人在壓力下去把2ch上的留言刪除了,但無盡的鏡像網站也將不斷複製內容。根本無期待 A 自己會有動力努力刪除自己攻擊他人的留言,實際上他也沒有,作者只能自己試著調適。
就像她事後調閱A在偵查過程中做的筆錄時,才驚覺每個承辦人都會看見 A 那些噁心下流根本胡說八道的發言,對此也只能莫可奈何的忍耐。雖然可以事不關己的對作者說,妳要自己賦權自己,別在意那些網路上的風言流語啊,自己不要在意別人就傷不了妳!
但現實世界有摩擦力,內心會受傷就是會受傷,特別是某些隱私與人格的攻擊對女性會更有傷害力。即使不想用本質論,但某些本質的問題現在就是擺在那裡無解。對,有時保護政策也可能是一種歧視。但該怎麼說呢,總不好說為了創造更美好的未來,這問題先放生,女人們妳們就忍一下轉換心境自立自強當沒這回事,被踐踏個兩百年左右可能就會有幸福囉,大概啦。
當然我也覺得A之所以沒有使用跳板程式隱藏IP,除了因為他本來就對電腦不熟,也跟他毫無病識感,既沒有自己違反和解規定外帶正在犯罪的認知,更不覺得自己是跟蹤狂有關。
本書對此力陳跟蹤狂其實是一種病,大多數的人雖然也可能因為某個契機,做出類似跟蹤狂的行為,但經過勸阻多半都會在意識到錯誤後停止。可是也有兩成的人無法停止(作者表示:我就那麼衰,抽中那兩成),他們可能不覺得自己行為有錯,又或者意識到不對卻控制不住。
辨識與判斷能力沒有問題,但控制能力卻極度低落,現行實務可以發現使用認知療法與條件反射控制法成效不錯。這是很切切實實的有病就要看醫生,當然直接對跟蹤狂這樣講是很嗆的大忌,實務上需要技巧性的使用比較溫柔的版本,但意思是一樣的。
該怎麼說呢,本書也切合到我最近忍不住在想的事情,某些污名化終究有其意義,不然對每種惡行都無限友愛包容體諒的結果,在權力不對等的狀況下另一些人會因此求助無門。
跟蹤狂是種必須治療的病,考慮到被害人的安全與生活安穩更是非得治療不可,但這跟對方要為自己行為受處罰並負起責任並不衝突。當作者在對抗途中不斷對自己遇見的律師與相關公務員強調這件事時,除了少數早已理解問題所在的人,大多數人的反應都是妳很溫柔,竟然還願意替對方著想。
這讓她心情很複雜,因為她根本不是因為什麼大愛才這樣說,而是因為 A 不去把病治好以後倒楣的是我自己好嗎?再說我也沒有因為要送對方去治療就放過對方的意思,能罰多重就給他罰多重啦!該怎麼說呢,我想對於治療與刑罰間的關係,值得更多的人投入並一起思考。
儘管日本在對應跟蹤狂的處理上已經因為諸多慘烈的前例而有所改善,但書中還是提及許多漏洞以及橫向聯繫不足的問題(像小豆島警局刑事科來請作者申請被害者登錄系統制度,這樣他們能比較容易得知A的出獄時間,不用很麻煩的去問檢察官。但實際上同一個警局內的生活安全課就有相關資訊了)。
雖然提到國外的保障好很多,但其實時不時還是會看到很慘的歐美案例,而且受害者多半是女性,所以……現實很殘酷。當然就像獵食者裡面也提過的,確實是有某種受害者特質存在,讓某些人特別容易被加害者盯上。
作者也自承她從以前到現在便時常遇見諸如此類的問題,只是從沒那麼嚴重過,而且也知道自己的那種特質,其實是成長過程糟糕的親子關係帶來的傷害。但即使擁有這種特質也不需要責備自己,我覺得像作者這樣意識到自己有這種特質的同時也積極面對,強化自己的應對能力,就是很棒的處理方式。
哪怕因為某些不在控制內的事讓自己成為不「完美」的樣子,並不代表自己就一定會永遠陷在悲慘狀態裡。重點是如何以正面的角度應對,提升自己解決問題的等級,而不是反過來自怨自艾或者踐踏他人。
(說到這個順便提一下,我讀飢餓:你只看見我的身體,沒看見我內心的痛時最感嘆的一個點,正是很好奇作者是否直到寫這本書時,都沒發現她的低自尊問題似乎並非來自性侵事件,而是有更早的源頭。其實這也是我喜歡讀回憶錄的原因,聰明的作者會懂得怎麼藏,但有時東西就是藏不住)
當然也因為認識了對跟蹤狂特化的諮商師小早川明子,所以作者某些違反常識卻符合直覺的疑問也因此獲得解答。像是她一直很糾結於 A 後來會發爐成那樣,是因為自己前一天才剛請他要向警方告知自己有歉意,隔天卻直接受到逮補。
但之所以會變成這樣不是因為作者想整他,而是因為她當時如果撤告,那往後將無法再受到警方的保護,但逮不逮補則是警方與檢察官的權限。所以無法撤告的她只能善意的提醒 A ,如果做出實質性的改變可以避免被逮補,但結果事情卻往最難看的方向跑。
其實這段時間如果能來個三方會談或許真的可以化解A的怨氣,但日本目前尚不支援這樣的機制,能進行的專家也很少。即使作者一直為了化解相關誤會想說寫信也好啊,卻又因為多數意見都強調絕不該和跟蹤狂主動接觸,不得不打消念頭。但等到決定撕破臉拚了以後,有意思的是當作者把事情寫得清清楚楚的長信送到A手中時,這才讓他終於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麼。
當然事後來看這種意識非常短暫,很快又淹沒在為了保護自尊而扭曲的思考模式中(我是因為使用精神藥物又喝酒才會做壞事,不是因為真的壞,才不是跟蹤狂),這也證明治療是很迫切且講究時機與病識感的事,需要形成社會共識才能凝聚更多力量處理。
也還好雖然 A 的問題很難解,但靠著諮商師主動建立防線,後來也成功拉開距離。講白了就是想辦法讓跟蹤狂的思考模式變成:再找被害人又要被抓,所以抓狂時不如先找諮商師抱怨。
但又因為人家是諮商師嘛,所以抱怨完之後怨氣也被化解,自然也就放棄找被害人了。實在是太厲害了,後來作者都感嘆早一點知道就好了,不過第一階段真的是嚇到連要自己去咕狗找資料都沒力,自然也不會意識到適當的協助要去哪裡找。
麻煩的一點是這需要夠強又清楚狀況的諮商師,書裡就提到日本現在有這專業的僅僅十人。不過我覺得這是很適合國家投注資源的地方,畢竟有時光是講電話便能達成顯著效果。而跟蹤狂的目標因為多半鎖定為被害人,防守目標意外明確,資源不用多只要投對方向便能獲得很大成果,而這也是書中不斷在呼籲的事。
連帶作者之所以把自己的經歷寫成我對抗跟蹤狂的七百天戰爭(ストーカーとの七〇〇日戦争),除了透過分享抒發情緒外,想必也是希望透過自己的經驗,讓更多人知道各種可能的應對手段與方向,並小心不要犯下同樣的錯,以及能有什麼能產生幫助的方向可以尋求協助。
老實說作者寫得非常真誠仔細,但也正因為非常真誠,所以字裡行間帶出的情緒也可能會讓人稍稍不耐煩,但也因此可以產生挺臨場的感覺。即使是台灣讀者,書中也有不少應對內容可以作為參考,知道什麼狀況不妙要開始注意,身心理會有什麼變化要去應對。需要的日常與司法協助方向是什麼,還有應對糟糕的專業人士時如何堅守底線。
因為這種事的危險很高,而每起事件都有其特別之處需要小心注意,照書跑可能反而危險,所以不建議把本作當教戰守策來用,畢竟每個案例都有獨特的差異,都需要小心細膩的處理。像作者自己都有碰上直覺和通常論點相反的狀況,後來也證明她是對的。
台灣在某些人的大哭大鬧中通過了跟蹤騷擾防制法,並在今年6月1日正式上路,算是終於就此問題站上起點。但實際上可以保護被害人、並改善加害者言行到什麼程度,還需要再一段時間的觀察。在這時候,多參考其他經歷我覺得很好,也更能追求重新快樂活下去的力量。
AP連結:我對抗跟蹤狂的七百天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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