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

野獸該死

第一眼看到書名時馬上猜得到是關於復仇的故事,腦中瞬間浮現死了妻子的男人拿著散彈槍在路上徘徊的畫面,好像很恐怖,但旁邊再牽一隻狗突然溫馨起來……咳,好啦,有點錯棚,而且這個想像在開讀之後立刻煙消雲散。


因為開場是1930年代的英國鄉間,空氣完全不一樣,更別提作者尼可拉斯‧布雷克(Nicholas Blake)這筆名,還是英國桂冠詩人塞西爾.戴—路易斯(Cecil Day-Lewis)開來寫暢銷推理小說的馬甲。野獸該死這部小說,則是推理古典黃金時期的代表作之一,描述暢銷推理小說作家法蘭克‧卡恩斯的獨子被肇事逃逸的汽車撞死,悲憤之餘決定親自出馬調查,還真的找到兇手……




雖說是人瑞等級的推理小說,但讀來仍可為讀者帶來不少驚奇。小說開場是作家主角的調查過程與犯罪日記,描述他如何從半紅不黑的影星莉娜‧羅森這條線,挖出殺害他兒子馬丁的兇手,也就是修車廠老闆喬治.瑞特利,以及如何精心準備一個看起很自然的「意外事件」好把對方幹掉。


看到當下我想的是嗯不意外,這招現在並不少見,而且日記裡面肯定藏了各種解謎線索,搞不好還有敘述性詭計對不對!呃,答案不能說全錯,但和原先想像得完全不一樣。故事來到中段主角終於決定下手時突然畫風劈變,日記不寫了,變成第三人稱視角!


而且讓人驚愕的不只有寫作體裁的改變,劇情更是緊湊刺激,一場狂風中小艇上主角與兇手間的對峙張力十足,日記突然間不在只是記錄的客體,而是成了計畫本身的破口。雙方攤牌互摃的過程讓我擔心又緊張,最後的收場寫得更是挺有美感的。


但也因此隨後登場的兇殺案遭到濃濃迷霧籠罩,法蘭克‧卡恩斯是最大的嫌疑人,卻也是那個感覺最不可能成為兇手的人,因為理論上他已經失敗而且放棄了。於是系列作偵探主角奈丘‧史川吉威,在小說最後三分之一終於歡欣鼓舞的爽颯登場,應好友之請與他的新婚妻子喬琪雅一同到場,要在警探布勞特面前替卡恩斯洗刷冤屈。


當然這一調查下去就會發現似乎人人有動機殺害死者--想想這也是推理小說的理所當然,人人有動機讀者個個沒把握--,瑞特利的老婆與兒子長年受到他欺壓,也許她們終於受不了。


瑞特利老夫人也可能無法忍受兒子長年外遇的醜事,決定該是執行榮譽謀殺的時刻。喬治修車廠的合夥人也許會因為妻子與他有染而痛下殺手。甚至就連喬治.瑞特利自己,嚴格說起來也並非沒有自殺的動機。


故事看著看著確實會認同喬治.瑞特利這人本身確實惹人厭,當然惹人厭跟死有餘辜是兩回事,但當一個死了明顯比活著好的例子出現時,便很適合旁觀者作為自我警剔之用。瑞特利家族的悲劇無疑來自為了求得父權體制所認同的成功,因而衍生出的一連串扭曲與崩潰。


那位在小說裡只以照片和傳言的形式出現的瑞特利夫人的丈夫、死者的父親,在南非從軍時因為無法面對錯殺無辜者的真相結果精神失常。這樣的男人被認定是個失敗者,也讓勢利的瑞特利夫人從此不願面對現實。


成為羅馬女家長般冷酷無情的她盤踞在這個家中,養出喬治.瑞特利這樣從一般社會角度來看是個成功男人,但實際上卻毫無同理心、自以為是、好色、外遇、樂於壓迫凌虐弱者、殺害幼兒肇事逃逸、一個既爛又臭的混帳。


更糟的是當瑞特利家的下一代菲爾的個性比較像他爺爺時,這個家對他來說幾乎像是煉獄般的存在。他從小到大必須目睹母親受到爸爸和奶奶的聯手欺壓,而他自己總被諷為軟弱,並不斷被控制狂的奶奶長年情緒勒索和扼殺自我。幾乎可以想見要是再這樣繼續下去,菲爾的未來也只會成為另一場悲劇。


於是野獸該死。


在把一隻又一隻的燻紅魚都切片下鍋以後,日記意外或者不意外的記錄到解謎關鍵,讓偵探奈丘‧史川吉威找出令人感嘆的真相。整個故事的文學形式全是謎團佈局的一部分,而透過小說前面做出的角色性格塑造,也帶出作為謎團真相的動機所在。


正因為不齒野獸才決定野獸該死,而在那之前作為人必須給予野獸機會證明它還是個人。於是當答案顯得那般明確時……有些人為了守護其他人,最終不得不化作野獸。


我沒想過這故事的結局會顯得如此哀傷扼腕,很常見的處理方式,看到當下卻大受衝擊。也許等在盡頭的不是絕望,但正因為作為一個人無法忍受自己化為野獸,更無法忍受那樣的自己必須站在法庭上面對審判帶帶的羞辱,所以最終走向偵探筆下「我接過最傷心的一個案子就這麼結案」。


除去劇情本身,閱讀這本小說另一個讓我印象深刻的點,倒是與時代的眼淚有關。這眼淚關於這故事竟然可以一邊性別歧視(除了偵探一句女人屬於廚房之外,還有很多細節都讓讀感受到這點),一邊試著去批判有毒男子氣概與父權體制造成的扭曲。


當然也或許期待在二十世紀前半葉的男作家,有能力也願意把這一體兩面的問題串起太苛求,所以本書在這部分給我的感覺比起不舒服更多的是玩味。但無論如何這總是個開始,人從較為切身的問題先注意起也是十分正常的事,而有個開始總比沒有好,畢竟野獸確實該死。


野獸該死(The Beast Must Die)是不少推理小說百大精選榜單的常客,讀完後感覺也真的很不錯。放到現在依舊有新意的寫作手法、巧妙又別出心裁的動機型謎團設計、讓人印象深刻的人性書寫還有極具情感衝擊性的結尾,是十分優秀的作品,絕對值得一讀。


再來,嗯,最後想來八卦一下,本書中主角提到,那時代作為暢銷推理小說作家的他收入不錯,一本書可以賺三到五百英鎊。這事一講出來瞬間得到勢利被害者的敬意,表示這收入就算對成功商人而言也非常亮眼。


私下和狼姐與PA討論這事時,PA提到1944年以前4.25英鎊等於1盎斯黃金,所以一本書五百英鎊等於118盎斯黃金,無視通貨膨脹和購買力問題硬是直接換算的話,等於現在的627萬台票……這不只是古典推理的黃金時期,也是創作者的,真是個當小說家的美好年代啊 ~ (淚)


這小說真的挺厲害的佛性貼AP連結:野獸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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