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

謀殺我姑媽

本作是李察.霍爾(Richard Hull)出版於1934、帶著濃濃黑色幽默的推理經典。因為不管是書名還是評語都挺歡樂的,所以我一直以來都很想讀。故事不用說,就是有個姪子很努力想殺姑媽,但一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只有自己)仍需努力的故事。


動 機不用說正是所謂的謀財害命,但在主角眼中這樁事雖然正是這樣沒錯,但他可是掌有大義的。首先姑媽手上的財產得自祖父,也就是說反正到頭來早晚也會落到他 手上,這不過是加快速度而已。更別提姑媽乃是個庸俗又自以為是的控制狂,不時以找他麻煩為樂。這樣的日子有誰受得了?對,殺了姑媽是有點殘忍,但總之他絕對沒錯。





該怎麼說呢,雖然還是覺得不錯看,但這本小說真的和我原先想像的完全不同。因為光讀完前面的導讀,讓我以為這本是類似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雷普利系列那樣,講的是一個聰明的兇手其幽微陰暗的謀殺故事。

只不過謀殺我姑媽主角的狀況是明明計畫妥當,卻老基於種種原因一再莫名其妙失敗,姑媽不死就是不死的黑色喜劇。看沒多久就發現……等一下啊,這主角非但跟聰明兩字沾不上邊,他還是個大笨蛋、超級大笨蛋!


這當然不是因為作者失手,結果把理應聰明的角色寫得很笨。而是作者擺明要婊他,還到達歡迎所有讀者一起來嘲笑主角這種程度的超級惡意。第一人稱視角的日記徹頭徹尾顯示,咱們這位想殺他姑媽的愛德華先生蠢到沒有極限,而且缺點一籮筐到想幫他找優點反而很困難。


更可怕的是他的自我感覺良好程度已然突破天際,明明就打臉當飯吃,為什麼還能毫無自覺的長到這麼大為什麼!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人蠢沒藥醫嗎?看他的自敘就好像在看一本羞恥PLAY大全似的,每每令人驚嘆他怎能完全沒有發現真相。


也因如此,真的不能怪我正文看不到十五頁,都還沒發現主角是個大傻蛋,就已經先喜歡上姑媽了 ~(掩面,姑媽,請和我結婚!)該怎麼說呢,這就是所謂的反差萌吧?(才不是咧 ~)看著看著,我沒辦法喜歡主角卻也無法討厭他,但要說同情……反而還比較偏向「你看看你、你看看你」這樣的感覺 ~(爆)


總之作者真的寫得很成功,把劣根性滿滿又笨到極點的主角描述得活靈活現、彷彿近在眼前。種種自掘墳墓的驚人之舉已和情境喜劇裡的丑角表現相去不遠,但他可是很認真的呀。


要說誇張是很誇張沒錯,時不時的令人啞口無言。但讀著讀著……你也不得不承認,這世上還真有這種自我感覺良好到突破天際、笨到極點又毫無自覺、淨幹些蠢事卻以為是身邊的人太弱以至於無法理解自己的人。


所以整本謀殺我姑媽(The Murder of My Aunt)的劇情,就是看一個很笨的主角,努力用三流計畫想宰了自家姑媽的過程。啊,或許這麼說是不太公平,畢竟,起碼他第一個計畫是很成功的,只是運氣不好變成大失敗,還捅出一堆洞而已。


只是在謀殺初體驗後,他的計畫能力就每況愈下,到後來簡直是不堪入目。但狀況極端到一個程度時,反而會因為實在太過荒謬而有趣起來,本作正是這樣一個故事。看看主角還可以繼續突破天際(在各種負面意義上)到什麼境界,真的也是種樂趣。


於是小說的結局實在不令人意外,說真的沒這樣發展才會讓我瞪大眼睛。由此可知那怕從頭到尾看似閒散,但這仍是劇情安排得相當縝密的作品。大概讀到一半就約略能猜到最後的結果,蛛絲馬跡全佈得很清楚,但真看到結局時又忍不住眼睛一亮,滿意地笑了。


該怎麼說呢,人是該好好認識自己的。
舊站人氣:15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