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日

史蒂芬‧金的故事販賣機

其實這本書在私邀時的書名是採用「迷霧」,不過後來出版社決定改成史蒂芬‧金的故事販賣機。而其中源由,大概就跟猶太警察公會為什麼會變成消逝的六芒星一樣,想必是基於某種可以言說且不難理解的現實之謎吧?


本書在古早時代曾由皇冠出版譯本,不過可能是因為原作skeleton crew太厚了吧,所以當年被拆開出版。內容收錄在當代名著精選系列裡的「迷霧」、「被詛咒的手」還有「那個金髮女孩」裡。其實我在高中時曾讀過後面兩本,所以這回是抱著懷舊心閱讀的。


還記得那時剛好是我的閱讀主力從華文創作轉向翻譯書籍的分界點,因為種種原因跑到「西文區」把當時圖書館內找得到的科幻小說全部掃光(但因為母校圖書館很多早期的系列叢書都沒買或買一半,所以當初的科幻館藏量不計倪匡,頂多就三十本而已,說掃光其實也沒啥了不起的)。


全部讀完後我面臨了空窗期,有點不知再來要讀什麼。接著又突然想到在當代名家精選系列中找到的艾西莫夫「基礎危機」實在好看到爆(初戀無限美,這是我看的第一本基地系列),所以就興起在同系列裡挖寶的心情。


對皇冠這系列有印象的,應該就知道這套書實在沒辦法開外貌協會頻道來選,因為全都沒什麼姿色可言嘛。在這種情況下也只能蹲在一大面早已泛黃的白底紅字前,抓那些比較有興趣的書名來試試。那因為我從小就對帶有科幻奇幻味道的書名比較感興趣,所以千挑萬選最後拿出了克麗絲汀。


什麼,你問這個書名那邊有科幻奇幻味?呃,其實選這本是因為我小時候彈鋼琴時,對一首名為「克麗絲汀」的曲子印象深刻所以……(不是才剛說有科幻奇幻味的書名會比較感興趣? < - 其實是隨興派)。


然後在把書抽出來前,我就已經基於書名認定這八成是愛情小說,是故打算翻翻再塞回去(等等,抽出來不是打算要看嗎? <- 其實只打算看封面)誰知翻到封底看介紹,這竟然是台鬼車的故事?OK,靈異恐怖必看,所以就借回去了。


而這一讀不得了真是超好看,有種大受震撼的感覺,連帶克莉絲汀至今在我心中依舊是金桑手下前幾名的小說。在這次驚豔後,我就按著書末附上的目錄,按圖索驥把皇冠當代名家精選裡的史蒂芬.金小說一本一本找出來全部看完,順帶還把放在另一頭拆成四本出的午夜禁語食完。


誠實發言這堆小說裡當然有讓我覺得不怎樣或普通的,但金桑作品好看起來真的是不得了,我還記得當初讀完四季(後來叫四季奇譚)第一則故事時,那種好看到停 止呼吸的感覺。只是母校圖書館當然也會漏買,所以「燃燒的凝視」和「迷霧」我沒看過,而「玉米田的孩子」後來是在文化中心補完,但關於「被詛咒的手」,我 還有另一段回憶。


還記得當時我幾乎是逢課看小說,這樣做當然不好,但因為抱著「聽不懂的聽了還是不懂,聽得懂的回家自己讀也會懂」這種妄自尊大但也有點實在的理由,所以不管響的是上課或下課鈴,我都抱著書在看,差別只在於放在桌上還是抽屜前。


可能也是因為這樣吧,所以金桑小說我完全都不覺得恐怖,比較害怕的是教官會從後面抽走書。而某回這樣的事也真的發生了,不過對象是美術老師。說真的發生這種事只能說是自己白目怨不得人,但圖書館的書被沒收而且期末才能拿回,對一名嗜書如命的高中生未免太可怕。


是故內心小惡魔很快就一點掙扎都沒有的飛出來,確定老師下課後是把書留在美術教室,而非帶回辦公室後,我就決定要找機會回去拿。畢竟那個當下沒順便帶走,那大概就是打算放那邊了。然後高中念了那麼久,美術教室那棟樓什麼時候沒人還不知道也未免太傻蛋。


所以事隔三日之後,趁某個午餐時間我偷偷地溜回去,邊祈禱抽屜沒鎖邊踏進教室。幸好那教室是公用的,本來就沒老師會在裡面放私人貴重物品,桌子當然也沒鎖,書就給我這樣輕鬆的拿回來啦。


接下來必須擔心的就是老師敏銳度很高會察覺(但這時死不承認也是一招)但事實證明該節課境遇相似的同學後來在期末回去求書時,美術老師那一臉就是完全忘了這回事的表情呀,果然有時候人不做壞事真的很浪費……


總之,就是帶了點些微犯禁的高中回憶吧,書拿到手自是馬上掃完丟回圖書館,因此後半段也看得不是很認真。但印象深刻的是,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說大都很好看,或許不是篇篇精彩,但讚的也夠多了,有些更是充滿魔力迷人且難忘。


這回重讀喚起了我許多回憶,除了上面這段書外之事,小說本身當然也一樣。沒看過的自然新鮮,已讀過的也喚來美好回憶。只是怎麼好幾篇感覺都多了不少東西呢,這是嚇不倒人的幻覺還是舊版本真的有漏譯?(鎮長對照過後證明:果然是我自己的幻覺啊,可能是因為排版吧?)


這麼厚一本書我想這回就不每篇寫心得,只挑自己最有愛的出來講講。而沒提到的作品中雖非無平凡之作,但好物也不少,有幾篇我都很想寫,但實在不想把這篇搞得太長(不要寫回憶就不會太長 <- 就是很想寫你管我)所以決定自我收歛,僅選印象最深的幾篇出來。


第一篇當然就是放在最前面的『迷霧』,同時也是電影迷霧驚魂的原作。由於改很大電影我還沒看過(又是基於先原典後改編的怨念)所以這回算是頭一次接觸。其實我不算很愛這篇,但因為好像是重點所以還是意思意思一下。


小說本身很典型,突然來了個超自然現象,突然被關在封閉場所內,外頭怪物環繞裡面人性黑暗,究竟要如何才能獲得救贖?能把這樣一個普通到不行的構思寫到讓人會想繼續翻下去,而且也不會滿滿都是B級味,只能說金桑還是很有本事的。


另外故事中的怪物寫得很有克魯蘇風(是說後面的『外婆』也有提到克魯蘇,金桑還真蠻喜歡洛夫克萊夫特的設定?)我最喜歡的一段是主角一行人在底下,看著一隻龐大到看不見全身的巨形多腳怪經過的劇情,很難講為什麼,但就是喜歡。


再來要談的是『陶德太太的捷徑』,當年讀到這篇時就很愛,這回重看依舊是那麼棒。這個故事是描述一段漸漸脫離規則的狂野故事,陶德太太一直是位活在規矩之中的女人,至少直到她開始駕車尋找捷徑之前是如此。


這世上兩點間的最短距離照理說是直線,但假如中間可以扭曲呢?在尋找捷徑、追求疾速的途中,陶德太太慢慢脫去了條理約束,找到屬於自己的道路。她最終成為 那詭異境界的一部分,但說詭異,也就只是世俗無法接受而已。對她而言,那狂野不羈之美與快感才是值得追求且帶來無比享受的新世界。


本篇有著那種被困在體制內的人,看著在體制外而且還混得很好的人時,一定會出現的那種強烈羨慕,也因此自然會將之加以美化 ~(當然處於那種狀況下的人本來就是極之神采飛揚的,但金桑用了很華麗的方式去描寫,所以看起來更魔幻)


當初讀這篇只覺得棒,但現在重讀卻注意到裡頭許多隱喻是之前所沒有發現的。人長大了,更能理解故事中那種跳離現實投身另一種屬於自己的規則,是件多麼爽快而綺麗的成人童話。人要無所顧忌的完全活得像自己真的很難,但若能達成肯定就是無比耀眼。


第三篇則是「跳特」(奇怪我怎麼都選前面的篇章)科幻小說,描述一件瞬間移動交通工具的意外。然後我是故意這樣介紹劇情的,其實這是篇非常詩意的作品,但 因為著重的就是那個感覺而已,情節本身沒什麼,所以還是盡量不講清楚比較好。當年我真的好喜歡這篇的結尾,有時候短篇小說求的也就只是一個感覺而已,對 了,其他就毋需在乎。


然後讀到這篇我也很驚喜,因為我一直以為「跳特」是收在時報出過的三本美國最新科幻小說選裡面,但怎麼翻都找不到,結果原來根本就記錯出處了。另外這篇和 「陶德太太的捷徑」可能要並列內容「增量」最多的吧,我記得當初讀時好像劇情沒這麼多?(話說這篇我覺得縮減版讀來比較有味說,小雞定律? <- 看來真的是小雞定律,後來對照結論其實是沒差的)


第四篇我選了「被詛咒的手」,理由其實是因為這個齊聚一堆人、年末收費、大家講故事,外帶管理員(推定)超長壽的俱樂部。讀過四季奇譚的應該都記得該書的 「冬天.呼 - 吸 - 呼 - 吸」那場詭譎分娩。一般都評價這篇是四部小說裡最弱的一則,但不要這樣好嗎,這篇我超愛欸 ~(淚目)


或許和其他三篇相比是典型了點,但這故事不管是情節還是後面熱情相挺(?)的俱樂部我都覺得很吸引人,故事讀到最後真的很感動,母親像月亮一樣偉大啊!(認真貌)是說重點拉回被詛咒的手,之所以會選這篇當然是因為我對這間俱樂部超有愛。


原本(很高興的自)以為這是有專書的故事,但問過鎮長後,才發現金桑筆下這個神奇俱樂部還真就只有幾個短篇而已……太令人傷心了,金桑快點出史蒂芬本傳啦,都用了你的名字了就要給他自HIGH下去玩更大啊!(結果妳到底是想談故事還是俱樂部?好吧,其實是俱樂部……)


第五篇則是「奧圖叔叔的卡車」,給我的感覺像是克麗絲汀的原型(是說我並不清楚兩者創作先後)其實金桑的小說本身常常是說穿了也沒什麼,但就是好看且有吸 引力。這篇對我來說就是很典型的一則,故事本身老梗到爆,但就是很知道接著會怎樣,再來呢?發現果然是這樣的同時,不知為何會有一種滿足感。


第六篇則是「婚禮」,什麼,順序不對?其實我本來沒打算寫這篇,但想著想著我實在忘不了她,所以還是選了。其實這是非常哀傷的一個故事,可說真的感覺很好 ~(媽呀這篇心得我寫幾次感覺很好了?但金桑的短篇常常就是給一個感覺,然後讓我忍不住想拍手而已)


故事以追憶的方式呈現,連敘事口吻本身都是屬於往日的,作者刻意用這樣一個帶著陳舊時代感的岐視角度去描述,反而生出諷刺的效果。劇情描述的是一場傳奇始 末,說真的我就是喜歡這種味道,那種「故事就是從這裡開始,你想不到吧?你想不到吧?」的感覺。說真的一定要講也沒什麼,但或許是瀰漫在故事裡的懷舊氛圍 吧,喜歡這篇。


糟糕,結果這篇心得又爆量了 ~(不過這回好像很多人都爆量,笑)主要是舊書重讀真的勾起我太多回憶,加上被詛咒的手又有做賊事件加持,整個就是往日灌腦不談也難。史蒂芬.金真的是陪 我度過一段青春的作家,從當年在台灣書市冷門至極,一直到現在雖沒大熱但已頗有聲勢,真的是令人感覺世事難料。


總之我真的非常喜歡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說,不得不承認大都只是求一個感覺的作品,但當一本書有許多地方能令人感覺很好時,不就已經是值得閱讀的理由了嗎? 最後,讀完這部我完全沒滿足,希望玉米田的孩子也能出版啊,裡面有個大概所有人都覺得很無聊的短篇我超愛欸 ~(但希望書名不要叫史蒂芬‧金的故事販賣機 PART 2,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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