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9日

吸血鬼VS殭屍

由於之前有某人向我強烈接議,認為我偏愛吸血鬼而岐視殭屍,因而要求我必須要對兩者一視同仁才行。
不過本人在慎重考慮三秒鐘後馬上予以駁回,繼續維持一貫岐視政策,因為差太多了。 雖然一樣是吸人血的怪物,但還是有很大的不同,至於差的是什麼,試述如下: 吸血鬼喜歡香味強烈的花朵,也愛香水;但殭屍身上只有屍臭味。



人家形容吸血鬼時,都是用陰森林的白牙來形容,簡直是牙膏商的最愛(刷一次要用好多);但形容殭屍時都是用一口爛牙、黃牙(還有牙垢),而且還常常伴隨口臭一起出現。 吸血鬼多半膚色慘白,比起任何高級化妝品的潤色效果都還好。但殭屍卻一向都是髒兮兮的死灰,表皮鬆鬆垮垮、凹凸不平,是所謂離美最遠的族群之一。 接著是死法,吸血鬼都是化為乾乾淨淨的灰塵,或者是在黎明中隨風而散。至於殭屍,多半是變成很臭的糊、噁爛聚合物一堆,或者是連死相都沒人想拍(明天早上把它拖去燒了!)。 吸血鬼可以活很久,殭屍也可以活很久,但生活品質落差太大…… 吸血鬼都住古堡、豪宅,最爛也有高級公寓。但殭屍只有破爛的墳墓可住,好一點是公墓,爛一點是荒郊野外,最慘的是那種還沒下葬就遇上黑貓的,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只能躲山洞鑽地道。 吸血鬼總是滿身華服,不是手工西裝就是高級訂製服。不像殭屍只有一萬零一件清官殭屍裝,要不然就是壽衣,更慘的那種只有破布。 吸血鬼出入都是馬車(還是四馬聯拉的那種),到了現代則改成凱迪拉克或超帥的重型機車。至於殭屍呢?牠們只能用跳的,要不然就是很蠢的慢慢走。 吸血鬼漫步的地方都是美麗的鄉間小鎮、高聳的山間古堡,要不然就是繁華的大都會。殭屍呢?窮鄉僻壤與大賣場。 吸血鬼都很有品味,愛的都是俊男美女,殭屍則是來者不拒,一點原則都沒有。 吸血鬼充滿著藝術與浪漫的氣息,但殭屍則是沒有文化的代名詞。 吸血鬼多半很聰明,但殭屍多半沒啥腦袋。 吸血鬼懂得享受生活,殭屍只懂吃和睡。 你可以和一個吸血鬼談天說地,甚至做心靈伴侶,但你看見殭屍時只會想逃命。 吸血鬼是個爭議的存在,爭議總是浪漫的,就和海盜或走私時代一樣。但殭屍沒什麼好談的,就是噁心而已。喔,還有啦,怎樣化妝會更噁心……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吸血鬼都是俊男美女,每當提到他們時,腦中泛出的明星多得不可勝數。但殭屍呢?除了打殭屍的林正英外,你想得起那個殭屍? 結論,吸血鬼大勝殭屍,裁定為不可開上訴,繼續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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