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描述出身檳城的華裔年輕人劉特佐,如何透過結交馬來西亞政治權貴納吉一家,在尋租成功後野心越來越大,最終成立主權基金「一馬」盡情淘空馬來西亞。連帶各種瘋狂消費行為也隨之展開,錢被拿去買豪宅、珠寶、藝術品還有開無盡的瘋狂派對,最諷刺的是還出資拍攝電影華爾街之狼……
作為報導文學本書節奏明快、敘事清晰,閱讀時可以明確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與問題所在。整個書看下來可以意識到,劉佐特等人撈錢的手法都是用類似模式,最初是建立正確的人脈,然後透過竊盜統治與裙帶資本主義的模式大力運作。
以模仿中東半島富國的主權基金制度,來發展馬來西亞經濟為藉口,劉特佐與他的好朋友協助印尼首相納吉創設一馬公司。號稱引進阿布達比資金很厲害,但實際上對方都只是高層出個名字要一起來撈錢而已,從頭到尾根本沒有什麼石油王真的想把錢倒進馬來西亞幫忙拼經濟。
實際上這家公司也正事不幹只顧著拼高層自己的經濟,劉佐特讓穆巴達拉基金與IPIC基金的高層出來當門神,說服納吉相信成立一馬公司是個好主意。當馬來西亞政府最初的十億美元一進公司戶頭,馬上就被劉佐特用岸外金融體系,以清償虛偽債務為理由的五鬼搬運法全數挪走。
而搬運的節點也就是大量註冊在免稅國如開曼群島的空殻公司,與開在全球大小銀行的(對外)匿名與人頭帳戶,甚至讓事情在一開始彷彿披上一切合法,謝謝指教的皮。
老實說對一般人而言,十億美元已是難以想像的數目,就算這些錢不可能都只進劉佐特的戶頭,實際上他還要擺平包括納吉、阿布達比高層與許多跟班的胃口,但餘下的錢絕對還是遠遠超越一般人對財富自由的想像。
可顯然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欲望,因為劉佐特瘋狂的花錢方式,讓電影大國民(Citizen Kane)和疤面煞星(Scarface)的主角都顯得小家子氣。大開眼戒(Eyes Wide Shut)裡假面派對的奢華規模,才是劉特佐生活的基本款(不過假如一直想當好萊塢大亨的劉特佐有好好看過這部電影的話,或許會提前發現作為金權犯罪結構的高層,低調與保密非常重要)。
這樣的生活方式與分贓手段,讓不事生產的劉佐特很快就入不敷出,他非得繼續弄更多錢進口袋。但並不令人意外的是,他花錢的方法很多,弄錢的方法卻只有一個,那就是一馬。
手段大抵相同(竟然還一直有用),要不是藉由以高盛為首的銀行家協助,讓拿出超高估公司資產財報的一馬公司增資發行債券(視情況還成功讓阿聯酋的IPIC基金做擔保)。這些新發行的債券由高盛先行低價吃下,賺取暴利的同時再轉手賣給其他(不知該形容為倒楣或愚蠢,或許是以上皆是的)基金或投資人。
有時事情甚至會更誇張,那就是促使納吉直接讓一馬靠政府增資,但增資的錢立刻靠做帳匯給某家串通好的公司(PSI),再拿去買某家公司的「基金單位」。當然這些「基金單位」都是只空氣,而且還是號稱價值二十三億美金的空氣。至於真正的美金呢?當然又是進入劉佐特與他的好朋友口袋裡。
這些手段扯到難以想像為什麼可以一路過關,但答案是只要有政府高層護航、銀行高層也願意為了錢輾壓法遵部門的話,不能通關才是無法想像的事。為了錢可以幫忙違法與遊走法律邊緣的銀行高階主管、乖乖聽令行事的整個銀行體系。不管財報再扯總是找得到願意簽名的會計師,就算資金來源擺明有鬼,反正沒有我責任的律師事務所匿名帳戶(IOLTA)。
為什麼幾億美元的國家主權基金要在名不見經傳的小銀行開戶?為什麼錢要匯給匿名帳戶?拿那個財報去貸款不會太扯嗎?怎樣的公司可以估出那種明顯不實的資產鑑價?這些問題都很實在,但最後的結果卻是一路綠燈,犯罪者總是找得到人去轉換號誌。
而且說真的要不是劉特佐和納吉是如此高調的瘋狂消費,那整件事搞不好到現在都還看不見正義的曙光。書中詳述那些誇張的吃喝玩樂細節,排場倒也不是說一般人無法想像,花錢最簡單了,但問題是有必要嗎?
我自己也喜歡美麗的東西,所以能理解渴望擁有豪宅、珠寶、藝術品還有瘋狂吃喝玩樂的心情。但為了這些盡情的傷害他人並做奸犯科的意義是什麼,這是道德限制了我的想像力嗎?看這本書時,我不免想起泰瑞.普萊契碟形世界的Moist von Lipwig子系列第一集開辦郵政 Terry Pratchett's Going Postal(雖然我只看過電視電影),裡頭有一段警察與前金融犯罪者主角的對話:
「你的處罰是重振郵局。」
「沒錯,而不是發生可怕的悲劇!我只是一個騙子……」
「你曾經殺了22.8個人。」
「我從來沒做過拔劍之類的事!」
「你曾經偷、盜、騙,你使企業破產,生命消逝。當銀行破產並不會直接讓銀行家餓死,但你以1000個小小的蝴蝶效應害死許多人。你不認識他們,你沒有看到他們流血,可你從他們的嘴裡剝奪了麵包……所以不要指望逃跑。」
劉特佐顯然也是個大騙子,而他與他的大騙子朋友造成的蝴蝶效應想必不只一千。而且照書裡的描述,這些真實世界的騙子顯然不吝於拔劍,開始東窗事發後手握大權的納吉,在國內搞出的一連串暗殺與政治清算與都令人髮指。
該怎麼說呢,只要涉及到錢,人們就會一再發現許多所謂菁英之士本質上都是巨嬰。政治圈、金融圈、IT圈、各式各樣的圈子都一樣、常常碎念不要管制、解除管制、鬆綁管制(要不然就乾脆講因為管起來太難了,我們乾脆不要管這樣才聰明,說要管的都是搞不清楚管理有多困難的蠢貨W),要開放要自由這樣那樣才能促進產業蓬勃發展:我們這些有能力的人賺大錢,透過涓滴經濟底下的人也才能賺到錢啊!
但實際上發生的往往是,在管制不嚴或不周全的情況下,大量合法掩護非法又或者實在應該視之為違法的謝謝指教行為,在替少數人賺大錢的同時,卻留下一個更糟的世界。最後有罪之人把問題外包給整個社會,逼使國家也就是納稅人出面收搭爛攤子。這還是國家制度和體質夠好挺得住的狀況,更糟的就是垮掉。
如果這世上有法人專用的巨嬰塔,應該會和平很多吧。
本書最後階段,劉特佐面對以美國為首來自瑞士、新加坡的司法調查時,他和納吉的最後掙扎,竟然是企圖把馬來西亞賣給中國。他們想透過簽一個金額浮濫的一帶一路建設契約,來換取些許讓已經負債高達一百三十億美元的一馬公司喘口氣的機會(附帶一提,一馬的問題嚴重到後來連什麼坑都敢跳的德意志銀行都嚇到不敢跳,就知道有多臭了)。
如果說曾買過一馬公司債券的跨國投資者,還可以用雖然被高盛和會計事務所騙了,但反正投資理財有賺有賠來解套的話,那馬來西亞的納稅者呢?誰叫他們要選納吉?情緒上或許可以這樣口出惡言,但把問題歸咎於個體並不是改善事情的方法。現代公民對於白領階級犯罪或許應該再多思考一點,包括現行的這整個金融體制與其賴以生存的消費主義。
我不否認本書看點除了劉特佐各種弄錢手段與過程外,絕對還有他那近乎獵奇的炫富手段。該怎麼說呢,活在這社會裡大家多少都會受到消費主義的沾染,喜歡各種關於財富與奢華享受的瘋狂故事。這些在本書裡多到不行,那些誇張的高端消費,到了連華爾街之狼所講述的真實人物貝爾福,在派對現場也忍不住說「如果是自己賺來的錢,一定不會這樣花。」
或許正因為不是自己賺來的錢,才更想證明自己可以吧?看著看著,我忍不住覺得這是一個(群?)低自尊的人,費盡一切手段在買尊嚴與心靈平靜的故事。足夠的心靈平靜讓很多人無需如此貪婪也能享受人生的美好,而或許我們更應該要塑造一個夠堅實的價值觀,關乎如何讓自己快樂的同時也為好事貪婪。
劉特佐的瘋狂之旅到了後半段,他開始試著透過錢滾錢的方法靠自己賺取財富(還有填上一馬的錢坑)。但問題是儘管靠關係撈了大錢,但他顯然沒有靠自己賺取大筆財富的實力與毅力。而他那些好朋友儘管有些是貨真價實的菁英,但涉及非法行為的這群人,實際上根本獲取了超過自己實力應得的財富。
所以現行的金融體制在獎勵的究竟是什麼?
一馬不是個案,還有更多處在灰色空間裡,但並非沒有道德問題的撈錢手法,直到此刻還在全世界上演。劉特佐因為他那不知節制的炫富行為,讓他的非法成果在短短幾年間快速掘起並光速崩塌。但擔任本書配角的阿布達比和杜拜的石油王們還在那裡,書中提到的大型銀行與其高層也都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但全世界呢?
鯨吞億萬:一個大馬年輕人,行騙華爾街與好萊塢的真實故事(Billion Dollar Whale The Man Who Fooled Wall Street, Hollywood, and the World)講的是一個騙子的故事,他大多數的朋友也都知道他是騙子(或許有些人真的不知道,但這之中有無假裝自己不知道的成分,又是另一個故事了),大家一起靠著現代金融體系發大財,正所謂華爾街的非法鍊金術啊。
遺憾的是這故事精彩歸精彩,而且因其規模與獵奇情節而受人矚目,但也只是又一次的政商合作捲錢案。於是能否從一再重覆的故事中記取教訓,我想肯定是每一代人們都該注意的事:至少要從別再當想像的1% 死命寵金孫巨嬰開始吧。
延伸閱讀:黑暗巨塔:德意志銀行、川普、納粹背後的金主,資本主義下的金融巨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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