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

死亡藍調

雖然追得不是很勤,但我自認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的小說看得還算齊,所以知道台灣要出他的獨立新作時非常開心。讀完後我想這本評價肯定會兩極化,也可以理解為什麼是自費出版,但我算是喜歡的那邊。


羅傑又或者說後來的湯普遜,在1963甘迺迪遭暗殺的那年殺了一個女人再姦屍。沒怎麼受良心折磨也未再犯罪的他,到俄亥俄州小城落腳成為身家殷實的生意人,有深愛的妻子與兒女。都幾十年了,應該算是逃出法網了吧?不,DNA辦案的技術越發成熟,當初留下一堆證據的他,開始擔心警察來敲門,自己會成為犯罪紀實節目的主角……




剛開始讀這部小說時,我多少有點不耐煩的想著,天啊,不要又是一個自鳴得意的連續殺人魔。但當發現這本小說其實關於一個,把自己年輕時一次惡行隱藏得很好之後再也沒有犯罪的人,因為科技與辦案技巧的進步,不得不焦慮的發現自己當前生活變得不再安全牢固的故事。


老實說我做過一個夢,在夢裡殺了一個人,不是基於正義,純粹關於氣憤與利益糾葛。那是個令人神經緊繃壓力深重的夢,我滿腦子只有不想被抓到不想被抓到不想被抓到,並為此做出各種誤導警方的努力。醒來時還蠻慶幸自己不是真的殺了人,但也苦澀的意識到我的良心顯然沒派上用場。要不是因為不想沾染汙名背負代價,在夢裡我可是一點都不在乎有沒有人被自己宰了。


當然那只是一個夢,現實中的殺人遠沒有那麼單純。但也正因為那個夢,我在閱讀本作時,發現自己對這個殺人姦屍犯竟然可以產生共鳴。而卜洛克又把那個心境寫得非常生動,實在沒有辦法不急著讀下去,迫切想要知道主角最後的結局。


小說本身也是主角約翰.詹姆士.湯普森的回憶錄,他在多年前身處社會底層時,腦袋啥也沒裝的殺了一個女人,姦屍又留下一堆DNA跑了。在那年頭警方基本上很難追蹤到不斷流浪也沒再犯罪的他。


約翰想辦法換了一個新身分、靠著出身中產階級的文化資本,穿上襯衫在俄亥俄州的利馬扶輪社待了幾天得到一個機會,幾年後成為老闆。之後他成家立業過起幸福快樂的日子,同樣沒有再犯罪,倒是社會地位越來越高。


他曾經以為就是這樣了,但幾十年後事情開始不對。電視台上一個個懸案或冤案靠著基因比對破解或翻案,而約翰當年可是留了一堆證據在屍體上。這下可好了,究竟那起命案是會淹沒在美國資源極度有限的司法體系裡,又或者其實是被如火如荼的調出來,警方正摩拳擦掌準備把真兇逮捕歸案?


約翰沒蠢到自己想辦法打聽這件事,他要有這麼蠢可能早就被抓了,懸而不決的狀況固然令人掛心,但反正守好DNA就行?但當他兒子基於遊戲心理把DNA送去檢測中心分析時,真正的恐懼正式登門拜訪。變得焦慮不安的他開始在電腦裡秘密書寫人生,他終究得試著面對、甚至,也許,幫家人面對這件事?


這整個故事給我的感覺介於文學與通俗之間,有很讓人思量且玩味的敘述,但同時又易讀有張力,可以輕鬆無負擔的看下去。主角自認是已然有了珍視之物、瞭解社會規則的前反社會人格者。但我讀起來的感覺是,他在那之前與其說是心理變態,倒不如說他因為想得太少也知道得不多,所以曾經完全無法意識到自己究竟做了什麼,更糟的是他有著危險的性癖。


但這樣的他在生活變得安穩無虞,以和平甚至甜蜜的方式找到合拍的妻子路艾拉,有了可愛又貼心的兒子和女兒後,他曾經欠缺的、以為自己不在意也不想要的東西這下都有了。這時候儘管他筆下不承認、堅決相信自己就是個反社會的心理變態,但從字裡行間與無法控制的夢裡,還是讓人意識到他後悔了而且渴求原諒。


儘管那份情緒和渴望自保的心情夾纏在一起,就如同那怕他滿腦子恐怖的性幻想,卻也沒再犯過罪一樣。雖說約翰要不想著自殺,要不覺得與其讓家人承受污名,不如索性把家人全給殺掉再自殺算了,也覺得會這樣想的自己很危險。但腦中出現荒謬的瘋狂念頭其實很人性,如同合理化自己作為而且不想接受懲罰,也是非常人性的體現。


但該怎麼說呢,死亡藍調(DEAD GIRL BLUES)終究關於一個犯下悲劣惡行的人,毫無懺悔之意的過著他快樂人生的故事。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雷普利系列也是如此,但雷普利的犯罪是如此乾淨優雅又有意思,那些死者又總被寫得不討人喜歡,於是偏愛這個殺人犯好像不會太過於,呃,不道德。


對,我知道這麼說很怪,但文學有時就是這麼怪。我相信寫過雅賊與殺手系列的的卜洛克,不可能不知道要怎麼寫一部相對安全、但重點大抵相似的小說。可是他不要,寧可自費出版,也要寫一個殺人姦屍犯毫無悔改得到幸福的故事。


我一方面覺得這本小說寫得很不錯,生動、深刻、有意思且令人玩味,但另一方面卻也無法否認這部作品超級政治不正確。整部作品在各方面踩線,要是沒辦法對主角產生移情的話大有可能越看越抓狂,讀到最後撕書。


又或者讀不到最後,光看到主角向家人坦承時,他犯過的案子竟然被拿去和小女孩遭猥褻時也有得到快感比較時,就先把書撕十遍了。但我得悲愴的說那段寫很好,那種挑釁意味濃厚,卻又意外深刻的呈現出不同性別的社會期待導致的扭曲所造成的轉折,讀來是如此臭不可聞卻又無情入骨。


除此之外對犯罪紀實作品浮濫以及廉價偽善正義觀的思考、關於階級的狹隘想像,以及人又總是如何為了變得特別,老愛認定自己是個反社會人格者或至少不正常,以及基於有毒的男子氣慨自認沒有受傷害甚至加以嘲諷,但實際上仍深受童年冷暴力影響等等等,太多了,簡直是這時代犯罪小說的諷刺之作。


這是一個認認真真,好像在講一個爽到不行的故事,但實際上爽是爽,但也並不如此單純的複雜作品。卜洛克精妙的諷刺了推理與紀實作品常出現的套路,並試著顛覆、嘲弄那些常見的省思、批判與自以為是。


這是一個明擺著很可惡的人,在成長以後良好的鑲嵌進一個結構裡的狀況。他本人自然不想為了正義之類的理由被拆出來處理,而他身邊每個人也都喜歡他現在這個樣子。正義什麼的反正她都死很久了,已經過去了,罪惡依然存在但有關係就是沒有關係。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願這樣的日子永遠持續下去。


這裡面滿滿都是問題,但這就是人間。為什麼人們總是那麼容易原諒既得利益者,正義究竟在那裡,線又為什麼劃在那裡?懺悔和渴望逃脫的心情混在一起,人因為罪孽所應該在往後做出的犧牲又該到什麼程度?如果判斷標準存在差異,又是基於什麼理由可以合理化,又或者完全不打算合理化,為什麼?


以上種種全都是閱讀這部小說時,不得不連帶意識到的問題。


如同作者在台版後記自承,以及這篇心得開頭提過的,我相信這本小說的評價肯定非常兩極,有人會如我般喜歡,但肯定也有人會覺得噁心,畢竟閱讀是挺個人的事情。不過我也覺得本作並不只是卑劣犯罪者有個幸福快樂人生的故事,儘管完全可以這麼讀也覺得好看沒錯。


但我也相信這種很機車的使用政治正確的作法並不僅是為了爽而已(那怕我其實不否認,大概也有爽的成分在裡面,於是讀者如果心生厭惡也是很合理的)。關於這部小說的思考都很難有正確解答,卻很值得試著想想。


無論喜歡還是討厭,我覺得在閱讀本書時思考作者為何要如此踩線,以及藉由這個踩線、小說本身如何呈現出社會、性別、階級與性的扭曲,還有藉由因此生出的所思所想而以探索自己內心深處的話,那即便沒能從故事中得到很大樂趣,也不會一無所獲吧。


放在這邊也許某天會有用的AP連結:死亡藍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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