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6日

少年傑飛的狩獵奇航

個人選書是氣場比文案重要,看見就想讀的時候便不會仔細看文案,而是隨意掃一下大概知道在幹嘛而已。然後這本……老實說光看書名和宣傳語,感覺真是超青春的有沒有?少年前往未知海洋冒險,或許不會得到什麼實際收穫,但最重要的是經歷的一切將成為心中永遠的寶物……結果屁啦,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少年傑飛的狩獵奇航是以十九世紀英國為背景的虛構歷史小說,故事從一名貧民窟男孩在街上被老虎叼住開始。那之後他的命運改變了,得到一份工作,認識了不可靠卻迷人的朋友提姆,以及他美麗的雙胞胎妹妹依莎貝菈。幾年後對出海躍躍欲試的他得到機會,將與敬佩的長者及最好的朋友一同出航,他們受命前往東方獵龍……



閱讀本書令我回想起細節的美好,其實寫得好的話,事物細節的文字描述讀來真是很美的,但遺憾的是大多數作品在這方面往往流於堆砌。不過凱羅.柏琪 (Carol Birch)筆下的世界並非如此。她以近乎瑣碎的口吻叨唸著所有一切,街頭氣味、建築顏色、屋中雜物,以及無止盡的、關於海洋的一切,都且寫得相當精緻, 考據也很用心。


不過正因如此,所以建議是在有心情慢慢讀的時候再來看這部作品,不然很容易失去耐性,本書的細節就是那麼多。我最喜歡描述傑飛幼年時代的第一部,透過孩童懞懂眼光看見的世界美妙而動人,那是一個像奇幻仙境般的現實,令人讚嘆起童年與機遇的美妙。


這分美好也延續至傑飛成為少年以及航海初期。雖然他已不再是小小孩,但面對陌生的一切,無論是與航海有關的種種,或者徹頭徹尾是個謎團的女性,在傑飛眼中仍具備某種超乎真實世界的奇異特質。我相當留戀這一部分的敘述,那種很單純很單純的美好令人心動。


但上述一切全都是作者覆蓋的陷阱卡。


很快的殘酷現實就登場了,其實打一開始小說就不考慮說服讀者,傑飛他們想抓的是那種長翅膀會吐火的龍。相反的現代人一看就知道,他們的目標應該是科莫多龍。不過那怕並非神話書寫的種類,但那仍不是普通人會想在毫無防備的狀態下靠近的生物。


總之,少年傑飛的狩獵奇航(Jamrach’s Menagerie)是在他們抓到龍以後開始張牙舞爪的。以下我會開始透露本書重點劇情,如果不想被雷的話建議讀完本段就好。反正如果對於充滿美麗細節的 歷史小說感興趣的話,那本書應該能閱讀愉快。至於主線寫得怎樣?嗯,很不錯,只是也很讓人胃痛。


我下面就要談他怎麼讓我胃痛了。


如開頭所述,我已經提過自己本來是把這本當青少年小說來看的(因、因為書名 < - 不是理由的理由)而且還不是主打超齡情節的青少年小說,是寓教於樂的那種。甚至開讀前我還想著,啊我知道傑飛最後一定什麼都抓不到啦。但正所謂過程比結果重要嘛,就算沒能抓龍賺大錢,這孩子也將在航海中大幅成長吧。再說了,出發前以為自己將成為聖喬治,最後才發現原來是鱷魚先生也沒什麼不好的!


結果上面這段只有「過程比結果重要」這句中了,除此之外……嗯,過程在本書真的很重要 ~(眼神死)反正就是抓到龍以後整船開始倒大霉,作為補鯨船卻在應該有很多鯨魚的海域一條目標都碰不上。船上氣氛令 人眼神死,而當有瘋子把關著的龍放出來時,便真的大家一起眼神死了。


而且船員們很快就發現,龍跑出來就眼神死也未免眼神死得太快了(除了被截肢的那位以外)真正眼神死的是在海上跟三個海龍捲玩鬼抓船啊!這下確實有人死了,不但有人死而且是便當狂發,接下來開始進入海上遇難狀態。


該怎麼說呢,讀到這裡我還在想,這不過是比較血淚一點的青少年小說,正常啦,雖然碰上很多不幸但重要的人皆仍安好,沒問題的(而且第一部的結語其實就在埋 海難伏筆,所以我對這點早有心理準備,想說早晚要沈船)後頭也開始預料中的克難狀態,食物飲水配給、祈禱與歌唱,所有倖存者皆盼望著充足食物、一艘大船、 或者地平線盡頭的某段海岸……


不得不說,作者擅長的細節書寫開始讓人有點痛苦(不是難看那種痛苦,而是感同身受的痛苦),不過我還是相信希望就在不遠處,畢竟這是快樂的YA嘛!(不見黃河心不死的類型)過不久這段漂流之旅開始有人升天了,很正常,這世上那邊不死人,主角和他的朋友都沒事也還不虛弱,沒問題,救星馬上就來了!


屁啦 ,再來死了更多人,於是存活者為了求生開始分屍烤肉乾了……這年頭青少年小說的口味好重啊!(徹底裝死了這個人)同樣是遇難不得不吃人肉的歷史小說現緩慢,在這部分沒多少著墨。但本書看點就是各種細節,所以……不,他一點都不B級,不會特意在這部分寫得很誇張,但角色眼睛別開光聽聲音的敘述就很夠看了。


而且囧事現在才剛開始,人越吃越多,生機卻一點也沒來,反倒是崩潰時刻已然到來。總之在幾許掙扎後,僅存的四人決定抽籤,並依據結果,由傑飛殺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提姆然後吃了他。啊哈哈哈,我終於知道為啥要花那麼長的篇幅把提姆寫得欠揍卻也如此可愛,又為啥要花一堆段落鋪陳傑飛有多愛提姆的妹妹了……


一切都是為了作者的胃痛大計啊啊啊,根本完全中招了啊!


看到這裡我已經沒辦法說服自己,本書是寓教於樂的青少年小說(終於)看了封底文案,原來這本書作為文學小說還入圍了曼布克獎(Man Booker Prize)決選……等等,所以這根本不是青少年小說嗎!?


真相大白的同時,我也心靈創傷了,搞半天原來是少年傑飛被海龍捲狩獵,漂流途中吃人肉宰摯友的遇難奇航啊 ~(苦笑,附帶一提我很喜歡這本的封面設計。選的紙和美術風格很搭,實體製造出相當有韻味的效果。雖然因為材質的關係讓文案顯得很難讀,但反正都拿在手上讀了誰還管文案寫了什麼啊)


該怎麼說呢,如果一早就知道有人肉BBQ如淡季,那我會看得很開心而且期待花招多一點。如果一開始已經知道史實就是那樣了像發現緩慢,那也會不會有什麼特別反應。但當我以為這是快樂又光明的YA時,下場就是胃被當抹布扭,真的寫得不錯加上反差驚,害我胃好痛 ~(囧)



不過,那個,呃,不計傑飛和我破碎一地的玻璃心(連肝和肺都挖一半了我看,真的好痛),最後其實是圓滿結局,而且收得很動人很優美很惆悵。這真的是部迷人的小說,唯美卻也極之殘酷。


少年滿懷希望出海,目標是遙遠東方的龍與財富,卻因此經歷了痛徹心扉的悲劇。弔詭的是,這趟航程確實以某種微妙地形式為他帶來成就,儘管他或許寧可不要。但人生是不能不要的,一出航就決定了,沒辦法的事,如同提姆最後說的,告訴她們我一切都好──不然還能怎樣?


作者在後記提到與本書有關的唯二史實,也就是詹姆拉克救了被老虎叼住的男孩;以及十九世紀初艾塞克斯號捕鯨船沈船之後,一個叫尼克森的十六歲男孩抽籤後射殺了他孩堤時代的朋友歐文.卡芬。歐文.卡芬堅持的。尼克森活了下來,回到海上活到高壽(小說後記表示擔任劊子手的男孩名字是卡爾斯.蘭道斯爾(Charles Ramsdell),但實際查詢應該是Thomas Nickerson,而且他當時14歲)。


讀到這裡我才想起來,啊,確實,我以前在別的地方看過這故事。但寫成小說不一樣,完全不一樣。我想這正是我們之所以需要小說的理由,儘管有時因此得搭配胃藥,但某方面而言這也算是種快樂,一種極之奢侈的快樂,更別提她雖然既唯美又殘酷,卻竟然還可以顯得很可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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