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9日

玩具店不見了

因為聽說這本是歡樂向(好啦,謹慎一點形容應該是幽默)推理的開山始祖之一,所以很開心的跑去借來看。誰知道圖書館借回來的書翻開竟然沾滿了疑似血跡的手印,雖然也可能只是巧克力之類的東東,可無論如何還是讓人忍不住想驚呼,也不過看本死人的小說而已,有必要搞成這樣嘛啊啊啊!


也因此這件事有一度比謎團更令我在乎,只不過從書放在床頭櫃睡覺也沒做惡夢來看,應該沒死人才對 ~(啥鬼)咳,言歸正傳,本作描述著名詩人為了步出中年危機決定展開冒險,當他在半夜踏進牛津,隨便走進一間開著門的玩具店想借住時,竟然在店裡發現一具屍體!詩人隨即被打暈,更莫名其妙的是當他醒來時,屍體和玩具店竟然都不見啦!


我覺得本書最精確的形容大概就是詹宏志在導讀寫下的「謀殺像場剪影戲,緝兇卻像卡通影片」(然後我喜歡這樣的風格,拿捏得好的話)考慮到成書年代是 1946,我一開始已經做好心理準備,接受他可能沒有自身地位顯現得那麼好看。而實際閱讀也真的沒說很讚,大概是我不算喜歡,但也不覺難看的程度,然後的 確可以自其中看見後來不少套路的雛型。


簡單形容就是時代的眼淚,有些作品正因為留住某個時代的氣息與味道所以歷久彌新;但也有些小說做為往後的類型基石,若先讀了更成熟的作品再回頭看的時候,就顯得沒那麼有趣了。艾德蒙.克里斯賓(Edmund Crispin)的玩具店不見了,讀來正有這麼點尷尬的味道。


本書的歡樂很大一部分都建立在特立獨行的角色所做出的,各項異想天開之非常識調查行為。說真的閱讀時我幾乎可以想像,在那年頭這樣的情節讀來有多歡樂。別的不說,光是牛津大學的訓導長、學監外帶一大群熱愛划船與各式運動的大學生,沒頭沒腦的一起上街狂追嫌疑犯就夠爆笑了。


更別提性格挺靠夭的偵探本人竟然毫不客氣的私刑犯人取口供,外帶沒事找警政署長麻煩又掛人家電話(那句「就算我讓史考特和畢維司把警政署長引到往倫敦的半途後再折返,他們也沒有資格對我大吼大叫」更是本書的超級金句,激可愛,整個被萌到呀!!!)


而且最重要在於他還不是書中唯一的怪咖,外帶偵探和主角詩人的對話常令人會心一笑,凡此種種讀來皆心情愉快。只是問題出在往後同屬性的作品,人物更怪咖、更精心設計的很多,情節不一定更誇張,但笑點的拿捏與節奏設計的更好(或者講難聽一點就是更誇張的)也不少。


所以相較之下玩具店不見了就變得比較輕淡、不夠力。也因此我必須老實說,單是回想起這些梗,竟然都比閱讀當下要愉快不少。完全是典型的並非小說本身不好, 而是時間讓他吃虧了。謎題這部分也是,由於往後同樣的手法往往也玩得更勁爆,所以本作表現連帶變得樸實許多 ~(不過我挺喜歡他的整體設計)


然後提個書外話,每次見到這個手法都會令我聯想起某個老案例。1889年巴黎舉辦世界博覽會,有位英國母女前去遊覽,並訂了一家著名的旅店。誰知道母親立 馬病倒,於是女兒馬上請駐店醫生檢查,看過病人後醫生囑咐女兒搭自家馬車,到他在另一區的家中拿特別的藥。於是這位小姐沒辦法只好去了,偏偏馬車動起來慢 到見鬼,來回一趟竟然花了她整整四小時。


而當女兒終於回到旅店時,面對的卻是一口咬定妳是隻身來的經理,還有自稱從未見過她母親的駐店醫師。當初入住的簽名簿拿出來,女兒的簽名確實在上頭,但簽著母親的那一欄卻寫著其他人的名字。進到原該是她們住,但現在已住了別人的342號房,裡面的裝潢竟然變得完全不一樣!


這件事無論用超現實、現實或者陰謀論的角度解釋,都有講得通的手法與理由,不過無論如何事件最後的結果是,該位小姐回英國後被安置進瘋人院。真相究竟如 何?呃,現在都二十一世紀了呢。總之類似的手法總會勾起人心裡的自我懷疑,並連結上恐懼啊 ~(當然玩具店不見了,是採用比較詼諧的方式進行)


總之做為小說我覺得這本的表現中等,不過不失,然後有點時間的眼淚這樣。非傑作不讀的話確實可以略過啦,但要感受所謂脈絡的話自然要看。其他的話,做為放鬆心情的讀物也有一定水準,不少笑點頗具潛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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