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6日

一個人的朝聖

剛接到試讀邀約時,只知道這是個有位六十多歲剛退休阿伯臨時起意要回信給得癌症的老友,結果信沒寄成,反倒自己一路從南英格蘭走到北方,走很遠很遠去拜訪人家的故事。當時沒想太多,衝著作者蕾秋.喬伊斯(Rachel Joyce)以本書入圍曼布克獎的消息,加上書不厚等周邊因素便報了。


故事開場是相敬如冰的老夫妻在吃早餐,先生哈洛收到一封信,從他對寄件人身分的反應來看,再沒神經都可以眉頭一皺,發現事情並不單純。續讀十多頁,阿伯寫好回信準備去寄了,結果走著走著……我就因為有太多事要忙,停下閱讀進度。可自那以後我不時想起,阿伯捏著他那封信踏出家門,接下來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這幾天把書拿出來讀,才發現原來阿伯受到大宇宙意志的感召(不對)決定走上幾百哩的路,希望能因此對這位重要朋友的病情產生幫助。用宗教術語形容正是所謂 「發願」吧,不過阿伯這個決定並非基於宗教理由,反而比較偏向腦衝血式的奮勇執念:「告訴她哈洛.佛萊要去看她,她只要等就好了。因為你知道嗎,我要救她。我會繼續走下去,而她也必須繼續活下去。」


沒錯,這位老友其實是位女性。只是讀著讀著,我依然無法確定阿伯和這位小姐發生過什麼事。不過也漸漸注意到,無論是和妻兒還是父母,阿伯本身的家庭關係都非常糟糕。在路上,阿伯一邊抽筋起水泡,一邊回憶起人生中許多美好、遺憾與痛心的往日。


這部分的描述讓我感同身受,當然不是有過類似經歷,而是那種對不時浮現心頭種種不堪往事的焦慮。事已至此無可挽回,但有些事還真的忘不掉。不過哈洛阿伯的故事可以寫成小說,自然還是比常人戲劇化一些。只是說真的也沒有戲劇化到僅此一樁而已,仍是人間常見的平凡悲劇吧。


在漫長旅途中,他遇上形形色色的人。但這終究是不斷向北的步行之旅,走遲了還怕探病對象蒙主寵召,沒心思慢慢來。所以人與人間的相遇也僅是蜻蜓點水,屬於當下的小小交集。於是一個人的朝聖並不是有位老人參與許多路人生命的半單元悲喜劇,而是一段深深淘洗自己的艱苦長行。


他堅持不替換補了好幾次,鞋底已經磨平的帆布鞋,靠羅盤辨認方向,渴到不行便敲門討水喝,有意識的讓一切不好過。然而這趟旅程的規則與模式,也不斷隨著主角的體悟和所見所聞出現變化。路上發生過溫暖好事,但也有許多無助與悲傷,以及反覆的自我質疑及瀕臨放棄。這故事讓人想起電影阿甘正傳裡阿甘突然決定開始長跑那段。但和阿甘不同,哈洛阿伯纖細多了,他有滿腦子的心事要想,有過去要掙脫。


我喜歡這段遠行中那些清淡的人際關係,有時或許正因為彼此是陌生人,才有勇氣盡吐心事;也正因為是陌生人,所以如浮萍般使不上力。這些輕淺卻又真摯的心意,往往帶來十分動人的效果。雖然也有根本是一場空的時候,更別提那荒謬的十五分鐘有多令人苦笑啦。


這本小說讀著讀著,還真抓不太到究竟會轉向什麼路線,又將得到何種結局。有時一切似乎都往好的方向走去,可沒幾頁又幾乎像是天崩地裂般垮下來。真要說是大起大落,卻也不過是平凡人生的一環,不確實那麼嚴重。


即便在這世間人類渺小如沙,但那些煩惱與生活仍如此真切實在。街上來來往往錯身而過的眾生對彼此都平凡又無關緊要,可對自己和身邊親友而言,人生種種仍舊重要且影響深遠。不過哪怕如此,這仍是個人生如絮隨風飄的世界,到頭來究竟是被任意撥弄還是應風而起,有時只是心念一轉的問題。


透過故事中零散放出的細節,讀者漸漸拼湊出阿伯的生平,以及他對過去感到缺憾的原因。於是一個人朝聖的真正理由也開始浮現,它關乎於某位老人這輩子僅此一次的決定,那是他以前總想做卻從沒做過,而且已然錯失的機會。


結局來臨時我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事後想想好像也沒什麼,但那個當下還是感觸良多。有時正因為平凡所以感動,理所當然的缺憾卻又是如此實在的救贖,讓我感覺非常滿足。儘管哈伯早已永遠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他的探病對象也不會因為自己的長行好起來,但至少他還來得及喚回自己妻子的心,以及曾在很多年前的舞會上閃閃發亮的情感。

 

自古以來所謂的朝聖,往往是一場認識與圓滿自己的過程,本書就此也不例外。雖說到最後遺憾仍是遺憾,但人生還是要走下去,盡可能的走下去,抓緊手上的美好事物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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