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書時,前方難免都會有篇找專人來寫的導讀或序文。通常是後者出現的時候比較多,導讀是比較少見一點的。但不可否認,很多人都把這兩樣東西當作讀後感來 寫,然後,寫讀後感時很難不雷別人。但都說是讀後感了,只要標明清楚倒也無所謂,但有些時候問題是正文都還沒開始,就有人急著搶在前面洩露劇情,而且還印在書裡面!
這種情形出現的頻率以小說最為大宗,就像怕妳不知道他看過這本書一樣,不但把書中的結局爆給你看,還將各種情節和其背後意義一一分析完畢,深怕妳等一下會自己發現這些重點,那就不能顯現出他不同凡響的深度和洞察力啦。
那這樣的結果是什麼?結果就是,看完序文後各位讀者就不用再看內文啦!全都知道了是還要看幹嘛?當然,別人塞給妳的和自己閱讀後體會的,縱使得到的東西極為類似,但就精神面上來說還是頗為不同的。
可是,樂趣都被搶光了,還看什麼?
偉大的序文導讀人們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準備享受驚喜的讀者有多可憐嗎?就像被搶走心愛玩具的孩童一樣,偉大的序文導讀人,您這又是何苦呢?就算您再擔心讀 者們愚昧無知,沒有辦法體會書中蘊藏的絕妙意涵,也沒必要在事先就剝奪讀者們的樂趣吧?人生已經夠苦短了,留些快樂給別人又何妨?
這種情況當然不是只在小說上會出現,還包括各類傳記、歷史新解、科學發現以及各種在書中多少包含一點秘密等著讀者去挖掘的書籍。當然,那種全天下的人都已 經知道的結論提提是無所謂,但當讀者的樂趣是建立在那個結論究竟是如何出現的過程時,就請各位序文導讀人們高抬貴筆,別雷我們吧。
當然,這一切都是以文章放在整本書的最前頭時為主。假如已經看完了整本書,那我當然不排斥看篇認真剖析作品的序文或導讀,只要我已經沒有被雷打到的危險即 可。這邊的意思就是,這類過度認真的序文或導讀,前者請把它變跋,後者就放在書的最末一段去吧!當然,這種比較適合放後面的導讀,到底還能不能叫導讀,又 是另一個問題了(意思就是,別再把導讀寫成讀後感或劇情分析了,好嗎?)。
每個編輯都該學會分辯,自己找來或作者要來的那篇序文導讀,究竟對讀者有什麼效果。倘若有助於閱讀,例如對書中背景的加深介紹;或是可以幫助瞭解,例如先說明閱讀該書前應有的知識基礎,那這些就可以安全的附在前頭。
但倘若該文雖然寫得博大精深,但顯然爆彈效果過於強烈的話,那還是乖乖擺到後頭吧。有些讀者,就算您印在封面上,他們也會跳過直接看正文。但也有些讀者,他們習慣先看序文導讀,期待可以讓閱讀內容時得到更多的興趣。
所以,就請別伐害後面那型的讀者吧,遇到爆雷的序文導讀,請直接放後面,等到正文全看完時,讀者自然就會接下去閱讀,並從中體會,和撰文者自行做心靈意見交流。而這也是讓該篇文字得到最大效益的方法,而不致招來罵聲連連。
再來,就要提提我某次的悲慘爆雷經驗,這或許不是最咬牙切齒的一次,但無疑是最諷刺的一次。經驗正是來自於愛瑞絲.莫道克的『一點特別的』(something special)這本小說。
這是一本非常非常短的短篇小說,96頁附許多插圖,行距還很空。然後這篇小說最讓讀者在意的地方就是,結局最後是悲還是喜?好了,眼見結局是這麼重要,我們偉大的序文導讀人當然是見獵心喜,他總算有機會可以宣揚自己比大家先看完這本書了!
沒錯,他雷了,他直接告訴我們結局走向了!
知不知道什麼叫欲哭無淚?先看完「一點特別的」序文,再去看小說正文,你就可以知道什麼叫欲哭無淚!話說當日給那篇序文一爆啊,別說是一點特別的了,就連一點普通的閱讀樂趣都沒啦!
當初含著淚看完整本書,默默合上封面時,再次看見那個鮮紅書名的我實在是哭笑不得,好個一點特別的啊!介紹上寫著「故事簡單卻令人回味再三」,都被爆了我 還能感受什麼、回味什麼?被雷的痛苦嗎?心情全沒啦!(好啦,至少就被雷的痛苦來說,我的確是至今還在回味,次數早已過三)
所以各位序文導讀人行行好吧,別再踐踏我們生活中的一點小小樂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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