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4日

我的耕食生活:關於耕種、食物與愛情

這本屬於那種剛看見時超想讀,火速購入然後一到手瞬間失憶的作品。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我也不瞭解,大概跟三心二意這成語有某種關聯吧?也因如此所以這本就這麼疊在某書堆裡頭很久,直到某天整理房間時不小心撞歪了該疊書,正巧露出這本來,連帶喚回我很久以前的熱情。只不過當時已近深夜,偏偏正文第一頁就出現這種敘述:


「馬克快手快腳地忙乎起來,半個小時後,兩個彩色餐盤便擺上了桌。牛排他烤到五分熟,順著橫紋切成薄片,再淋上紅酒汁。配菜則有韭蔥、紅蘿蔔、羽葉甘藍,用奶油混炒,以杜松子調味,旁邊則是一小堆鮮紅盈溢、今年以紫色甘藍菜醃成的泡菜。我們的麵包已經吃完了,不過,他在冰箱找到做派皮用剩的一點酥皮麵團,他把麵團擀平,切成幾個三角形,在熱鍋裡煎兩下,瞧,鬆餅上桌了……」


三更半夜找這種東西來看,究竟何苦來哉?


於是我默默闔上書然後乖乖去睡覺,隔天才正式開讀。如同書名已交待得十分清楚的,我的耕食生活描繪的是前文字工作者、現職農人的克婷.津寶 (Kristin Kimball)如何走向務農這條路,以及她與伴侶馬克兩人如何撐過北地農場第一個冬春夏秋的故事。


最初她是以記者身分前往馬克當時在賓洲的農場採訪,只是務農這回事忙起來真的是幾個人都不夠用,於是她還沒問到幾句便先被指派了一堆工作。而且還不算輕量級工作(中量左右?),在農地幹活、煮飯、殺豬……已經吃素十三年的作者表示,嗯,真好吃 ~(一秒)


只是當天幹了一堆活,但文章需要的素材卻根本沒蒐集到,於是她只好再回去一次,然後……嗯,我想這也是緣分吧?(第一次見面就帶看起來百分百都會女子的未來老婆殺豬,竟然還沒把對方嚇跑這絕對是緣分 <- 燒菜超好吃加一萬分我想)


作為中產階級之女的她,在紐約的生活不算美滿卻也還過得去,問題只是出在難免會感到迷茫。在面臨瓶頸之際,踏實的農家生活感覺充滿了吸引力,而她也漸漸發現自己沒有原先想像的那麼排斥,甚至漸漸喜歡上這種生活方式。但一頭栽進去,徹底改變自己的人生方向?呃,終究很難確定。


克婷.津寶的文字相當平緩踏實,就是很單純平靜的描述她所看見、經驗的種種。裡頭有很多好事、慘事、甚至好壞交纏難以釐清的麻煩事,有心的話絕對可以寫得非常爆笑或激動,但在作者筆下那一切都顯得如此平和恬淡,全都是日復一日慣常農務中的一部分罷了。於是閱讀本書彷彿咀嚼用料紮實的古法麵包,剛開始似乎太樸素了點,但嚼著嚼著那股淡淡的甜味會令人忍不住微笑。


當然我必須承認,這肯定是因為我只需要「讀」而已啦,因為務農真的是好辛苦、好辛苦呀。特別是作者沒經驗(不過馬克很強),然後和搭檔第一年就挑戰無機具(也就是使用役馬下田)、有機、多元化(肉牛乳牛雞豬加一堆農作物)的社區支持農業(CSA),種植面積又大……喂喂喂,真的沒問題嗎?


先不提作者個人的擔憂,光是落腳村莊的所有農民,聽了幾乎都搖頭啊。


但隨著作者與伴侶一步一腳印,自第一個冬天開始做這做那、費盡千辛萬苦的把整座農場建立起來的過程,感覺連讀者都跟著富足起來(錯覺?XD)也因為選擇的是如此舊時代的農作方式,加上地點也相近,所以看的時候也很難不湧起我的小木屋之心


只是讀小木屋不會像本書這樣,如此深刻的感受到務農艱辛的一面(但也不是沒有,只是那一切都是淡淡的隱藏在表面的故事底下 <- 跟蝗災比起來,那些確實好像都不算什麼了)。我想這或許是因為,對羅蘭.英格斯.懷德這樣農家出身的人來說,這是理所當然的生活方式、沒什麼特別的。


但標準中產階級出身的本書作者,她在整個過程所接觸到的一切全都令人印象深刻。而自已是否真要如此徹底的轉變人生方向,又真的有辦法這樣長久過下去嗎?就此離開的選項一直存在,甚至也並非不受祝福。這部分的敘述與掙扎,總讓我想起奇幻小說龍魘,或許問題從來不在於哪個選擇比較「好」,而是想要的究竟是什麼。


我的耕食生活:關於耕種、食物與愛情(The Dirty Life On Farming, Food, and Love)是簡樸卻也相當動人的作品,記錄了一座農場初年的艱辛奮鬥,滿滿羈絆的愛情,以及橫亙在生命中的迷茫與抉擇。與其要說精彩,倒不如說紮實內容與那股美好的寧靜,才是本書最動人的地方,也是我之所以閱讀愉快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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